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去人力資源局調檔案需要什麼
法律分析:學校派遣證、與單位簽訂的就業合同、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單位委託提檔的委託證明書。如果已經到人事局辦理了報到手續,那麼調檔只需要單位的調檔函或行政介紹信就可以了;如果畢業沒去人事局辦理過報到手續,那麼還應該帶著報到證。確需他人代辦的,需出具由本人簽字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有效證件。調檔案步驟:1、讓原單位開具一個能說明你要轉檔案的證明。2、去人才市場開調檔函有單位證明還不夠,你至少還要帶著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還有錢!一般是先交一年的費用,大概一百二左右。辦理調檔函最關鍵的就是報到證,所以一定要准備好。3、上面的步驟完成之後,會讓你填一個表,然後讓你去交一年的費用,等交完錢後,把收據給他看,就能拿到調檔函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㈡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拿檔案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需要准備的材料參考如下:
1、提檔需要工作接收單位(具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或人才中心、職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檔案商調函」。
2、想偷偷把檔案調離本市,就先到它市找到工作接收單位(即找好下家)。
1)該「下家」如有人事管理許可權,直接開具「人事檔案商調函」,你持該函到「開發區人才」提檔後交聘用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部門。
2)如「下家」不具有人事管理許可權,你可持該接收單位的聘用合同書或錄用證明、身份證、照片等相關材料到當地人事局所屬的人才中心申請個人檔案人事代理託管。「
3)人才」接受託管申請後開具「人事檔案商調函」,你同樣持該函到「開發區人才」提檔後交給發函的「人才」就可以了。
3、檔案和戶臘謹口不一定要一齊動,只動檔案而不動戶口是完全可行的。戶口歸公安機關管理,戶口遷移比檔案轉移難度大。
1)以為找到工作接收單位,檔案既可轉移;而戶口就不一定了,很多單位,如私營、民營等小型單位(企業),他們可以聘用你,但不能給你解決戶口問題。
2)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很多人才紛紛參加報考國家公務員(公招)的關鍵原因所在。公務員的戶口肯定沒問題,而且待遇高,如能堅持到退休,那退休待遇也比社保輪巧基退休人員高很多。
4、暫時動用檔案,年後再還回可以。前提是檔案可以隨著工作走。辦法參照上述(二)。
拓展資料:
人力資源的發展歷史
1、約翰·R·康芒斯曾經先後於1919年和1921年寬弊在《產業榮譽》和《產業政府》兩本著作里使用「人力資源」一詞,但與21世紀我們所理解的人力資源在含義上相差很遠。
2、21世紀初人們所理解的人力資源的含義是由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於1954年在《管理實踐》中首先提出並加以明確界定的。
他認為人力資源擁有當前其他資源所沒有的素質,即「協調能力、融合能力、判斷力和想像力」;它是一種特殊的資源,必須經過有效的激勵機制才能開發利用,並給企業帶來可見的經濟價值。
3、20世紀60年代以後,美國經濟學家w.舒爾茨和加里.貝克爾提出了現代人力資本理論,該理論認為人力資本體現在具有勞動能力的人身上的、以勞動者數量和質量所表示的資本,它是通過投資形成的。
4、英國經濟學家哈比森在《國民財富的人力資源》中寫道「人力資源是國民財富的最終基礎。資本和自然資源是被動的生產要素,人是積累資本,開發自然資源,建立社會、經濟和政治並推動國家向前發展的主動力量。
㈢ 檔案在人力資源中心怎麼調檔
人力資源中心調檔函取檔案流程:
(一)准備材料。
1、單位提取:應持有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及來辦理的工作人員的身份證件。
1、本人提取:應攜帶具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出具調檔函、檔案人的勞動合同、用工備案、社保證明。
3、委託他人提取:有委託人單位出具的提(調)檔函、委託人的委託書、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填寫信息:按要求在提檔簿上登記個人相關信息及檔案去向信息。
(三)檔案交接:工作人員將檢查檔案的密封情況,對未密封好或破損的檔案進行密封,並蓋章,然後轉交給來辦理的人員。
檔函是人事工作術語,產生於高度計劃體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在高度計劃體制下,人力資源的流動有嚴格的手續。調檔函便是這諸多嚴格手續中的一道。是調入單位向擬調入人當前所在單位發出的調閱擬調入人個人人事檔案的函件。 此制度與術語在當前國家機關與事業單位間仍然沿用。「報到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
派遣證一式兩份,一份是派遣證,另一部分是報到證。派遣證在你畢業後將放入你的檔案,由國家直接打到你的單位(檔案屬國家機密,不允許個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單位擁有檔案保存資格那麼你的檔案就放在單位,如果沒有,那單位會將你的檔案放在人才市場內的檔案保存處。如果你沒工作,那你的檔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報到證則交由你自行保管。
調取個人檔案需要手續如下:
1、單位提取應持有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及來辦理的工作人員的身份證件;
2、本人提取,具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出具調檔函。檔案人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備案。社保證明。委託他人提取;
3、委託人單位出具的提(調)檔函,委託人的委託書,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第八條規定: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轉遞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經審核無誤後,及時將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退回原單位。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發現轉來的檔案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應要求原單位補齊或查清楚。
第十一條規定: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與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開具的轉檔手續具有相同效力。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憑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方可接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