『壹』 土地犯罪立案標准
土地犯罪立案標准:(一)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二)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三)超過批準的數量佔用土地的;(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
一、土地買賣犯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根據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4、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
6、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依法懲處破壞土地資源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就審理這類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五十萬元以上的;
(五)非法轉讓、倒賣上地接近上述數量標准並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如曾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等。
第二條實施第一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二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四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一百萬元以上的;
(五)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准並具有其他惡劣情節,如造成嚴重後果等。
第八條單位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非法佔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依照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多次實施本解釋規定的行為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一年內多次實施本解釋規定的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的數量、數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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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貳』 簡述我國土地資源在利用與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引發的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在地球生態環境中,土地因素的惡化最為嚴重,過度砍伐森林和對土地的超負荷利用,使全球都在面臨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地力減退等生態環境問題。土地生態環境正面臨著惡化范圍不斷擴大、程度加劇、危害加劇的局面,具體表現在水土流失和鹽鹼化嚴重、草地和森林不斷退化、濕地萎縮、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等。目前,我國沙漠化的土地面積已達到174萬平方公里,占整個國土面積的18.13%,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00多億元;水土流失面積達367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308%,需要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積達200多萬平方公里;鹽鹼化土地面積約90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9.38%;土地荒漠化的速度也遠遠超過治理的速度,全國荒漠化土地面積仍以每年2469平方公里的速度增長;由於水土流失、貧瘠化、次生鹽鹼化和土壤酸化等原因,已造成40%以上耕地土地地力減退。
城市建設用地總量失控,結構失衡,浪費土地的現象嚴重。經濟高速發展,城市化、工業化導致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城鄉建設和生產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數據顯示,2005年當年新增建設用地424萬畝,比上年增加6%;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不僅表現在工業、商業、居住用地比例不合理,而且表現在行業內部不合理,有限土地不能有效配置,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耕地數量急劇減少。耕地減少的原因在農業內部是由於產業結構調整和災害損毀所致。另一類則是非農業建設佔地所造成的耕地永久性流失,特別是很多開發建設帶有很大的盲目性,造成農民失地嚴重,比如盲目圈地建設開發區,農村宅基地嚴重超標等。2005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國耕地面積18.31億畝,比上年度凈減少544萬畝,全國人均耕地降為4畝;2005年減少的耕地面積中,建設佔用318.2萬畝,災毀耕地80.2萬畝,生態退耕585萬畝,因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18.5萬畝,4項共減少耕地1004萬畝,同期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460萬畝,支出大於收入,耕地凈減少544萬畝。
環境污染和污水灌溉導致土壤污染和破壞。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來自工業、生活、農業和交通。在工業方面,特別是近年來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由於其分布廣、資金技術缺乏,大量污染物質隨「三廢」排入河流、農田。目前,我國每年工業廢水的排放量均在200億噸以上;工業固體廢物累計堆存量超過65億噸,佔地5萬多平方千米,還有堆存的大量城市生活垃圾,不但佔用了大量土地,也對水體和土壤等產生了污染,甚至發生了十分嚴重的污染事件;工業所排放的廢氣、煙塵等所引發的酸雨,也直接或間接的污染了大片土地。另外,我國長期以來大部分的城市生活污水和部分工業廢水未經處理就直接排入河道或灌溉系統,且在一些水源不足的地區甚至直接引用污水灌溉農田,不少污灌區已發現重金屬在表面土積累。農業方面,大量的不合理施用化肥和農葯,直接或間接地污染土壤,進而影響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並最終隨食物鏈進入人體。此外,礦產的開采,尾礦的不合理堆積,也會直接或間接地破壞大量的土地。
上述問題的產生與人們在開發利用中過度重視土地的經濟價值或市場價值而忽視土地作為生態服務系統的價值是分不開的。土地資源作為一種最重要的自然資源,不僅為人類提供直接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還為人類提供賴以生存的環境空間。
『叄』 我國土地面臨的危機有哪些
天誠國土規劃設計關注回答,請參考:
土地危機也即是土地資源的危機,二次調查數據顯示,全國因草原退化、耕地開墾、建設佔用等因素導致草地減少1066.7萬公頃;具有生態涵養功能的灘塗、沼澤減少10.7%,冰川與積雪減少7.5%;局部地區鹽鹼地、沙地增加較多,生態承載問題比較突出。
土地荒漠化、有相當數量的耕地受到中等和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種,有相當一部分耕地因工礦塌陷、地下水超采也不適宜耕種,現有的18億畝土地隨著人口增長導致土地承受能力將會達到極限。
另外城鎮用地增加是比較快的,優質耕地減少得會更多。
『肆』 哪些行為屬於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
第三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第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條的規定,以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三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土地五十畝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准,但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十萬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等惡劣情節的。
第五條實施第四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一)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二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六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土地一百畝以上的;
(四)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其他耕地十畝以上嚴重毀壞的;
(五)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等惡劣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