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資源管理 » 自然資源部一號文如何落實
擴展閱讀
杉木價格為什麼低 2025-03-26 05:02:07
出國讀博各國費用如何 2025-03-26 05:00:27
進商場要交哪些費用 2025-03-26 04:54:58

自然資源部一號文如何落實

發布時間: 2025-03-25 14:53:12

A. 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改革

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發布《自然資源部關於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 「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通知》稱,一要合並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將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合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不再單獨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二要合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合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核發新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再單獨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三要推進多測整合、多驗合一。以統一規范標准、強化成果共享為重點,將建設用地審批、城鄉規劃許可、規劃核實、竣工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等多項測繪業務整合,歸口成果管理,推進「多測合並、聯合測繪、成果共享」。
四要簡化報件審批材料。各地要依據「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要求,核發新版證書。
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月20日上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趙龍對此次政策做出三點解釋說明:
第一,改革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切實優化營商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與廣大企業和群眾利益直接相關。機構改革前,由於規劃職責分屬不同的部門,行政相對人需要向兩個部門分別申請城鄉規劃許可和建設用地審批,其中很多內容高度相近,客觀上存在同類事項多頭審批、重復審查、交叉審查、流程復雜等問題,增加了企業和群眾的負擔,影響了投資落地的效率。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實現「多規合一」,為改革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創造了條件。自然資源部黨組在廣泛徵求意見、反復研究論證的基礎上,著眼於實現職能優化協同高效、便民利企,著眼於解決規劃許可、用地審批中的「堵點」「痛點」,出台了《關於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 「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通過「3個合並」「1個簡化」,即,合並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多測整合、多驗合一,簡化報件審批材料等,進行了流程再造,完善了便民措施。改革後,審批事項將大幅度合並精簡,報件材料將大幅度減少,審批時間將大幅度壓縮,同時也減少了行政資源的浪費,將有助於進一步提高政府服務效能、優化營商環境、降低行政相對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投資落地。《通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社會公眾給予了積極評價並充滿期待,堅定了我們推好這項改革的決心和信心。
第二,改革國土空間規劃審查報批制度,提高效能,促進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機構改革前,報國務院審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城市都超過100個,同時審查中存在著事權不清、內容過泛、技術爭論多等問題,導致審查時限過長,有的規劃甚至批准之日就是到期之時,嚴重影響了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為解決上述問題,自然資源部對規劃審查報批制度進行了改革,並下發了《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按照管什麼就批什麼的原則,一是報請國務院同意,減少報國務院審批城市數量,除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及國務院指定城市的規劃由國務院審批外,其他城市均由省級政府審批。二是壓減審批內容,按照權責一致原則,國家層面主要負責對國家需要管控的內容進行審查:包括規劃的目標定位;包括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的劃定與落實以及體現區域特色的自然歷史文化保護體系;包括建設用地規模、開發強度、用水總量和強度、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公共空間等主要控制性指標;包括城市、區域間的空間格局及相鄰關系等;其他由地方負責審查。三是大幅縮短審批時間,將審查時間由過去3年甚至更長時間,壓縮到半年左右。以切實提高規劃的科學性、操作性和權威性,促進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三,要務實協同推動改革落地見效。這兩項改革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在自然資源領域的重要成果。目前,改革的任務、要求、實施路徑已經明確,關鍵是抓好落實。我們將加強指導,搞好培訓,督促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細化責任,保證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達到便民利企、群眾滿意的實際效果。同時,鼓勵地方進一步探索實踐,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影響審批效率、不便民的問題,不斷改進提高。在改革審批制度同時,堅持放管結合、放管並重,落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動用大數據、遙感影像、空間規劃「一張圖」等先進技術手段,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後監管,嚴肅查處懲治規劃實施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希望通過這些空間規劃實施監督制度方面的改革,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次自然資源部發布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新政,且在官微上用「重磅」二字,充分體現了此類政策改革的重要性。從房地產開發流程看,用地審批和相關規劃是最先需要面對的問題,後續在多審合一、多政合一、多規合一的政策導向下,相關房企拿地和項目開發等都會形成新的調整。
嚴躍進指出,此次改革有三個領域值得肯定:
一是地產開發行政環節減少。
嚴躍進認為,此次政策將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合並,這有助於相關項目開發審批節奏的加快。同時,政策也規定了將建設用地規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合並,這實際上就涉及到房地產開發「五證」辦理的精簡,有助於房企拿地後減少審批流程,利好高周轉和降成本。
二是城鄉規劃和用地制度進行歸並。
「過去的房地產開發中,既要參考城鄉規劃內容,又要參考土地供應制度,若是存在規劃部門和國土部門不在一個系統辦公,那麼就相當於形成兩次審批。現實中還存在一個問題,即規劃內容和國土內容可能存在矛盾和沖突,這使得開發商項目開發非常被動」嚴躍進稱,「而此次政策明確,將建設用地審批、城鄉規劃許可、規劃核實、竣工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等多項測繪業務整合,這實際上使得房企可以實現『一個部門蓋完章』的效應,可以少跑腿,也使項目開發思路更加清晰。」
三是申報程序簡化。
嚴躍進表示,在房地產開發中,過去經常有類似「房地產開發需要蓋完幾百個章」的說法,這其實也是房地產低效率的體現。而當前政策規定,將進一步簡化和規范申報材料,同時鼓勵互聯網方面業務創新。此類規定使後續房地產項目報建流程壓縮,對於房地產企業來說,若是能掌握最新的報建報批流程,便可以實現高周轉的效應。
以下為《通知》全文:
自然資源部關於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資規[20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各司局: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現就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 「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並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
將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合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見附件1),不再單獨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用地預審許可權在自然資源部的,建設單位向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用地預審與選址申請,由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受理;經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自然資源部通過用地預審後,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許可權在省級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確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辦理的層級和許可權。
使用已經依法批準的建設用地進行建設的項目,不再辦理用地預審;需要辦理規劃選址的,由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規劃選址情況進行審查,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有效期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計算。
二、合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
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合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核發新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見附件2),不再單獨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向所在地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經有建設用地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同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規劃條件編制土地出讓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組織土地供應,將規劃條件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單位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推進多測整合、多驗合一
以統一規范標准、強化成果共享為重點,將建設用地審批、城鄉規劃許可、規劃核實、竣工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等多項測繪業務整合,歸口成果管理,推進「多測合並、聯合測繪、成果共享」。不得重復審核和要求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多次提交對同一標的物的測繪成果;確有需要的,可以進行核實更新和補充測繪。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階段,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的規劃核實、土地核驗、不動產測繪等合並為一個驗收事項。
四、簡化報件審批材料
各地要依據「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要求,核發新版證書。對現有建設用地審批和城鄉規劃許可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和申報材料清單進行清理,進一步簡化和規范申報材料。除法定的批准文件和證書以外,地方自行設立的各類通知書、審查意見等一律取消。加快信息化建設,可以通過政府內部信息共享獲得的有關文件、證書等材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對人提交;對行政相對人前期已提供且無變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復提交。支持各地探索以互聯網、手機APP等方式,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在線辦理、進度查詢和文書下載列印等服務。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各地可結合實際,制訂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