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什麼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漢語拼音方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范,並用於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
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
《漢語拼音方案》是在中外前人數十種方案的基礎上,特別是對注音符號、「國羅」和「北拉」進行揚棄而升華的集大成者。
其基本特點是「三化」,即拉丁化、音素化、口語化。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採用了國際上廣泛通用的拉丁字母,在字母應用方面最大限度地靠近了國際習慣。
法定地位:
在我國,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准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並於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定地位,且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於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該法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管理和監督等方面作出規定。
B.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我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什麼作為拼寫和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1. 《漢語拼音方案》包括五個部分,分別是:
字母表、聲母表、韻母表、聲調符號以及隔音符號。
2.聲母表共列出普通話語音系統中的輔音聲母21個:
b、p、m、f、d、t、n、l、g、k、h、j、q、x、zh、ch、sh、r、z、c、s。其實普通話語音系統中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韻母獨立成音節
3.韻母表分a行、i行、u行、ü行,共列出普通話語音系統中的韻母35個:
一是zī(資)、cí(瓷)、sì(四)等音節中的韻母-i(前);二是zhǐ(只)、chí(持)、shī(詩)、rì(日)等音節中的韻母-i(後);三是單韻母er(兒、耳、二等);四是單韻母ê。人稱之為「表外韻母」,表內和表外相加,普通話語音系統中共有韻母39個。
4.聲調符號規定了普通話語音系統中的4個調類:
陰平、陽平、上聲、去聲的標調符號和這些符號的使用方法,同時規定輕聲音節不標調號。
C. 我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A注音字母B《漢語拼音方案》C中文和英文
《漢語拼音方案》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18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D.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什麼( )拼寫和注音工具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參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18條。
《漢語拼音方案》,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批准頒布。
1955年來,漢語拼音的推行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漢語拼音已經成為識讀漢字、學習普通話、培養和提高閱讀及寫作能力的重要工具,成為改革和創制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重要依據,成為編制盲文、手語、旗語、燈語的重要基礎。
(4)國家拼音以什麼作為拼寫工具擴展閱讀
在中國,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准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並於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定地位,且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於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該法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管理和監督等方面作出規定。
E.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 )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A.注音字母 B.《漢語拼音方案》 C.國際音標 D.羅馬字母
B,《漢語拼音方案》於1958年經第一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1982年通過ISO作為國際標准。方案主要用來給漢字注音和拼寫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