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陸地交通工具有哪些
陸地上的交通工具有:
1、公交車:公交車,指在城市道路上循固定路線,有或者無固定班次時刻,承載旅客出行的機動車輛,有窗,設置座位;
2、火車:又稱鐵路列車,是指在鐵路軌道上行駛的車輛,通常由多節車廂所組成,為人類的現代重要交通工具之一;
3、高鐵:高速鐵路簡稱高鐵,是指基礎設施設計速度標准高、可供火車在軌道上安全高速行駛的鐵路,列車運營速度在250km/h以上;
4、自行車:又稱腳踏車或單車,通常是二輪的小型陸上車輛。人騎上車後,以腳踩踏板為動力,是綠色環保的交通工具;
5、摩托車:由汽油機驅動,靠手把操縱前輪轉向的兩輪或三輪車,輕便靈活,行駛迅速,廣泛用於巡邏、客貨運輸等,也用作體育運動器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二)「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