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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違建國土資源局不受理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5-03-15 09:05:18

① 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管用嗎

二、12336的受理范圍
1.非法批地、違法佔地;
2.違法轉讓土地使用權;
3.破壞耕地;
4.非法勘查、開采、非法批准探礦權、采礦權、非法轉讓礦業權;
5.其他土地、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三、12336的舉報方式
國土資源部「12336」平台形成了電話、信件、電子郵件、領導批辦、下級上報、媒體反映、其他等七大違法線索受理渠道。
四、12336的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節假日除外。
五、如何查詢12336的受理結果
反映土地違法,受理的話會在60日內給出書面回復。如果不受理,也會給書面不受理告知書,告知不受理理由及其他救濟渠道。是否受理,法律規定必須在七日內做出決定。如果受理的話,因案件復雜,60日內無法給出回復,受理機關必須書面或用其他可靠方式通知信訪人,要求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30日,且最多隻能延長1次。如果再次超期,信訪人可以到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六、12336的注意事項
1、依據「屬地管理」原則,請您與所在地職能管轄區域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舉報違法行為;
2、舉報時,務必向工作人員說明被舉報方的姓名和詳實的事發地,並告知工作人員具體的申訴請求、事實和理由,盡可能地提供真實有效的違法案件線索,以便工作人員進一步核查;
3、撥打電話時使用文明用語,忌使用謾罵、侮辱他人的語言,不能捏造事實誹謗、攻擊他人或機關。
4、12336不受理的情形:
(1)依法應當通過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仲裁等途徑解決或者已經進入上述程序的;
(2)檢舉揭發國土資源系統幹部違法違紀問題的;
(3)土地權屬糾紛、征地補償費分配或者拖欠,依法應由地方政府或者其他部門處理的;
(4)用地用礦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
(5)不屬於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職責范圍的。

② 違建房屋怎麼舉報才會拆除

違建房屋的舉報方式如下:
1、向國土資源部投訴,要求強制拆除農村違建;2、向城市管理部門或規劃局投訴城市違建;3、如投訴未處理,向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上級部門舉報;4、撥打城建服務熱線12319電話舉報;5、網路媒體曝光,引起輿論關注。違章建築包括未經批準的建設、自建房、非法佔用土地建設、佔用公共空間搭建等情形。遇到拒不拆除的違建,應到違建所在地的村委或政府部門進行信訪或電話投訴。
違建房屋的處理流程:
1、接到舉報後,相關部門會進行初步調查,核實違建情況;
2、若確認存在違建,將下達停工通知書,要求違建方停止施工;
3、違建方若不配合,相關部門會採取強制措施,如封停施工現場;
4、對於已建成的違建房屋,將依法下達拆除通知;
5、若違建方仍不執行拆除決定,相關部門將組織強制拆除;
6、拆除後,相關部門會對違建地塊進行恢復原狀的處理。
綜上所述,針對違章建築的舉報,公眾可通過多種途徑,包括向國土資源部和城市管理部門投訴、撥打城建服務熱線12319、網路媒體曝光等方式,以及在遭遇投訴無果時向上級政府或相關部門進一步舉報,同時對於拒不拆除的違建,還可以通過信訪或電話向當地村委或政府部門反映情況,以促進違建問題的妥善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准並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並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並組織核查、處理。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③ 舉報違建最有效方法

舉報違建最有效方法:
1、涉及農村違建的,可直接向國土資源部投訴並可以要求強制拆除;
2、如違章建築在城市的,可向城市管理部門或者規劃局進行投訴;
3、如果投訴部門接到投訴後不處理,則舉報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舉報,或者向國土資源的上一級部門舉報;
4、還可以撥打城建服務熱線12319進行電話舉報;
5、如果以上方式都無法得到解決,舉報人可採用網路媒體的方式引起輿論重視。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2、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
3、房屋已經竣工的材料;
4、房地產調查或者測繪報告;
5、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6、其他必要材料。
違章建築的類型主要如下: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准范圍、內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台自建建築物;
3、未經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內的集體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且該集體土地使用權系通過農民私自轉讓取得;
4、佔有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佔有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5、未經批准佔用過道、馬路邊、公共綠地內、過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遷徵收范圍確定後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綜上所述,如果要投訴違章建築,遇到違章建築拒不拆除的話,需要到違章建築所在地的村委或相關政府部門進行信訪或電話投訴。違章建築包括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准並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並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並組織核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