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增值税为什么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领用材料时,应当把增值税进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你在领用材料时增值税已经抵扣,在建工程领用时,用作进项税转出。
转出的要进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先将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转为实际成本,再做在建工程和转出。
另一种是用实际成本算增值税转出,然后用计划成本算原材料,同时做材料成本差异。
如果材料是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计入成本。
Ⅱ 建筑工程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什么是计入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上述(一)-(四)项的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以及第(五)项情况发生,若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所以,企业将购进的材料用于房屋建筑物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用于建造不动产所购进的原材料其进项税不能抵扣。用于机器设备的物质其进项税可以抵扣。
Ⅲ 增值税计入成本问题
1、要计入成本。因为工程物资最终用于在建工程建设,交营业税,不是增值税应税项目,相关进项税不得抵扣,必须计入工程物资成本。
2、以库存商品对外投资,视同销售,销项税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