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权益法与成本法核算的区别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
(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1)成本法在哪个环节核算扩展阅读
权益法(Equity method):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参考资料权益法_网络
㈡ 什么是成本法核算什么是权益法核算他俩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时候用成本法什么时候用权益法
都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权益法核算对投资企业达到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成本法核算达到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中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收到现金股利、被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时的处理等。
1.在取得投资时
(1)成本法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权益法下,要考虑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当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大小
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当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当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那么差额部分要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2.被投资单位实现损益时:
(1)成本法下不做处理;
(2)权益法下:
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
(1)成本法下:
应该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权益法下: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
4.收到现金股利时:
成本法和权益法下均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5.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1)成本法下不做账务处理;
(2)权益法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分录。
6.被投资方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1)成本法下不做账务处理;
(2)权益法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相反分录。
㈢ 总结计划成本法下,采购、入库、发出三个环节的会计分录。
计划成本法下原材料的核算
https://wenku..com/view/.html?from=search
1.购入时,超支的差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节约的差额贷记“材料成本差异”。
2.发出时,差异率是正数的贷记“材料成本差异”、差异率是负数的借记“材料成本差异”。
㈣ 目标成本法的三大环节
在美国,传统成本的降低与目标成本是明显不同的。请看下图表的第一栏,传统成本方法始于市场研究,将消费者需求融入产品规范中,然后公司开始产品设计和工程,从供应商那里获得价格。在这一阶段,产品成本不是产品设计的主要因素。在工程师和设计师确定了产品的设计后,他们才估计产品成本(C t),这里下标 t 表示根据传统思维得出的数据。如果估计的成本被认为太高,那么将修改产品设计。为了得到预期的边际利润(P t),需要用期望售价(S t)减去估计的成本。边际利润是期望售价和估计的生产成本之差。下面的方程式表示了这层关系: 美国传统的成本降低方法 日本的目标成本法 通过市场研究确定
消费者需求 通过市场研究确定
消费者需求和价位 产品规范 产品规范和设计 设计 目标售价(S tc) (和目标销售量) 工程 - 目标利润(P tc) 供应商定价
=
目标成本(C tc) 估计成本(C t) (如果太高,返回到设计阶段) 预期的边际利润(P t)
= 价值工程供应商定价压力 (为了减少成本,价值工程和供应商 定价压力都会被使用,它们是目标 成本法的组成部分) 期望售价(S t)-
估计成本(C t) 制造 制造 期间成本降低 持续地成本低 资料来源: 这是 F . S . Worthy 在“ Japan 's Smart Secret Weapon” (原载 Fortune , August 12 ,1991 ,pp . 72 ― 75 )中一个表的修改版。
P t = S t - C t
另一种广泛应用的传统方法,成本加成法,期望边际利润( P cp )加上期望产品成本( C cp ),这里下标 cp 表示用成本加成法得出的数据。售价( S cp )仅仅是这两个变量之和。这层关系可用方程式表示为:
S cp = C cp + P cp
在两种传统方法中,产品的设计者都没有试图达到实际的成本目标。 在目标成本法中,确定产品成本的思维方式和步骤与传统成本法有显着的不同(见上图表第二栏)。虽然在初始阶段,通过市场研究确定消费者需求和产品规范在表面上与传统成本法类似,但实际上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首先,目标成本法下的市场研究与传统方法不同,它不是一个单一的事件。更准确地讲,一旦在较早的市场研究过程中消费者的信息被获得,这种信息收集将在整个目标成本过程中持续进行。第二,鉴于在制造过程中改变设计非常昂贵,为尽量减少在制造过程中更改设计,在产品的规范和设计阶段将花更多的时间。第三,目标成本法使用完全生命周期概念可使产品的拥有者在产品的有效寿命内成本最小化,即不仅仅考虑最初的购买成本,还要考虑产品的运行、维护和处置成本。
㈤ 物流作业成本法核算企业物流并进行管理的四个步骤是指什么
作业成本法核算企业物流并进行管理的四个步骤是指什么?
(1)分析和确定企业的资源,确定某项作业的资源动因
资源是成本的源泉,企业的资源包括有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生产维持成本(如采购人员的工资)、间接制造费用以及生产过程以外的成本(如广告费用)。资源动因的界定是在作业动因界定的基础上进行的,每项作业必涉及相关的资源,无关的资源应从物流核算中剔除。
(2)界定企业物流系统中涉及的各个作业,形成作业中心。作业是工作的各个单位(Units of Work),作业的类型和数量随着企业的不同而不同。对作业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业务职能活动分解法,价值链分析法,作业流程图法。例如,在顾客服务部门,作业包括处理顾客定单、解决产品问题以及提供顾客报告三项作业。作业界定的要点:
a、不同的人执行的作业不能被整合;
b、一个作业一般不会超过15个密切相关的操作;
c、如果一个作业只有一项操作,那么则分解的太细了;
d、如果一个作业中包含了不相关的操作,则需要分解出来;
e、如果一个作业只有一项投入和一项产出,就不再需要分解了。
(3) 确认资源动因,将资源分配到作业。
作业决定着资源的耗用量,这种关系称作资源动因。资源动因把总分类帐上的资源成本分配到作业。
(4) 确认成本动因,将作业成本分配到产品或服务中。
作业动因反映了成本对象对作业消耗的逻辑关系,例如,问题最多的产品会产生最多顾客服务的电话,故按照电话数的多少(此处的作业动因)把解决顾客问题的作业成本分配到相应的产品中去。
这是物流成本管理的考试题。
㈥ 标准成本法的核算流程是什么
标准成本法的实务核算流程
化繁为简,以材料差异产生的过程为主,而且只是正常生产过程,删除了返工、代工、试产等形式;为了理解的清楚,把标准成本法中的制造费用、人工等都剔除了,不过,实际生产远比这些要复杂的多!
1、 采购过程 (每一笔或一批材料)
AR 应计负债 (订单价格)
DR 原材料-材料 (标准成本)
AR/ DR 原材料-差异 (上述两者之差)
AR 应付帐款 (发票价格)
DR 应计负债 (订单价格)
AR/ DR 原材料-差异 (除增值税税金外上述差异)
单价更新 AR/ DR原材料-差异 (更新前后新旧标准成本差异)
DR/ AR 原材料-材料 (更新前后新旧标准成本差异)
2、生产过程
发料(按特定制造单批量发料,按单进行成本核算,比如单号01数量为100 的生产单,所需的材料按BOM构成都要发到01里,下面就以01制造单作为一个核算单位)
AR 在制品-材料 (标准价格)
DR 原材料-材料 (标准价格)
单价更新 AR/DR 在制品-差异(更新前后在制品原材料新旧标准成本差异)
DR/AR 在制品-材料 (更新前后在制品原材料新旧标准成本差异)
特定制造单完成关闭任务号
AR/DR 产成品-差异(入库成品的标准价格*完工数量-发到此特定制造单里的所有原材料的金额)
DR/AR 在制品-材料(入库成品的标准价格*完工数量-发到此特定制造单里的所有原材料的金额)
3、成品
成本更新
AR/DR 产成品-材料(新旧BOM单差异*库存数量)
DR/AR 产成品-差异(新旧BOM单差异*库存数量)
成品出库时按照当时的标准成本出库
上述差异科目一共有以下三项
原材料-差异
在制品-差异
产成品-差异
上述只是一种型号的产品生产,每月有数十种不同型号的机器生产,也就是说上述差异只是一个综合运算产生的结果数,在月末结转标准成本的时候如何在各项间进行分配,请考虑到每月生产的持续性。同时如何对各部门的业务进行成本管理?
上述只是一个最简单的标准成本的过程,如果加上标准制造费用、标准税金、标准人工、标准折旧等项目,会更增加核算的复杂性。
解释:Bom通俗的说就是把成品分解了,看是由那些原材料构成的,如A成品由1个B、2个C、3个D材料组成,它的标准BOM成本就是B、C、D各自的标准单价*用量,生产的时候如果生产100个A成品,则按照BOM单相应的发100B、200C、300D,如生产损坏,可申请相应的物料,但必须要归集在此制造单中。
如A成品简单收发存为
期初库存 完工入库 销售出库 期末库存
复杂收发存则为
期初库存 (完工入库 返工入库 采购入库) (销售出库 返工出库 试验出库 赠送出库) 期末库存
㈦ 是按成本法还是按权益法核算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
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是投资前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是投资后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不做会计处理。
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投资前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投资后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或作相反分录)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㈧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在何种情况下使用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对于以上4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在采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时,符合第一和第四两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反之就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是企业在购入作为长期投资的股票时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长期投资的成本入账。在该股票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以成本反映的投资金额始终保持不变。
股票投资上取得的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而不影响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导致了企业期末净资产价值的增加,或发生了亏损导致了净资产价值的减少也丝毫不影响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所反映的成本金额。
(8)成本法在哪个环节核算扩展阅读: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