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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成本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 2022-03-02 09:04:03

Ⅰ 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如何确定

房屋建筑物
资产按概算、预算或决算重新计算某一时间点的重置价值;
机器设备
类资产按某一时间点的市场价值确定重置价值(
一般纳税人
需要考虑增值税的扣除)。

Ⅱ 重置成本法的公式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设备实体性贬值与重置成本之比称为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与重置成本之比称为功能性贬值率与经济性贬值率。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率与经济性贬值率之和称为总贬值率或综合贬值率。因此有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1-综合贬值率) (1-2)
评估中,通常将(1-综合贬值率)称为成新率。所以,上述公式可写成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1-3)
①实体性贬值。设备的实体性贬值是指资产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力的作用,造成实体损耗而引起的贬值。实体性贬值的估算,一般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的主要部位进行技术鉴定并综合分析其使用、维护、修理、改造等情况,并考虑物质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与全新状态相比较,考虑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时设备的功能、使用效率的影响程度,判断设备的成新率,从而估算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
设备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1-成新率) (1-4)

式中 残值―指被评估资产在清理报废时收回的现金净额;
预计使用年限―综合考虑经济和物质寿命,即设备的有效使用的寿命。
②功能性贬值。由于无形损耗而引起价值的损失称为功能性贬值。估算功能性贬值时,主要根据设备的效用、生产能力和工耗、物耗、能耗水平等功能方面的差异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效益降低,相应确定功能性贬值额。同时,还要重视技术进步因素,注意替代设备、替代技术、替代产品的影响,以及行业技术装备水平现状和资产更新换代速度。
通常功能性贬值的估算步骤。
i.被评估设备的年运营成本与功能相同、但性能更好的新设备的年运营成本比较。
ii.计算两者设备的运营成本差异,确定净超额运营成本。净超额运营成本是超额运营成本扣除所得税以后的余额。
iii.估计被评估设备的剩余寿命。
iv.以适当的折现率将评估设备在剩余寿命内每年的超额运营成本折现,这些折现值之和就是被评估设备功能性损耗(贬值)。其计算公式为
被评估设备功能性贬值=Σ(被评估设备年净超额运营成本×折现系数)
③经济性贬值。由于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设备贬值称为经济性贬值。计算经济性贬值时,主要是根据由于产品销售困难而开工不足或停止生产,形成资产的闲置,价值得不到实现等因素,确定其贬值额。评估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确定。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如:竞争增加、通货膨胀、原材料供应变化、利率提高和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等等。当设备使用基本正常时一般不计算经济性贬值。
根据式(1-3),这里主要讨论如何确定重置成本及成新率。

Ⅲ 设备重置价格如何计算

国产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一)在价格鉴证基准日还在生产和销售的单台(件)机器设备我们以市场价为基础来确定在价格鉴证基准日还在生产和销售的单台(件)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时,市场价格资料的取得,可以采取直接向制造商或销售商询价,也可以参考商家的价格表、正式出版的价格资料、广告、计算机网络上公开的价格信息等。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市场价格信息,可能与设备的真实价格有一定的差异,要进行分析后方可使用。价格鉴证人员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 1.市场价格的多样性。机器设备的市场价格,制造商与销售商或不同的销售商的售价可能是不同的。 2.报价与成交价的差异。设备的报价和成交价往往存在一定差异,特别对一些特殊的、大型的机器设备,市场资料很难获得,市场透明度较差,生产厂家的报价和实际成交价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剔除报价水分的一个方法,就是向近期购买该厂同类产品的其他客户了解实际成交价。 3.折扣因素。设备销售商对购买者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有时会给予一定的折扣,如对大批量产品购买者。价格鉴证人员应注意折扣因素对重置成本的影响。 4.市场价格的时间性与地域性。价格鉴证人员使用的价格资料及市场信息一定要反映价格鉴证基准日时的价格水平,一些过时的价格资料可能对价格鉴证结果的准确性产生重大影响。另外,同类型的机器设备,在不同地区售价可能是不同的。设备的重置成本应该使用价格鉴证标的所在地的市场售价。 5.替代产品与价格鉴证标的品质、性能的差别。对一些老旧机器设备,制造厂家可能已经停产多年,往往无法查到价格鉴证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对这一类机器设备,我们可以使用其替代产品的现行市场价格作为其更新重置成本。 6.同类型设备的品质差别。有些同类型的机器设备,由于制造厂家不同,设备的制造品质也存在差别,其售价也是不同的。单台(件)设备的运杂费,主要包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用等。价格鉴证人员一般可以根据设备的重量、体积、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确定。计费标准可以向有关运输部门,如:铁路、公路、船运、航空等部门查询得到。单台(件)设备的基础费、安装费,价格鉴证人员可以通过逐项测算基础和安装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来确定。
(二)难以直接取得在价格鉴证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的单台 (件)机器设备对于难以直接取得价格鉴证基准日市场价格的机器设备,价格鉴证人员可采用下列方法计算重置成本。 1.功能比较法。功能比较法是根据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的比例关系来确定重置成本的方法。其前提条件是,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当X=1,被鉴证的机器设备的价格与生产能力呈线性关系; 当x>1,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与设备价格呈非线性关系,设备的价格上涨速度大于设备生产能力上涨速度;当X<1,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与设备价格呈非线性关系,设备的价格上涨速度小于设备生产能力上涨速度。例:某石油设备,生产能力为年产180吨某石油产品,在价格鉴证基准日,市场上已没有相同生产能力的设备出售。生产能力为年产250吨的同类型设备,市场售价为550万元。经测算,该类型设备的规模经济效益指数为0.65,求该石油设备的重置成本。这种方法并非适用于所有机器设备,对于某些特定的加工设备可能是比较合适,如化工设备、石油设备等。但用它来对车床、汽车之类的设备进行价格鉴证则不太合适。 2.物价指数法。这种方法是以设备的原始购买价格为基础,根据同类设备的价格上涨指数来确定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使用物价指数法的两个要素是设备的历史成本和价格指数。例:某型号轧钢机,1987年1月1 13购置,价格鉴证基准日为l997年1月1日。该设备帐面原值868000元,其中.设备购价810000元,基础及安装费50000元,运杂费8000元。已知:l987年和l997年该类设备的定基物价指数分别为120%和 180%,基础及安装费的环比物价指数为l50%,按价格鉴证基准13标准,运杂费为20000元。计算该轧钢机的重置成本。解:重置成本=810000X(180%÷l20%)十50000X 150%+20000 =1215000+75000+20000 =1310000(元) 用物价指数法计算重置成本,一般用在对一些无法获得基准 13购置价格或建造成本,也无法取得同类设备的重置成本的机器设备的价格鉴证中。这种方法通常只适用于技术进步速度不快,技术进步因素对设备价格影响不大的设备的重置成本的确定,而技术进步速度较快,技术进步因素对设备价格影响较大的设备,不宜采用物价指数法确定其重置成本。在使用物价指数法时,价格鉴证人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使用物价指数法计算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我们所使用的物价指数一般为分类产品的物价指数,避免使用综合物价指数。分类产品的物价指数是这一类产品的综合物价指数,它反映的是一类设备综合的物价变化水平,反映不了个别设备价格变化。其中某种具体产品的价格变动指数与该类产品的综合物价指数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2)设备的历史成本是计算设备重置成本的基础,物价指数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历史成本真实、准确,并符合社会平均、合理成本。价格鉴证人员应注意审查历史成本的真实性。在我国, 90年代之后,国有企业一般都进行了清产核资,设备的帐面原始成本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企业的帐面价值已不能反映设备真实的历史成本。 (3)企业帐面的设备原始成本一般还包括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以及其他费用,上述费用的物价变化指数与设备价格变化指数往往是不同的,应分别计算。特别是对锅炉、锻压机械等,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所占比例很大,有的可能超过设备本身的价格,价格鉴证人员应特别注意。 (4)我国在80年代之后,国家逐步实行了提高燃料、原材料价格的方针,机械工业进入调整时期,国家逐步放开机械产品的价格,机械产品的价格随市场需求变化逐步上涨,80年代机械产品的价格有一段时间是双轨制,特别是1987年至l989年,某些机械产品供不应求,计划外产品价格放开,企业采用议价原材料生产,因而计划外产品价格一般比计划内高50%,有一些高到一两倍。价格鉴证人员在用物价指数法时,要特别注意这个时期购置的设备,所用的物价指数与设备历史成本要保持一致。 3.重置核算法。非标准、自制设备的市场价格资料一般难以获得,价格鉴证时经常使用重置核算的方法来确定其重置成本。对于单位价值较小的自制设备也可采用物价指数法,根据设备的原料、工、费记录,考虑价格鉴证基准日技术条件,参照基准日的各项费用变化比率,调整计算出设备的重置成本。当然也可以采取一揽子调整方法确定整机的重置成本。
(三)机组(成套)设备机组是指由多台(件)机器设备所组成的,具有相对独立的生产能力和一定收益能力的生产装置。对于机组(成套)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可采用一般单台(件)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方法。首先计算出构成机组(套)设备的所有单件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加和得到机组的重置成本。但是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机组在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整体性费用,即难以计入各单台(件)设备中的费用,如机组的设计费用、建设期的投资利息等等。特别是对于那些大型连续生产系统,这些机组中包括的机器设备种类和数量都很多,这些设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几经更新改造或维修,而且机组的整体费用也十分复杂。这些都使得采用分项鉴证再加总的方式存在某些不足。因此,把机组作为一个完整的生产系统,以整体方式进行价格鉴证更合适。首先要以整体方式求取机组的重置成本。除了可以采用询价法确定价格鉴证标的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外(如果可以直接获取这些数据资料),可利用同类机组建造价格信息,即建设时间接近价格鉴证基准日,工艺水平和生产能力与被鉴证标的相似的机组的有关数据,通过将鉴证标的与所选择的参照机组的比较,在对生产能力、技术层次、使用地点以及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后得到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 (1)生产能力因素调整。生产能力是影响机器设备价值的重要因素,在利用参照物确定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时,当参照物的生产能力与鉴证标的不同时,需要利用规模效益指数调整参照物与鉴证标的之间因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不同而引起的价值偏差。调整的过程可用下列公式表示:鉴证标的重置成本=参照机组的重置成本X(鉴证标的生产能力÷参照机组生产能力)x 其中,X为规模经济效益指数。一般大型机组、生产线等的规模效益指数可以在相应的专业工程造价书籍中寻找,或向有关部门查询。 (2)时间空间因素调整。在选择参照物时应尽可能考虑参照物的所在地点、购建时间与鉴证标的所在地点价格鉴证基准日相同。但是事实上在实际工作中上述两项要求难以同时得到满足。由于鉴证标的与参照机组所在地区的不同,参照机组的购建时间也不可能就是鉴证基准日。因此,还必须对时间和地点因素作必要的调整。时间因素的调整通常是利用价格变动指数法进行,能够搜集到整个机组价格变动指数的,直接利用价格变动指数调整解决时间差异问题。没有整个机组价格变动指数的,也可尝试将机组适当划分为若干项目,如主要生产装置、工艺管道、辅助生产装置、仪器仪表、建筑安装、管理费用等项目,分项目按照对应的价格变动系数、费用调整系数分别调整计算,加权得到整个机组设备造价。地点差异主要要考虑是否存在运输费或其他费用方面不同。如存在这方面差异据实作出调整即可。例:某企业1990年购建一套年产50万吨某产品的生产线,帐面原值l000万元,1995年进行价格鉴证,选择了一套与价格鉴证标的相似的生产线,该生产线1994年建成,年产同类产品 75万吨,造价为3000万元,经查询该类生产线的规模经济效益指数为0.7,根据鉴证标的与参照物生产能力方面的差异,调整计算l994年鉴证标的的重置成本为:重置成本=3000×(50+75)0·7 =2259(万元) 由于无法获取基准日该生产线的价格指数,不能直接将生产线的l994年重置成本调整为l995年基准日的重置成本,采用了将该生产线适当划分为主要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工艺管道、仪器仪表、建筑安装费和管理费六大项,并按鉴证标的原始成本中上述六项各占比重作权数,以及l994年至l995年上述六项的价格变动系数加樱求取生产线价格调整系数。上述六项在生产线原始成本的比重:主要装置70%,辅助装置5%,工艺管道5%,仪器仪表5%,建筑安装费10%,管理费5%。l994年至l995 年上述六项价格及费用变动率为:主要装置5%,辅助装置3%,工艺管道l0%,仪器仪表2%,建筑安装费15%,管理费10%。重置成本=2259×(1+70%×5%+5%×3%+5%×l0% 十5%×2%+10%×l5%+5%×l0%) =2259 X(1+3.5%+0.15%+0.5%+0.1%+ 1.5%+0.5%) =2259×(1+6.25%) =2400(万元) 另外,由于参照物的重置成本为建造重置成本,地区因素对其影响不大,故地点因素可以忽略不计。

Ⅳ 重置成本估算方法有什么

重置成本估算方法有:
(1)直接法
也称重置核算法、细节分析法。它是按照物品的成本构成,把以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的全部构建支出按都计入成本的形式,将总成本区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来估算重置成本的一种方法。比如组装电脑
直接成本是可以直接构成物品成本的支出部分
间接成本是购买资产而发生的管理费。
(2)价格指数调整法
它是在物品原始成本基础上,运用价格指数确定其重置成本的方法。
或者重置成本=原始成本×(1+价格变动指数)
原始成本要准确,价格指数采用物品的个别价格指数或者分类价格指数
(3)功能价值法
也称生产能力比例法,这种方法的依据是一项资产的生产能力与制造成本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这种方法的前提是:生产能力与成本之间成线性关系,生产能力越大,成本越高,而且成正比例关系。
(4)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是指根据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的比例关系来确定重置成本的方法。
被估计设备的重置成本=参照物设备的重置成本*(被评估设备的产量/参照物设备的产量)^规模指数。

Ⅳ 房屋拆迁重置成本如何计算

一般是按当地房价百分之30,评估价的70%

Ⅵ 重置成本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重置成本-累积应计损耗=重置成本-有形损耗-无形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

Ⅶ 土地增值税重置成本法怎么计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旧房重置成本
一、一宗带旧房的土地转让实例
日前,中山城区某国有企业与A房地产公司达成协议,将自有的一处空置旧粮仓作价4500万元(含税价)转让给A房地产公司。该国有企业于2004年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取得时无取得发票;后于2008年办理转功能,由工业用地转为商住用地,支付土地补出让金1000万元。转让过程中,双方聘请了评估公司对该旧房产进行评估,房产评估价格为4500万元,其中土地评估价格为4200万元,建筑物评估价格为300万元(旧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法评估,重置成本为500万元,成新度为60%),评估费10万元由该国有企业承担。
该国有企业财务认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土地出让金、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评估费用、房产评估价格*成新度,因此计算转让房产共需缴纳增值税214.29万元,其他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合计27.97万元,进而计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1000+27.97+10+4500×60%=3737.97万元,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64.32万元。
经审核后认为,该国有企业对土地增值税扣除政策适用错误,应重新计算。
二、现行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
【拓展资料】
带旧房转让的土地交易业务主要涉及两个税收要点,一是对房产性质的税务界定,二是如何准确界定土地增值税适用政策规定。归纳如下:2.《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

Ⅷ 计算重置成本

你好,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设备实体性贬值与重置成本之比称为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与重置成本之比称为功能性贬值率与经济性贬值率。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率与经济性贬值率之和称为总贬值率或综合贬值率。因此有: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1-综合贬值率) (1-2) 评估中,通常将(1-综合贬值率)称为成新率。所以,上述公式可写成: 则,题目评估价值=12X(10-8)/10=2.4万元。 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Ⅸ 在成本法下,如何计算建筑物的重置成本

建筑物评估是指与土地组合的建设成果,总体上划分为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房屋是指能够遮风避雨并供人们居住、工作、娱乐等各种活动的场所;构筑物通常不能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如烟囱、水塔、道路、桥梁、隧道、水坝、围墙等。房屋建筑由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和屋顶及围护结构等组成。建筑物有以下特殊属性。

Ⅹ 怎样计算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设备实体性贬值与重置成本之比称为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与重置成本之比称为功能性贬值率与经济性贬值率。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率与经济性贬值率之和称为总贬值率或综合贬值率。因此有: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1-综合贬值率) (1-2) ,评估中,通常将(1-综合贬值率)称为成新率。所以,上述公式可写成:题目评估价值=12X(10-8)/10=2.4万元。
拓展资料:
1、重置成本是指资产按照现在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负债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重置成本是一种现行成本,它和原始成本在资产取得当时是一致的。之后,由于物价的变动,同一资产或其等价物就可能需要用较多的或较少的交换价格才能获得。因此,重置成本表示当时取得同一资产或其等价物需要的交换价格。这种交换价格应该是从企业资产或劳务市场获得的成本价格,而不是从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通常出售其资产或劳务的市场中的销售价格。
2、重置成本是现在时点的成本,它强调站在企业主体角度,以投入到某项资产上的价值作为重置成本。在实务中,重置成本多应用于盘盈固定资产的计量等。例如,企业在年末财产清查中,发现全新的未入账的设备一台,其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为40 000元。则企业对这台设备按重置成本计价为40 000元。成本法亦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资产继续使用的前提下,从估计的更新或重置资产的现时成本中减去应计损耗而求及的一个价值指标的方法。
3、重置成本法是资产评估的一种准则 [2] ,就是选用一种价格指数,比如CPI,将资产购置年份时的价值换算为当前的价值,或者更好的办法是分别调整每一项资产以反映各项资产真正的当前重置成本,这样同时反映通货膨胀和过时贬值这两个因素。重置成本法的最大不足是它忽略了组织资本。依据重置成本评估,无论各项资产的重置成本测定得多么完美,也会忽略这样一种追加的协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