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合並了哪些部門
2019年,我國進行了大規模的機構改革,其中一項重要的變革就是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成立。這一新機構是由原有的國土資源局與規劃局合並而成。具體來說,原本的國土資源局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國土局。而規劃局則與城鄉建設局共同組成了城鄉建設和規劃局,但在機構改革時,規劃局被單獨分離出來,並與國土局合並。
這一合並不僅簡化了行政管理流程,還加強了自然資源的管理和規劃工作。新成立的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能夠更好地協調土地資源的保護與開發,以及城鄉規劃的制定與實施。此舉旨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機構合並後,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主要職責包括:土地資源的調查、規劃、管理和保護;城鄉規劃的制定與實施;以及生態環境的保護與修復。通過整合資源,該局能夠更有效地應對復雜的自然資源管理和城鄉發展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改革還為地方各級政府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務。例如,土地使用權的申請與審批、城鄉規劃的咨詢與指導等服務都得到了優化。此外,新機構還加強了對土地市場的監管,確保市場運作的公平與透明。
總之,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成立不僅體現了政府對於自然資源保護和城鄉發展的高度重視,也為實現更加高效、可持續的社會經濟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貳』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哪幾個局合並的
法律分析: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2018年黨政機構改革後,以原國土資源局整合規劃局,以及發改委、住建等部門相關職能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第一條 組建自然資源部。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整合,組建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叄』 自然資源局是什麼單位合並的
自然資源局是把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等單位進行了合並,並整合了發改局、林業局、水利局的部門職能形成的行政單位。
自然資源局是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林業局、海洋漁業局合並組建的一個局,主要管理土地使用權,城鄉規劃,林業,海洋漁業資源,所以是標準的管理部門,也有代表政府的部分執法權。
自然資源概況說明
自然資源,亦稱天然資源,是指在其原始狀態下就有價值的貨物。一般來說假如獲取這個貨物的主要工程是收集和純化,而不是生產的話,那麼這個貨物是一種自然資源。采礦、採油、漁業和林業因此一般被看作獲取自然資源的工業,而農業則不是。自然資源是成為貨物的自然財富。
『肆』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什麼單位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在2018年的黨政機構改革中誕生的政府工作部門,它由原國土資源局與規劃局合並,同時整合了發改、住建等部門的相關職能。這個部門在政府職能部門中占據著重要位置,其職責和影響力不容忽視。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政府中的角色非常關鍵。它不僅負責管理國家的土地、礦產、水資源等自然資源,還涉及城鄉規劃、建設、環境保護等多個方面。這樣的職責范圍使得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成為了政府中規模較大、職能較全面的部門之一。
從機構規模來看,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擁有龐大的編制和人員數量,能夠承擔起廣泛的任務。它在政府職能部門中的地位也非常顯著,對於政策制定和實施有著重要的影響力。
總體而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一個在政府體系中占據重要位置的部門,它的存在對國家的自然資源管理和城鄉規劃具有深遠影響。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工作涉及多個方面,包括土地管理、礦產資源開發與保護、水資源利用與管理、城鄉規劃與建設等。這些工作的實施需要跨部門的合作與協調,因此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政府中扮演著協調者的角色。
此外,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還承擔著環境保護的責任。它通過制定和執行相關政策,推動綠色發展理念,促進可持續發展。這對於維護生態平衡、保護自然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值得一提的是,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推動經濟發展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科學規劃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它可以促進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
總之,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一個綜合性強、職能廣泛的政府部門,它在國家管理和社會發展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伍』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哪幾個局合並的
截止至2020年2月,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自然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信息、安全、保密、機要、檔案、綜合統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執法監督科(信訪室)。制定自然資源、城鄉規劃和林業相關規范性文件和制度規范。承擔本部門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公益訴訟有關工作。
承辦自然資源違法舉報事項,對查處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進行法治審核。負責自然資源部門專業執法與其他相關行政執法的銜接。承擔自然資源督察的聯絡、協調、督辦工作。負責本部門的信訪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信息化科)。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協調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證件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擬定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規則和流程。組織和推進政務服務標准化建設。負責政務服務窗口協調管理。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政務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鄂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規定》第三條自然資源部法治工作機構(以下簡稱法治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協調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自然資源部其他內設機構(以下簡稱其他內設機構)在職責范圍內配合法治工作機構開展相關立法工作。
『陸』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什麼單位
自然資源局是行政單位。
自然資源局是把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等單位進行了合並,並整合了發改局、林業局、水利局的部門職能形成的行政單位。
自然資源局主要是針對於自然資源的調查和管理部署。再根據每個地方的資源問題作出相應的報告和評估,負責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和開采,做好合法標准化。
自然資源局單位主要職責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派雀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土地、礦產、水等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國家、省、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塵纖早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等制度,組織實施有關標准豎蠢、規范。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考核標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