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資股權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通常有三種模式,首先是絕對控股,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即67%的股份、18%的合夥人股份、保留15%的團隊股份。第二,相對控股模式,創始人佔51%,合夥人合計佔34%,職工保留15%。最後是,非控股模式,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34%,合夥人團隊佔51%,激勵性股權佔15%。該模型主要適用於合作夥伴團隊能力互補、每個人能力較強、老闆只有戰略比較優勢的情況,因此基本合作夥伴的權益相對平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⑵ 甲方出錢,乙方出技術,二人合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看看誰的投資對公司經營的影響最大,然後可以商量著分配股權一般來說,擁有技術的一方擁有股權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