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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工具是手機電話卡該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4-11-22 12:49:07

1. 手機卡涉案沒有被抓

您要問的是手機卡涉案沒有被抓是為什麼嗎?可能是因為案情不嚴重或手機卡號主被利用手機卡作案。
當手機卡涉案後案情並不嚴重則不會被定罪,且若手機號號主本人沒有直接或間接參與作案,而是他人偷盜手機號作案,則也不會被抓。
手機卡涉案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2. 判刑後作案工具手機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手機如果不是作案工具,會退還。如果被認定為作案工具則會被依法沒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3. 手機號涉嫌詐騙本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手機號涉嫌詐騙本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負法律責任,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警方查明事實,就算不定罪,你也會被列入兩卡人員名單,斷卡名單等等。如果你自己是不知情的,可以去申訴,但前提是你有證據證明你的確是清白的。
辦手機號交別人用,現牽涉詐騙案,有實刑。
因為警方肯定會根據你所提供的手機號找到你去了解案情,一旦發現你跟此案件有真實的觀念,他們會對你實行拘留,並且罰款,所以為了安全起見,以後盡量不要把自己實名制的東西借給他用,這樣一旦,對方做了違法的事後,或多或少你都會受牽連,像現在如果說牽涉的詐騙金額比較大的話,你肯定要承擔一定的附帶責任。
明知對方是犯罪,仍提供手機給其使用,也涉嫌犯罪,要承擔法律責任。如不知對方是犯罪,只是借用手機提供者,沒刑事責任。
勿將已登記本人身份信息的實名制號碼卡或者本人身份證隨意提供和倒賣給他人使用,貪圖小利,被詐騙分子利用,使合法途徑購買的手機電話卡變成違法犯罪的工具。
辦的電話卡給別人用風險挺大的,一旦那個使用身份證辦理的手機卡做犯法的事情,是會追究到你的頭上來的,即使證明了不是你所為,但是過程也很麻煩,所以身份證最好還是不要借給別人使用,無論是辦理什麼都不要。身份證借人用,會有什麼風險身份證是每一位公民身份的象徵。
電話卡要能解凍如下:
1.手機號碼卡如果是被公安機關主動發現並封停涉詐騙號碼,列入管控「黑名單」,被列入「黑名單」內的開戶人將視情節輕重,在1—5年內不得辦理新的通信號碼。
2.如果確實是存在詐騙,那麼這個號是永久不能用了,是否還能開通其他的號碼,要看情節嚴重程度。
3.如手機號被公安局強制停機,去局裡做了登記,一般需要7個工作日就可以解封(不包 手機被停機的原因可能性非常多,如果是涉嫌到廣告行為,可能會被移動運營商停機。如果是被公安機關直接強制停機的問題非常嚴重,可能涉嫌到刑事犯罪,建議先詢問公安機關具體停機的理由,然後結合具體理由給出具體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 我的手機被定為作案工具,為什麼現在有人在用

你的手機被別人用,肯定是做過處理了,你把id和密碼給了別人,別人就可以用了,你的手機是被收繳了,你想怎麼辦?你還能要回來?你有本事就要回來,要不回來看看可以改密碼嗎?可以改就改了,別人就不能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