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空作業規范
《勞動法》 第五十五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進行高處作業時,應注意以下的要求:
1. 凡參加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醫生體檢合格,方可進行高處作業。對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視力和聽力嚴重障礙的人員,一律不準從事高處作業。
2. 登高架設作業(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工等)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勞動安全監察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方准上崗作業。
3. 凡參加高處作業人員,應在開工前進行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
4. 參加高處作業人員應按規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紮好安全帶,衣著符合高處作業要求,穿軟底鞋,不穿帶釘易滑鞋,並要認真做到「十不準」。
5. 高處作業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應裝袋精心保管,較大的工具應放好、放牢,施工區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響通行的地方,必要時要捆好。
(1)消防管高空作業用什麼工具擴展閱讀:
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是依據高處墜落事故的不同類別和系列的原因規律,而提出的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綜合預防、控制的要點。
(1)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堅持開展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認識掌握高處墜落事故規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預防、控制事故能力,並要做到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當發現自身或他人有違章作業的異常行為,或發現與高處作業相關的物體和防護措施有異常狀態時,要及時加以改變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為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2)高處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要符合安全要求。
(3)高處作業人員的個人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
(4)要按規定要求支搭各種腳手架。
(5)要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網,凡4m以上建築施工工程,在建築的首層要設一道3~6m寬的安全網。如果高層施工時,首層安全網以上每隔四層還要支一道3m寬的固定安全網。如果施工層採用立網做防護時,應保證立網高出建築物1m以上,而且立網要搭接嚴密。並要保證規格質量,使用安全可靠。
(6)要切實做好洞口處的安全防護。具體方法,同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相同。
(7)使用高凳和梯子時,單梯只許上1人操作,支設角度以60°~70°為宜,梯子下腳要採取防滑措施,支設人字梯時,兩梯夾角應保持40°,同時兩梯要牢固,移動梯子時梯子上不準站人。使用高凳時,單凳只准站1人,雙凳支開後,兩凳間距不得超過3m。
(8)在沒有可靠的防護設施時,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否則不準在高處作業。同時安全帶的質量必須達到以使用安全要求,並要做到高掛低用。
(9)登高作業前,必須檢查腳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腳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電桿的根部是否腐爛。嚴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頂棚上行走。
(10)不準在六級強風或大雨、雪、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另外,還必須做好高處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如發現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要及時加以排除,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