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東陽市國土資源局機構設置
東陽市國土資源局機構設置旨在高效運作,全面管理土地與礦產資源。組織架構以功能劃分,各科室專司其職,協同工作。
辦公室負責全局的綜合協調與行政管理,包括政務組織、文稿起草、文件運轉、印章管理、文明創建等事務。同時,它還承擔著人事管理、編制審批與退休服務,確保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有序運作。
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科則聚焦於規劃與用地管理,負責編制全市土地利用規劃,參與相關專項規劃的審核,執行土地徵用與統計工作。科內還制定土地保護政策,審核土地徵用方案等。
法規監察科則承擔法律咨詢、政策調研、執法監督與違法查處職責。它負責國土資源管理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與審查,組織執法人員培訓,監督法規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地籍管理科統一管理城鄉地籍與地政,負責土地確權、權屬管理、土地調查與統計,調處土地糾紛,並進行地價評估。
地質礦產管理科則涉及礦產資源與地質環境保護。它負責礦產資源的規劃與開發管理,調處礦產權屬爭議,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指導地質災害防治,監督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計劃財務科負責財務管理與資金監管,包括規費徵收、預算編制、財務制度制定、資金管理與審計,確保資源管理的經濟效率。
行政審批科則專門負責用地與礦產資源的審批工作,包括各類用地審核、礦產資源審批等,確保資源利用的合法與高效。
監察室則監督法律政策執行,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受理控告、檢舉與紀律處分,推動效能建設和制度落實。
信息中心則負責信息化建設與技術支持,包括網路建設、系統軟體開發、數據收集與分析,確保資源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綜上所述,東陽市國土資源局通過明確的機構設置與職責劃分,確保了土地與礦產資源的高效、合法與可持續管理,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資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