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投标价怎么判断是否低于成本
投标价低于成本的判断,一般采用绝对价和相对价相结合的办法判断。
绝对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某一比例,比如85%,或者低于招标控制价90%,并且同时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95%,作为低于成本的评审对象。
不管采用哪一种低于成本的判定办法,都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便投标人,据此报价。
② 投标质疑:因投标价格低于招标价格15%而未提供证明废标,从哪方面质疑
按楼主的意思被否决应该是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现价”规定执行的。
在这里被否决的理由分两说:
1、如果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低于招标价格15%做否决投标处理的,那被否决了没话说。(此时相当于把投标人的“成本”限定为招标价格15%)
2、如果招标文件未约定“成本”的计算方法,而楼主的报价较其他投标人的报价相差过大,此时应该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该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如果提供了相关资料,评委会可以接受报价。
如果未经澄清直接否决,楼主应该从评委会评标时是否要求你提供相关资料来解释报价偏低。
③ 如何判定标价低于成本价
标价被判定低于
成本价
是因为
投标价
最低,比次低的标价还低很多,而且又不能提供如此低价的有力理由或证据,存在
恶意竞争
的嫌疑。在招投标中,如果最低价比次低价低过一定百分比,会被直接判定投标无效。
④ 如何鉴别投标价低于成本价
世界银行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情况,规定了凡采购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上的货物和工程合同,都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
投标报价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第41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从第33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是一种违法行为,第41条进一步规定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将不能中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令中的第21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在这条规定中更加明确指出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废标处理。
1 现行的判定办法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招投标过程中如何界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显的尤为重要,如果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企业成本,将作废标处理,被认定为合理低价将会增加其中标机会。现行的判定办法为:
1.1 招标标底扣除招标人拟允许投标人获得的利润。
1.2 把计算标底时的直接费与间接费相加便可得出成本。
2 两种判定方法的不恰当之处
2.1 标底价格是招标工程社会平均水平的建造价格,设立标底的做法是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市场发育状况和国情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招标投标制度的一个具体体现。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的成本应理解为投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由于投标人技术专长、村料采购渠道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其个别成本有可能低于社会平均成本。
2.3 根据建标(2003)206号文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第一种方法中扣除利润后不一定就是企业成本,投标人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是应该受到保护和鼓励的。第二种方法舍弃了税金,税金是指按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是必须上缴的,不能参与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在取得合同后可能为了节省开支,而想方设法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给招标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 投标报价判定的改进措施
当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评标委员会应具体分为三步进行分析:
3.1 评标委员会将标底价格分为:①不可竞争费用如规费、税金等,②有限竞争费用,如人工工资、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③完全竞争费用,如施工利润、企业管理费三类具体考核。
3.2 将不可竞争费用直接计入成本;将完全竞争费用从标底价格中扣除;对于有限竞争费用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如采取的技术手段、施工方案、材料采购的渠道、人工工资标准、降低消耗量指标措施等,用以说明自己编制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的权威性、可信度及当地的价格水平、市场供求、竞争状况,对有说服力的有限竞争费用进行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3.3 将不可竞争费用与评标委员会调整后的有限竞争费用相加得到投标人的企业个别成本,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低于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企业成本,将按废标处理。否则为合理低价。
总之,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是一个专业性比较强,且比较严肃的问题,没有绝对把握,不能轻易判定,要求评委要懂设计,懂施工、懂技术、懂经济、懂造价。还有投标人的一些投标技巧的运用,也将影响到投标报价,如先亏后盈法、不平衡报价法等。所以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认定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时一定认真、负责、科学、公平、公正、严谨的对待。
⑤ 中标人质疑中标价低于成本怎么办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中标人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应当否决其中标资格。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或者重新招标。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业词典”和“政策法规”
⑥ 投标人如何回函低于成本价的质疑
通过公文格式,附加有力证据及法规条款等
⑦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结算时怎么审核
摘要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⑧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如何提出来
你所说的情况,我们称为“竞争性谈判”,比拼价格是正常合理的。
但如果是投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招标方是会作为“废标”处理的。
⑨ 评标委员会如何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关键是:①评委会主动发现低于成本价的可能;②投标人书面提供说明和证明材料,自证未低于成本价;③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证明材料最终判定。
⑩ 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怎样认定投标价低于成本
对这个问题我个人看法认为:按照各省市的市场信息参考价来考核甚为妥当,如:人工费、材料费比市场信息参考价降低15%以上的应视为低于成本价,对机械费比较难以考核,建议按照市场租赁下浮15%以上的应视为低于成本价。这样就会控制哪些超低价不正当竞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