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产成本有哪些科目组成
生产成本亦称制造成本是指生产活动的成本,即,企业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成本。生产成本是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利用情况的货币表示,是衡量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生产成本是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生产成本”账户应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明细表账户。为了具体反映每一种产品的生产费用和实际生产成本,该两个明细账户可按产品种类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生产成本的构成
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对象,通过加工使之成为半成品或成品,它们的使用价值随之变成了另一种使用价值;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资源,可用工资额和福利费等计算;制造费用则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厂房、机器、车辆及设备等设施及机物料和辅料,它们的耗用一部分是通过折旧方式计入成本,另一部分是通过维修、定额费用、机物料耗用和辅料耗用等方式计入成本。
㈡ 产品的成本一般由什么构成
劳动力,生产成本,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力
㈢ 营业成本是由什么组成的
营业成本的组成:
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一、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应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
企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
企业发生或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其中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营业成本,是由生产经营成本形成的。工业企业产品生产成本(也称制造成本)的构成主要包括:
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工资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其他直接支出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制造费用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成本构成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㈣ 材料的成本是有什么组成的
1、外购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
2、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原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初始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自行生产的成本包括投入的材料及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其他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4、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原材料:其成本按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河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原材料的简介费用确定。
㈤ 生产成本核算由什么组成环节
其实应该是分三大部分,1成本及生产费用消耗,2利润,3税务,
㈥ 企业成本的组成
商业企业成本的范围和内容
商业企业的成本包括商品进价和商品流通费。
商品进价成本是指企业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和购入环节交纳的税金。具体包括:
一、商业企业以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或市场价格等形式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
二、商业企业收购不含税农副产品时支付的税金以及进口商品时按规定交纳的关税、产品税、增值税等。
第十三条 商业企业的商品流通费是指企业在从事商品购进、调拨、储存、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其开支项目规定如下:
一、运杂费。指购进商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装卸搬运费,以及既不独立核算又不作附营业务核算的车船和牲畜的燃料、饲料、物料消耗以及同运输有关的各项杂费,如调车费、放空费、养路费、过渡费、车船清扫费、港务费、过驳费、结合装卸进行的灌装封口过磅费和专用线、站台、码头租用费等。
二、保管费。指商品在储存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倒库、凉晒、冷藏、保暖、消防、护仓、照明、保管用品和委托保管费以及商品畜禽的饲料费等费用。
三、挑选整理费。指商品的挑选、整修、分类、分等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包括商品检验、化验、修理等材料、工具消耗费用等。
四、包装费。指包装用品费、包装物折损费、挑选修补费、包装用品租用费以及不能列入包装物进价的运杂费等。包装物回收、出租等收入应冲减包装费。
五、商品损耗。商品损耗包括:(1)商业主管部门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对商业企业制定的商品及物资在运输、保管、销售等过程所发生的定额内的商品损耗;(2)非责任事故造成的,并经批准的超定额商品损耗。
对超定额商品损耗的损失要严格审批,分清造成损失的原因、性质和责任。对由于自然灾害、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超定额商品损耗的损失,一律不得在商品流通费中列支。凡属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投保的企业由保险公司补偿,补偿不足的部分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财产损失;未投保的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财产损失。凡属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在外单位的,应向外单位索赔;责任在本企业的,除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还应由直接责任人赔偿部分损失,赔偿后的净损失,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财产损失。
商业企业商品损耗定额和超定额商品损耗的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中央主管部和财政部备案。
六、手续费。指委托其它单位代购、代销商品、代办业务事项时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手续费。
七、业务费。指为扩大商品购销业务支付的广告费、样品宣传费、商标注册费、会议费、公证费、诉讼费、邮电费、电传费、电脑软件设计费、单个系统价值在五万元以下的会计电算化微型电子计算机构置费以及符合规定的其它业务活动费,处理样品、样机收入应冲减业务费支出。
八、利息。指企业支付流动资金借款的利息、商业汇票贴现利息、经财政部门批准支付给职工的集资(指内部债券用于生产经营部分)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部分的利息、代管合作店组股金的利息以及实行税利分流试点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的已竣工交付使用项目的专用借款利息等。实行银行存贷款分户管理的企业,流动资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应冲减借款利息支出;实行存贷款合户管理的企业,应按利息净支出数列入商品流通费。
九、保险费。指企业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所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给予企业的保费优待,应冲减保险费支出。
十、工资。指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企业职工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应列入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修理费和简易建筑费等的部分),浴池、理发行业的提成工资及以工资形式支付的各种津贴(包括经批准进入成本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和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以前经劳动部、财政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总挂总提”办法企业的效益工资中的奖金部分。
十一、职工福利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各种价格补贴、各种奖金以及落实政策补发工资后数额的11%提取。
十二、工会经费。成立工会的企业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各种价格补贴、落实政策补发工资数额后的2%提取。
十三、职工教育经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各种价格补贴、各种奖金以及落实政策补发的工资后数额的1.5%提取。
本条第十一、十二、十三款所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实际支付给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中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正式批准常年参加企业经营的亦工亦农人员和个别企业用集体所有制招工指标招收的人员的工资。
十四、折旧费。指按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的分类折旧率计提的折旧费。包括由综合折旧率改为分类折旧率后按有关规定准许补提的折旧费。
十五、修理费。按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的4%预提,作为修理基金管理,专项用于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低值易耗品必要的维修支出暂时也在此列支)。年终结余(超支),结转下年度使用(冲抵)。承包企业在承包期内,如修理基金超支,经财政部门批准可列入成本,但不得因此调整承包基数。
十六、低值易耗品摊销。指企业按规定的标准和摊销办法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国营商业企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或单位价值在800元(不含8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但苫布(包括篷布、油布、塑料布)、熏蒸布、枕木(包括垫木、垛架)、水泥条(墩)、风车、跳板、生猪车架、劳动役畜、各种非机动车(包括大车、手推车、三轮车、板车)、磅秤(不包括地磅)、五立方米以下的酒罐、腌制池、灭火机、七千瓦以下的电动机、消防泵、地毯、货架、柜台、电子秤、收款机等物品不论使用年限长短和单位价值大小,均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十七、租赁费。指企业租赁办公用房、营业用房、仓房、低值易耗品等的租赁费用。出租房屋的收入应冲减租赁费支出。
十八、劳动保护费。指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用品费、办公、营业用房的烤火费等。
十九、差旅费。指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差按规定所支付的差旅费。
二十、涉外费。指按规定支付的出国费用、接待外宾费和驻外代表等开支。
二十一、税金。指按规定在费用中列支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二十二、职工待业保险金。指按规定交纳的职工待业保险金。
二十三、售后服务费用。指商品出售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售后服务费用。应由工业生产企业承担的,按定额包给商业企业的“三包”费用,有结余的应冲减商品流通费,不足部分在商品流通费中列支。
二十四、其它费用。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各项费用,包括:文具纸张费、印刷费、公用书报资料费、水电费、企业党费开支不足部分以及经财政部批准列入商品流通费的其它费用。
第十四条 以提供劳务服务为主的饮食、服务、修理等企业的成本由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进价成本和商品流通费组成。
进价成本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原材料、辅助材料的原始购价及其市外购进的运杂费。
二、生产过程耗用的煤、煤气等燃料的原始购价。
商品流通费的开支项目如下:
一、水电费。指生产和营业耗用的水电费。
二、保管费。指生产和营业用原材料的保管费。
三、清洁卫生费。指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清洁卫生费。
四、运杂费。指购进原材料及消耗品的市内运杂费、企业自备但不独立核算的车船、牲畜等运输工具的燃料、饲料等费用。
五、第十三条第六至第二十二款和第二十四款所列有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 仓储企业商品流通费的开支项目如下:
一、燃料及动力费。指运输工具和动力机械耗用的各种燃料费用。
二、饲料费。指运输用牲畜耗用的饲料等费用。
三、轮胎消耗。指运输车辆耗用的内外轮胎。
四、养路及过路费。指支付的养路费、过桥费、过路费。按季支付的养路费可按月分摊。
五、保管费。指仓库保管中支付的保管、保护商品的各项费用。
六、储运工具摊销。指按规定摊销的储运工具。
七、其它低值易耗品摊销。指按规定摊销的其它低值易耗品。
八、第十三条第六至第十五款、第十七至第二十二款和第二十四款所列的费用。
第十六条 商业企业发生的下列开支一律不得列入成本:
一、应由行政经费、事业费开支的各项费用;
二、应从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中支付的税金及其附加费、市场调节基金、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等;
三、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的各项开支及财产损失;
四、应从企业专用基金中开支的建筑税、奖金税、工资调节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和购买国库券、债券等项支出;
五、应由基本建设投资或专用拨款、专用借款开支的各项费用;
六、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的奖金和各种价格补贴;
七、超出国家规定标准部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费用支出;
八、未经批准的超定额商品损耗;
九、基建借款和专项借款的利息支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按照承包办法应在税后留利中归还的贷款本息(财政部规定可以进成本的除外);
十、应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开支的各项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款、加息、罚息等;
十一、应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中列支的单个系统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微机购置费、微机联网附属设备购置费、微机安装费等;
十二、其它与商业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 商业企业对各种摊派款项,有权拒绝支付。
商业企业自愿对社会公益、教育、福利设施等项目的赞助和捐款,一律由企业专用基金中支付,不得列入成本。
㈦ 主营业务成本由哪些项目组成
主营业务成本在工业企业表现为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的成本,在商品流通企业表现为销售商品的成本。反映的是企业当期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含的成本,即产品成本。
1、主营业务成本是指公司生产和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须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资)和固定资产折旧等。
2、“主营业务成本” 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3、“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7)成本由什么组成扩展阅读
产品成本的重要性:
1、产品成本是生产耗费的补偿尺度
对于实行经济核算制的企业来说,必须以自己的产品收入抵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耗费。这个补偿数额的多少,是以产品成本作为衡量尺度的。企业的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后的余额为盈利,反之则为亏损。
2、产品成本是反映企业工作质量的一个综合指标
企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固定资产利用的好坏,材料耗费的多少,费用开支的节约或浪费,最终都会在产品成本中体现出来。
3、产品成本是制定价格的重要依据
因为产品成本是产品价值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产品的价格正是产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㈧ 产品成本的构成有哪些
一.企业产品的理论成本是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已经耗费的、用货币额表现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与相当于工资的劳动者为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总和。
二.马克思从耗费和补偿两方面对成本进行了论述。成本从耗费的角度看,是商品产品生产中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必要劳动的价值,即c v部分,它是成本最基本的经济内涵;成本从补偿的角度看,是补偿商品产品生产中资本消耗的价值尺度,即成本价格,它是成本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成本是已耗费而又必须在价值或实物上得以补偿的支出。
三.因此,长期以来许多人都认为从理论上说,产品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所消耗而又必须补偿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必要劳动的货币表现,这种由c v构成的成本称为理论成本。
四.企业产品生产成本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是企业为获得收入预先垫支并需要得到补偿的资金耗费。
1.产品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三部分构成。
(一)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二)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是指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三)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生产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机物料消耗,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等。
“生产成本”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生产各种产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
该账户可按照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基本生产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并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㈨ 产品生产成本由哪几个方面组成
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
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对象,通过加工使之成为半成品或成品,它们的使用价值随之变成了另一种使用价值;
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资源,可用工资额和福利费等计算;
制造费用则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厂房、机器、车辆及设备等设施及机物料和辅料,它们的耗用一部分是通过折旧方式计入成本,另一部分是通过维修、定额费用、机物料耗用和辅料耗用等方式计入成本。
(9)成本由什么组成扩展阅读:
生产成本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成本是衡量生产消耗的补偿尺度,企业必须以产品销售收入抵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支出,才能确定盈利,因此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生产成本的控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生产成本法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用生产成本法计算成本时,只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不计入产品成本,而是作为当期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生产成本是工业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人工和间接制造费用的总和。企业原材料消耗水平,设备利用好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产品技术水平是否先进等,都会通过生产成本反映出来。换言之,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