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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權利資源

發布時間: 2022-01-26 09:17:31

1. 什麼是權力

社會學認為,權力是指產生某種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潛力;許多心理學家視權力為人們行動和互相作用中的一個重要的基本的動機;還有人認為,權力就是一種與理解的預測行為特別有聯系的動機。這些定義均沒有揭示權力的真正本質。人為了更好地生存與發展,必須有效地建立各種社會關系,並充分地利用各種價值資源,這就需要人對自己的價值資源和他人的價值資源進行有效地影響和制約,這就是權力的根本目的。總之,權力的本質就是主體以威脅或懲罰的方式強制影響和制約自己或其他主體價值和資源的能力。

從哲學角度解釋,
宏觀的權力即個體對整體的控制力。(如人對世界的控制力,通過向外探索獲得)
微觀的權力即個體對自身的控制力。(人對於自身存在和發展的控制能力,通過向內探索獲得)
權位,勢力,包括職責范圍內的指揮或支配力量。
馬克斯.韋伯認為,「權力意味著在一定社會關系裡哪怕是遇到反對也能貫徹自己意志的任何機會,不管這種機會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之上。」
帕森斯則認為,「權力是一種保證集體組織系統中各單位履行有約束力的義務的普遍化能力」。
福柯認為,「權力是各種力量關系的集合」。
一般而言,權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權力是指某種影響力和支配力,它分為社會權力和國家權力兩大類。狹義的權力指國家權力,即統治階級為了實現其階級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統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種組織性支配力。
精確定義
根據權力的本質,對權量和權力進行如下精確定義:
制約權量(簡稱為權量):設事物的價值量為Q,主體對於該事物的制約權數(或決策權數)為Kp,則把Kp×Q
定義為主體對於該事物的制約權量,即
Qp=Kp×Q
制約權力(簡稱為權力):設事物在單位時間所釋放的價值量為U,主體對於該事物的制約權數(或決策權數)為Kp,則把Kp×U定義為主體對於該事物的制約權力,即
Up=Kp×U
其中,Up= Qp /T,U = Q /T。

本質
人類為了更好地生存與發展,必須有效地建立各種形式的社會關系,並進行各種各樣的分工與合作,這些社會關系通常具體表現為相應的社會組織或社會團體(簡稱為集體)。人們一方面將不斷地向這些集體投入一定的價值資源,另一方面將會從這些集體中獲得一定的價值利益。
通常的情況下,在一般的集體中,人們所投入的價值資源並不是由所有人來共同進行支配,所產出的價值利益也不是由所有人來共同進行分配,而是由一個人(即領導者)或若幹人(即領導集體)按照相應的法律、制度、規章或倫理道德,根本集體的基本意志或利益要求,對投入的價值資源或產出的價值利益進行支配。
為了充分利用集體的各種價值資源,使集體的公共價值資源能夠充分代表集體的意志或集體的利益價值觀,從而產生最大的價值增長率,就必須推選一些領導能力強、道德品德好、利益相關性強(股份數多)的人來支配這些公共價值資源,並賦予相應份額價值資源支配份額的資格,這種資格就是權力。由此給出權力的本質。
權力的本質:就是集體賦予領導主體(領導者個人或領導團體)支配公共價值資源份額的一種資格。
不是權力導致腐敗而是恐懼。那些掌權者恐懼喪失權力及無權者恐懼權力的蹂躪都導致了腐敗。大多數緬甸人所熟悉的四種腐敗(a-gati)。( Chanda-gati)貪婪的腐敗,由慾望導致的腐敗,是由於受到誘惑或出於那些人們的喜好背離了正確的道路。(Dosa-gati)偏狹的腐敗是採取錯誤方式去敵視那些心懷惡意者,(moga-gati)愚昧的腐敗是由於無知所帶來的失常。而這四種中最壞的也許是恐懼的腐敗(bhaya-gati)
差別
權力,展現的是力量於控制能力。而權利是有權享有相應的應該具備的利益。而權力是慾望的轉化物,有著非常明顯的主觀意願的表達。權力動機是產生其相應行為的主觀因素,同時其也是在此過程之中能夠體現出多樣化的選擇。[1]
公私
如果在一個集體中,領導主體本身也投入了一部分價值資源,這就是意味著領導主體所支配的全部價值資源中有一部分屬於自己的,另一部分屬於集體其他成員的,這樣權力可以細分為公權力與私權力。
公權力:就是集體賦予領導主體(領導者個人或領導團體)支配屬於集體或其他成員價值資源份額的一種資格。
私權力:就是集體賦予其成員支配屬於自身價值資源份額的一種資格。
一般情況下,為了提高權力使用的效率性,許多集體成員的私權力被統一收繳,歸相應的領導主體所使用。
權威
權力的客觀目的在於影響和制約他人的價值來為自己的生存與發展服務,因此權力是一種客觀的、間接的價值形式,它必然會反映到人的主觀意識之中,這就形成了權威。
權威:權威是權力的主觀反映形式。
權威與權力的關系實際上就是主觀與客觀的關系:一方面,權威以權力為基礎上下波動,權力的大小在根本上決定著權威的大小,權力的發展方向與發展規模在根本上決定著權威的發展方向與發展規模,權力如果發生了變化,權威遲早會發生變化;另一方面,權威的大小可以在一定程度偏離權力的大小;第三方面,權威會對權力產生一定程度的反作用。
有些人雖然實際權力並不大,但他的魄力、智力和人格能夠給人產生強大的權威感,強大的權威感有時會放大和擴展一個人的實際權力。不過,一般情況下,權力與權威的大小是基本相對等的。

2. .權力的本質是什麼是資源 是利益是權威還是名望

權力的本質有很多爭論。

權力之善惡,決定於當權者及其背後的制度和文化。就當權者而言,德位相稱,權力為善;位高德薄或有位無德,權力就會惡化;就制度而言,在良制良法中運用,權力為善;在惡制惡法中運作,權力就會惡化。
權力本身不是惡,用之不當、用來損人利己,權力才會惡化,即「一個人通過施加損害的威脅而迫使其他人去實現其意志的權力」才是惡;「為了實現某項偉大的事業所運用的權力」則不是惡的。遺憾哈耶克沒有進一步肯定,提升人類福祉、促進社會文明的權力是善的。

權力對於人類社會是必要的,而且必須是善的,而對於儒家來說也必然是善的。《易經》說「聖人之大寶曰位」,權位對於聖人,就是「大寶」, 盡善盡美。
雖然「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但是,仁者會很堅定地維護道德理想和國家利益,就象石頭那樣堅固。提拔重用的人都是正義之士,國家頒布的法律都是良好的法度(合乎禮義的法律),率領文武百官追求的都是仁義的志向。可見,儒家的君權之善,必須與義士、義法、義志配合,要落實於官員群體、法律制度、政治方向的正義。

「君權天授」,豈有不善哉。
主張對權力進行有效制約,但由於對權力本質認知的不同,儒家和自由主義所採取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果說自由主義的說法和做法是「用法治把權力關進籠子」,儒家則是:用禮制把權力尊上禮台,升進文明。對權力,以法制約之,以禮提升之,以道統庄嚴之。
只有體現相當的人格高貴和道德尊嚴者,才有資格登上禮台;登上禮台者,必須自覺地「正其衣冠,尊其瞻視」, 「博學於文約之以禮」,別說非法,非禮都不行,都丟臉,都會被禮制轟下台。

3. 什麼是權力

權力是指產生某種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潛力;許多心理學家視權力為人們行動和互相作用中的一個重要的基本的動機;還有人認為,權力就是一種與理解的預測行為特別有聯系的動機。這些定義均沒有揭示權力的真正本質。人為了更好地生存與發展,必須有效地建立各種社會關系,並充分地利用各種價值資源,這就需要人對自己的價值資源和他人的價值資源進行有效地影響和制約,這就是權力的根本目的。總之,權力的本質就是主體以威脅或懲罰的方式強制影響和制約自己或其他主體價值和資源的能力。

4. 權力是否是一種資源為什麼

有人在論述實現人生價值的時,提出要利用好四種資源。一種資源是權力,有了權就有了一切。第二種資源是關系,「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能與掌權者拉上關系,就意味著機會,就意味成功,這實質是第一種資源的延伸。第三種資源是財富,古人說:「有錢能使鬼推磨」,現在卻已發展為「有錢能使磨推鬼」。第四種資源是智慧,畢竟還有一些人靠真才實學生存著。第五種資源是體力,靠出臭汗維持生計,這肯定是排在最後的一種資源。
筆者不想議論這種排序的合理性,但對這種視權力為資源的觀點感到無比驚詫----權力成為資源,成為工具,成為實現人生價值的砝碼……這將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
細細想來,在「官本位」的社會,權力還真的成全了一些人,權力還真的被他們當作實現個人目的資源進行開發。的確,對這些人來說,有了權力,可以說就有了一切。當了官,可以搞權錢交易,貪贓賣法,何愁無金錢?當了官,經常面對色情賄賂,「肉蛋」攻關,怎能缺美女?當了官,可以搞形象工程,玩政績游戲,電視上作秀,報紙上吹捧,難道少了鮮花與掌聲?當了官,什麼沒吃過,什麼沒玩過,什麼地方沒去過;當了官,又有什麼得不到的呢。甚至是「智慧」,也中唾手可得----不是有一個秘書替六位上司讀完研究生的事嗎,上課秘書替,考試秘書答,畢業論文秘書寫,領導不知不覺就變成有「學識」、有「文化」的人了。人家讀研究生要受寒窗之苦,領導拿頂碩士帽如同從口袋裡取手紙。領導發表文章就更簡單了,有秘書操刀,何必勞神費力。以前有一種說法「金錢是萬能的」,對那些把權力當作資源的人來說,這似乎得改一改了:權力才是萬能的。
好權,可能是人的本性,是人以及動物征服欲、佔有欲的一種外在表現。英國思想家羅素在他的名著《權力論》中指出:"愛好權力,猶如好色,是一種強烈的動機,對於大多數人的行為所發生的影響往往超過他們自己的想像"。看看報考公務員的景象,就知道當今人們對權力的憧憬與渴望(我真的懷疑他們報考的動機,單純地只是為了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區區一個名額,報名者竟然達到數百人;而眾多博士、碩士寧願放棄了自己的專業,擠入仕途。而現實中的跑官、要官、騙官、買官、賣官現象,就更能表現出權力本身的非凡魅力,而最令人吃驚的是,許多人對自己這種「撈官」醜行從不感到臉紅,大大方方,心照不宣。這一切,恐怕不是「學而優則仕」這一文化傳統所能解釋的。因為,社會現實告訴他們,權力的誘惑實在太大了。
聽朋友講過這樣的事,說前幾年,廣東人教育孩子說,不好學習,長大了讓你當官去。當時背景是當官的收入比經商、辦實業差遠了。而如今,廣東人教育孩子說,好好學習,長大了當官去。廣東人這才發現,自己辛苦搞經營,掙得錢比當官的差遠了。這雖然是一個笑話,但卻反映出這樣一個現實,當權力成資源,用權力作成本謀取私利時,其效益超過任何工廠、企業。
把權力作為資源開發的更典型事例是把權力公開拍賣。聽說,某地在拍賣了荒山經營權後,又突發奇想:將協助收屠宰稅、特產稅的協稅員職務也給公開拍賣了,誰「買斷」了這個職務,誰就行使征稅職權;政府將拍賣所得資金作為稅款,而賣斷者自行征稅,多征歸己。據說,此招有效解決了漏稅問題,還擴大了就業。在總結經驗時,又上升到理論高度: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交給農民自己去管。以上,足可以說明權力的開發價值。
只要有國家和國家權力存在,掌握權力的人就可能以權謀私,進行權錢交易。正如英國歷史學家約翰·阿克頓所說的那樣:"一切權力必然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腐化"。權力本身的屬性為腐敗創造了優越的客觀條件,而權力行使者的主觀願望如何,在一定程度上說,具有決定意義。所以說,教育我們黨的幹部樹立正確的、堅定權力觀,就太重要了。
我們常把幹部比作公僕,他手中的權力是 人民賦予的,人民是權力的所有者。人民群眾把權力賦予各級領導幹部,是用來為他們謀利益的,而不讓他用來獲取金錢、美色等私利,也不是讓他來飛黃騰達、光宗耀祖的。共產黨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當大官,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為人民服務上。對領導幹部來說,權力只意味著責任和義務,權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它決不能被當作實現個人目的、個人私慾的資源,成為以權謀私、巧取豪奪、中飽私囊的工具,這是我們共產黨人、領導幹部應持的權力觀。

5. 什麼是權力配置資源

簡單的可以說用自己掌控的權力配置對自己有利的資源。

6. 權利是什麼意思,權力是什麼意思

①能支配或指揮別人的力量:權力;許可權;權威;軍權;大權在握。
②應當享受的利益:權利;權益;棄權;人權。
③應變;暫時變通:權謀;權宜之計。
④暫且;姑且:權且。
⑤衡量;考慮:權衡;權其利弊。
⑥姓。參「權姓」
⑦數學用語。
⑧權在計算機語言中的定義,指每位所具有的值
⑨〈古〉又同『顴』。
簡體字的『』權『』是從木從又。這里的『』木『』指扎實的基礎。『』又『』是一個象形字,像人的手。因此『』木『』與『』又『』聯合起來的意思是:在扎實的基礎上用手指揮別人,即為權。
本義:黃花木同本義 權,黃華木也。從木,雚聲。――東漢·許慎《說文》
權,黃英。――《爾雅·釋木》。
又如:權輿(草木萌發的狀態)
於嗟乎,不承權輿。――《詩·秦風·權輿》
於時冰泮發蟄,百草權輿。――《大戴禮記·誥志》
秤。測定物體重量的器具權,稱也――《論語·堯曰》
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孟子·梁惠王上》
智必知權——柳宗元《斷刑論》
集解錘,謂之權。――《廣雅·釋器》
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漢書·律歷志》謹權量,審法度。――《論語·堯曰》
為之權衡以稱之,則並與權衡而竊之。――《莊子·胠篋》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

7. 什麼是權力

一、什麼是權力?

權力是政治學、國際關系與國際政治學的核心概念。對其定義,因側重點不同,而略有不同。

通常認為權力是指:在反對情況下仍能實現自己意志的能力(米爾斯)。

二、權力的本性

由於權力天生的強制性和不平等性,人們常常將權力與惡相提並論。但是權力也是人類社會維持運作的必然手段。當權力作為力量的正當性失去後,往往會蛻變成赤裸裸的暴力。

三、權力必須制衡

沒有制衡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

四、權威:權威是權力的主觀反映形式

權威與權力的關系實際上就是主觀與客觀的關系:一方面,權威以權力為基礎上下波動,權力的大小在根本上決定著權威的大小,權力如果發生了變化,權威遲早會發生變化;另一方面,權威的大小可以在一定程度偏離權力的大小;第三方面,權威會對權力產生一定程度的反作用。

有些人雖然實際權力並不大,但他的魄力、智力和人格能夠給人產生強大的權威感,強大的權威感有時會放大和擴展一個人的實際權力。不過,一般情況下,權力與權威的大小是基本對等的。

8. 權力是什麼

權力 quán lì
名詞
〖power〗:權位,勢力
法文:Puissance
宣戰的權力
〖authority〗:職責范圍內的指揮或支配力量。
父母管教子女的權力。
是權力主體憑借一定的政治強制手段,在有序的結構中,對權力的一種支配力和控制力,是職位、職權、責任和服務的內在統一。
權力概念:是指特定主體因某種優勢而擁有的對社會或他人的強制力量和支配力量。人們對權力的理解呈現多樣性和復雜性。有人認為,權力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按照他所願意的方式去改變其他人或群體的行為以防止他自己的行為按照一種他不願意的方式被改變的能力。也有人認為,權力指影響或控制他人行為的力量。總而言之,權力包含有「支配」和「強制」之意。
權力同獎勵、法律、道德等是人類社會人文管理體系的標志之一。權力形成於自然法則,再攙雜了人為法則,在原始社會,權力就是別人不斷提供食物、可以隨意發泄性、再加驅逐甚至宰殺他人,這就是部落首領的權力;在孩子們中間,可以看到自然法則所產生的「權力」,幾個因為居住原因而在一起的孩子,自然產生一個象首領一樣的人物來指揮「集體行動」,得來的什麼:比如偷的葡萄,所謂首領就有多分的權力,他同時也可在行動中安排誰去偷,誰放哨,誰接應。現代的權力一樣是這么形成的,在全世界的范圍內,權力都不是什麼「人」給的,所謂「權力是什麼人給的」,那隻是一種借口或幌子。現在因為人文社會的發展,所以基本上看不到權力產生的痕跡了,只知道:有了某個崗位,就有了可怕的權力。該人一旦從這個崗位下來,權力就自動消失,這就是因為權力的「人為法則」已經超過了「自然法則」。
quánlì
自古至今,中外學者對權力內涵的界定,眾說紛紜。什麼是權力?馬克斯•韋伯將權力定義為「一個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會活動中,甚至是在不顧其他參與這種行動的人進行抵抗的情況下實現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認為權力是「獲得未來任何明顯利益的當前手段」 。而對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來說,權力是「預期效果的產生」 。丹尼斯•朗認為,「權力是某些人對他人產生預期效果的能力」 。以上幾種對權力的解釋雖然著眼點不同,但都從不同角度揭示了「權力」的特性,即:權力是一種力量,藉助這種力量可以或可能產生某種特定的預期局面和結果。
我們認為,權力是特定管理主體組織管理對象在實現組織既定目標的過程中對管理對象理念、行為的影響力和控制力,管理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集團。
【補充】權力,首先是作為一種能力,即權力主體,有可能通過這種能力,使得權力對象產生預期或非預期的反應或結果。
丹尼斯•朗也認為,根據行使(有意或無意的)權力產生的效果來分,可以分為「有效權力」與「無效權力」。而有些學者認為,行使權力就必定產生預期的效果,而沒考慮權力行使失效的問題。
關於權力的定義,學術界都將其限定在某一特定的領域,這將導致 權力 概念的狹隘性。在人類社會,「權力」這一概念應該作為普遍的社會存在,而不是某一特定領域的專有名詞,如「政治權力」等。而我認為,「權力」更是一個完整的「系統」,它分為很多細小的領域:政治權力、法律權力、社會權力,個人權力等,這些具體領域的「權力」構成一個普遍的共同體——權力。
關於權力的概念定義有很多,但是關於權力是如何產生的,這問題似乎沒有探討過。關於權力的定義,必須根據權力是如何產生的來分析、確定。有人認為權力是作為一種「工具」或其他,而我更願意將權力界定為「資源」,能夠被人類使用的一切,都可以定義為「資源」,根據西方古典經濟學的論斷,資源是稀缺的,或者具有潛在的稀缺性。根據「權力」作為一種「資源」的認識,我認為:「非對稱即產生權力!」。「非對稱」是關於對「可支配資源的佔有多少」來定義。

9. 權力是不是一種資源為什麼

權利是一種資源,誰握的權利大誰的生活好這是不可否定的。這也不可否認。一個有權利的人,往往會變成自己子女的偶像,看到這么多人敬佩自己的爸媽,久而久之就會變成孩子的偶像,激勵著他努力學習。,在不同的人面前權利被當做不同的資源使用,貪官的權利是侵貪人民群眾的財富,使道德敗壞的官員繼續危害人民的資源。在清官面前,權利是為了人民,為了社會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資源。

10. 什麼是權利和權力,兩者的關系怎樣

權利一般是指法律賦予人實現其利益的一種力量。與義務相對應,法學的基本范疇之一,人權概念的核心詞,法律規范的關鍵詞。在家庭、社會、國家、國際關系中隱含或明示的最廣泛,最實際的一個內容。從通常的角度看,權利是法律賦予權利主體作為或不作為的許可、認定及保障。

權力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影響力,是一些人對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預定影響的能力,或者是一個人或許多人的行為使另一個人或其他許多人的行為發生改變的一種關系。

政府權力和公民權利,是常被相提並論的概念。公民權利的減損,往往就是政府權力未能得到有效約束。立法法的修改,是要管法,當然也是要管權。管住政府權力,就是對公民權利的最好保障。

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到,「所有行政行為都要於法有據,任何部門都不能法外設權。」過去面對現實的一些問題,地方政府想到的是給自己擴權,去「硬管」,結果往往問題沒解決,還進一步侵犯了公民的權利或利益。

(10)什麼是權利資源擴展閱讀:

不能減損公民權利,不僅是「紅頭文件」應遵循的規則,也是社會治理應遵循的規則。兩會期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都會集中關注很多熱點的社會議題,提出各自的建議。

這些觀點有的應者雲集,有的爭議頗多。粗略觀察會發現,是否從「規范權力、保障權利」的視角出發,往往是觀點能否贏得民意認同的關鍵。

所以,對待權力和權利,要有不同的思維。面對任何問題開出「葯方」時,必須要檢視下,這「葯方」是如何對待權力和權利的,規范了權力又沒減損權利,這「葯方」就是靠譜的。

參考資料:人民網-兩會也是明辨權力和權利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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