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的構成特徵為:1. 該犯罪侵害了交通運輸的安全;2. 其具體行為表現在實施破壞交通設備的行為上,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導致火車等交通工具顛覆或損毀,並帶來嚴重後果;3. 此種犯罪由一般的自然人實施;4. 從主觀層面來看,犯罪人應當具有過失,這包括過度自信的過失以及粗心大意的過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