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其他權益工具與其他綜合收益的區別
1、使用不同。
其他權益工具是用於核算企業發行的權益工具的一個會計科目,比如企業發行的優先股需要在其他權益工具科目中核算。
其他綜合收益,這是一個由新會計准則中新設定的科目,替代以前「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部分用途,是因取得投資需要用到的科目。
2、含義不同。
其他權益工具是根據《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政部財會[2014]13 號),在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中增設的「4401 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核算企業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歸類為權益工具的各種金融工具。
其他綜合收益(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簡稱OCI),是指企業根據其他會計准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
3、計算方式不同。
其他權益工具: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變動中所享有的份額。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可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變動中所享有的份額。
其他綜合收益:對合營聯營企業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確認的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導致的其他綜合收益的增加,不是資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論是在投資單位的個別報表還是合並報表,均應歸屬於其他綜合收益。
❷ 其他權益工具增加意味著什麼
其它權益工具增加,
公司有可能新發債券、近期拆分形成的衍生金融負債、非密切相關的發行並嵌入衍生金融資產,衍生金融負債的金融工具增加。
其他權益工具是指歸類為權益工具的,除企業發行的普通股之外,各種金融工具。其他權益工具屬於所有者權益類賬戶,核算企業發行的各類金融工具,分類為除普通股以外的權益工具。應根據發行的金融工具的類型進行詳細核算。
說明持有的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期末公允價值比期初增加或者企業追加了投資。
❸ 其他權益工具包括哪些
其沒慧他權益工具是屬於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核算企業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歸類為權益工具的各種金融工具。本科目應按發行金融工具的種類等進行明細核算。
權益工具是公司融資過程中形成的一種股權工具。在公司扣除債務後的資產中擁有剩餘索取權的合約。如果該合約條款中沒有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單燃燃位的合同義務;沒有包括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則該工具屬於皮察虛權益工具。權益工具的發行人有義務根據公司的盈利狀況向資產的持有者支付紅利。權益工具發行的形式有公開募集和私募。前者需要具備特定交易市場的條件,如財務狀況、公司治理、產業前景等,需要專業機構來幫助實施。後者是對特定人員或機構發行,不需要向社會公開有關的信息。
❹ 其他權益工具是什麼科目
其他權益工具是屬於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核算企業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歸類為權益工具的各種金融工具。本科目應按發行金融工具的種類等進行明細核算。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本科目核算企業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本科目可按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的類別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包括「成本」、「利息調整」、「公允價值變動」。
所有者權益類科目計算
1、實收資本: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所有者向企業投入的資本,在一般情況下無須償還,可以長期周轉使用。由於所有者權益體現的是所有者在企業中的剩餘權益,因此,所有者權益的確認主要依賴於其他會計要素。
2、資本公積:資本本身升值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投資者的共同的權益。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❺ "其他權益工具"是指什麼
根據《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政部財會[2014]13 號,在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中增設「4401 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核算企業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歸類為權益工具的各種金融工具。本科目應按發行金融工具的種類等進行明細核算。
科目設置
1、應付債券:發行方對於歸類為金融負債的金融工具。
2、衍生工具:對於需要拆分且形成衍生金融負債或衍生金融資產。
3、交易性金融負債:發行的且嵌入了非緊密相關的衍生金融資產或衍生金融負債的金融工具,如果發行方選擇將其整體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
4、其他權益工具:企業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歸類為權益工具的各種金融工具。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後的資產中的剩餘權益的合同.因此,從權益工具的發行方看,權益工具屬於所有者權益的組成內容.比如企業發行的普通股,企業發行的、使持有者有權以固定價格購入固定數。
(5)其它權益工具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其他權益工具"里新准則新設置了其他綜合收益科目,代替的是原先計入其他資本公積且最終會轉入損益類科目的內容,現在其他綜合收益主要核算以下內容:
(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導致的變動.
(2)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變動中所享有的份額.
(3)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可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變動中所享有的份額.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持有至到期技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形成的利得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