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作案工具手機沒收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法律上對於作案工具一般會分情況處理,或者是進行上交到相關的執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法院沒有沒收的作案工具,是按照刑法規定,不需要沒收,但如果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當收繳,按照規定處理。法院沒有沒收的作案工具,派出所是否應該歸還,要根據當事人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一條 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於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應當收繳,按照規定處理。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追繳退還被侵害人;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B. 作案工具是扣押還是收繳
按照法律規定,作案工具是應當沒收的。作案工具是指犯罪人員進行犯罪行為時所用的一切物品,包括各種武器或工具。犯罪工具首先要具備可操控性標准。即工具本身所具有的物理特性。不同類型的物,有不同的物理特性。作為工具,必須能被人使用,使用工具指動物利用外界物體作為身體功能的延伸,以達到某種目的。
一、作案工具如何處理
1、作案工具應當予以沒收。
2、沒收的作案工具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二、收繳與扣押的區別
1、性質不同。
對於扣押而言是臨時性強制執行措施,證據保全措施;而收繳則是帶有結論性的行政強制措施,沒有期限限制。
2、目的不同。
扣押是保全證據,以免證據消失或者毀滅;而收繳的目的是經調查核實,扣押的物品屬於非法財物,公安機關將其繳獲,以免繼續危害社會。帶有結論性和處罰性的行政強制措施。
三、收繳違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財物:
(一)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
(二)賭具和賭資;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
(四)偽造、變造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票證、印章等;
(五)倒賣的車船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等有價票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C. 浣滄堝伐鍏峰備綍澶勭悊
1銆佷綔妗堝伐鍏峰簲褰撲簣浠ユ病鏀躲
2銆佹病鏀剁殑浣滄堝伐鍏蜂竴寰嬩笂緙村浗搴擄紝涓嶅緱鎸鐢ㄥ拰鑷琛屽勭悊銆
鐘緗宸ュ叿搴斿綋娌℃敹澶勭悊銆傚叿浣撹勫畾鏈夛細
1銆佺姱緗鍒嗗瓙榪濇硶鎵寰楃殑涓鍒囪儲浜э紝搴斿綋榪藉洖鎴栬呰矗浠ら榪橈紱
2銆佽鍛婁漢鐨勫悎娉曡儲浜у簲褰撳強鏃惰繑榪橈紱
3銆佺姱緗鎵鐢ㄧ殑榪濈佸搧鍜岃儲浜у簲褰撴病鏀訛紱
4銆佹病鏀剁殑璐浜у拰緗氭懼皢涓婄即鍥藉簱錛屼笉寰楁尓鐢ㄦ垨鑷琛屽勭悊銆
鏍規嵁娉曞緥瑙勫畾錛屼竴鍒囧嵄瀹沖浗瀹朵富鏉冦侀嗗湡瀹屾暣鍜屽畨鍏ㄣ佸垎瑁傚浗瀹躲侀犺嗕漢姘戞皯涓諱笓鏀跨殑鏀挎潈銆佹帹緲葷ぞ浼氫富涔夊埗搴︺佺牬鍧忕ぞ浼氱粡嫻庣З搴忋佷鏡鐘鍥芥湁璐浜ф垨鑰呭姵鍔ㄧ兢浼楅泦浣撴墍鏈夎儲浜с佷鏡鐘鍏姘戠佹湁璐浜с佷鏡鐘鍏姘戜漢韜鏉冨埄銆佹皯涓繪潈鍒╁拰鍏朵粬鏉冨埄浠ュ強鍏朵粬鍗卞崇ぞ浼氱殑琛屼負錛岄兘鏄渚濇硶澶勭綒鐨勩
鏁呮剰浼ゅ崇姜鐨勮ゅ畾鏍囧噯濡備笅錛
1銆佷鏡鐘鐨勫浣撴槸浠栦漢鐨勮韓浣撳仴搴鋒潈錛屾墍璋撹韓浣撴潈鏄鎸囪嚜鐒朵漢浠ヤ繚鎸佸叾鑲浣撱佸櫒瀹樺拰鍏朵粬緇勭粐鐨勫畬鏁存т負鍐呭圭殑浜烘牸鏉冿紱
2銆佸㈣傛柟闈㈣〃鐜頒負瀹炴柦浜嗛潪娉曟崯瀹充粬浜鴻韓浣撶殑琛屼負錛
3銆佷富浣撲負涓鑸涓諱綋;鍑¤揪鍒板垜浜嬭矗浠誨勾榫勫苟鍏峰囧垜浜嬭矗浠昏兘鍔涚殑鑷鐒朵漢鍧囪兘鏋勬垚鏁呮剰浼ゅ崇姜錛屽叾涓錛屽凡婊14鍛ㄥ瞾鏈婊16鍛ㄥ瞾鐨勮嚜鐒朵漢鏈夋晠鎰忎激瀹寵嚧浜洪噸浼ゆ垨姝諱骸琛屼負鐨勶紝搴斿綋璐熷垜浜嬭矗浠;鑷翠漢杞諱激鐨勶紝鍒欓』宸叉弧16鍛ㄥ瞾鎵嶈兘鏋勬垚鏁呮剰浼ゅ崇姜錛
4銆佷富瑙傛柟闈㈣〃鐜頒負鏁呮剰銆
甯屾湜浠ヤ笂闂棰樿兘瀵規偍鏈夋墍甯鍔╋紝鑻ヨ繕鏈夊叾浠栨硶寰嬮棶棰樿蜂綘鍜ㄨ涓撲笟寰嬪笀銆
銆愭硶寰嬩緷鎹銆戱細銆婂垜娉曘
絎鍏鍗佸洓鏉$姱緗鍒嗗瓙榪濇硶鎵寰楃殑涓鍒囪儲鐗╋紝搴斿綋浜堜互榪界即鎴栬呰矗浠ら璧;瀵硅鍛婁漢鐨勫悎娉曡儲浜э紝搴斿綋鍙婃椂榪旇繕;榪濈佸搧鍜屼緵鐘緗鎵鐢ㄧ殑鏈浜鴻儲鐗╋紝搴斿綋浜堜互娌℃敹銆傛病鏀剁殑璐㈢墿鍜岀綒閲戱紝涓寰嬩笂緙村浗搴擄紝涓嶅緱鎸鐢ㄥ拰鑷琛屽勭悊銆
D. 作案工具扣押後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作案工具是指犯罪人員進行犯罪行為時所用的一切物品,包括各種武器或工具。犯罪工具首先要具備可操控性標准。即工具本身所具有的物理特性。不同類型的物,有不同的物理特性。作為工具,必須能被人使用,使用工具指動物利用外界物體作為身體功能的延伸,以達到某種目的。其次要具備犯罪對象標准。即工具體現為具體的物,不同的物具有不同的用途。以犯罪對象為標准,可分為直接作用於犯罪對象的工具和不直接作用於犯罪對象的工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E. 浣滄堝伐鍏峰備綍澶勭悊
浣滄堝伐鍏峰簲褰撲簣浠ユ病鏀躲傛病鏀剁殑浣滄堝伐鍏蜂竴寰嬩笂緙村浗搴擄紝涓嶅緱鎸鐢ㄥ拰鑷琛屽勭悊銆傚叧浜庝綔妗堝伐鍏峰備綍澶勭悊鐨勯棶棰橈紝涓嬮潰鎴戜負鎮ㄨ︾粏瑙g瓟銆涓銆佷綔妗堝伐鍏峰備綍澶勭悊
1銆佷綔妗堝伐鍏峰簲褰撲簣浠ユ病鏀躲
2銆佹病鏀剁殑浣滄堝伐鍏蜂竴寰嬩笂緙村浗搴擄紝涓嶅緱鎸鐢ㄥ拰鑷琛屽勭悊銆
3銆佹硶寰嬩緷鎹:銆婂垜娉曘
絎鍏鍗佸洓鏉
鐘緗鍒嗗瓙榪濇硶鎵寰楃殑涓鍒囪儲鐗╋紝搴斿綋浜堜互榪界即鎴栬呰矗浠ら璧;瀵硅鍛婁漢鐨勫悎娉曡儲浜э紝搴斿綋鍙婃椂榪旇繕;榪濈佸搧鍜屼緵鐘緗鎵鐢ㄧ殑鏈浜鴻儲鐗╋紝搴斿綋浜堜互娌℃敹銆傛病鏀剁殑璐㈢墿鍜岀綒閲戱紝涓寰嬩笂緙村浗搴擄紝涓嶅緱鎸鐢ㄥ拰鑷琛屽勭悊銆
浜屻佷綔妗堝伐鍏鋒槸浠涔堟剰鎬
浣滄堝伐鍏鋒槸鎸囩姱緗浜哄憳榪涜岀姱緗琛屼負鏃舵墍鐢ㄧ殑涓鍒囩墿鍝侊紝鍖呮嫭鍚勭嶆﹀櫒鎴栧伐鍏楓備緥濡:鏄撶噧鏄撶垎鐗╋紝寮閿佸伐鍏峰拰浜ら氬伐鍏風瓑銆
F. 刑事案件中作案工具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規定,作案工具是應當沒收的。
作案工具是指犯罪人員進行犯罪行為時所用的一切物品,包括各種武器或工具。
犯罪工具首先要具備可操控性標准。即工具本身所具有的物理特性。不同類型的物,有不同的物理特性。作為工具,必須能被人使用,使用工具指動物利用外界物體作為身體功能的延伸,以達到某種目的。
其次要具備犯罪對象標准。即工具體現為具體的物,不同的物具有不同的用途。以犯罪對象為標准,可分為直接作用於犯罪對象的工具和不直接作用於犯罪對象的工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七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G. 作案工具如何處理
作案工具是應當沒收的。
【法律分析】
作案工具是指犯罪人員進行犯罪行為時所用的一切物品,包括各種武器或工具。犯罪工具首先要具備可操控性標准。即工具本身所具有的物理特性。不同類型的物,有不同的物理特性。作為工具,必須能被人使用,使用工具指動物利用外界物體作為身體功能的延伸,以達到一種目的。其次要具備犯罪對象標准。即工具體現為具體的物,不同的物具有不同的用途。以犯罪對象為標准,可分為直接作用於犯罪對象的工具和不直接作用於犯罪對象的工具。按照法律規定,作案工具是應當沒收的,沒收的財產和罰款將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自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