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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加层定价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1-23 09:00:26

‘壹’ 成本加成定价法中产品总成本和产品变动总成本分别包括哪些

在成本中包括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变动性销售及管理费用,在此基础上加成的定价方法称产品变动总成本加成变价法。

‘贰’ 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包括哪些

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包括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完全成本加成定价法、保本定价法、目标利润法、变动成本定价法。

完全成本加成定价法(即:成本加成定价法)是以全部成本作为定价基础。首先要估计单位产品的变动成本,然后再估计固定费用,并按照预期产量把固定费用分摊到单位产品上去,加上单位变动成本,求出全部成本,最后在全部成本上加上按目标利润率计算的利润额,即得出价格。

保本定价法又叫收支平衡定价法,是指在销量既定的条件下,企业产品的价格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平才能做到盈亏平衡、收支相抵。既定的销量就称为盈亏平衡点,这种制定价格的方法就称为盈亏平衡定价法。科学地猜测销量和已知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是盈亏平衡定价的前提。保本定价法就是运用盈亏平衡分析原理来确定产品价格的方法。保本定价法分析的要害是确定盈亏平衡点,即企业收支相抵,利润为零时的状态。

目标利润率定价法的要点是使产品的售价能保证企业达到预期的目标利润率。企业根据总成本和估计的总销售量,确定期望达到的目标收益率,然后推算价格。这种定价方法需要运用收支平衡图。目标利润定价法的计算公式为:产品出厂价格=[(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1-销售税率)]+[目标利润/(预计销售量×(1-销售税率)]。目标利润=(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预计销售量×成本利润率。产品出厂价格=[(单位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1+成本利润率)]/(1-销售税率)。

变动成本定价法是以产品的变动成本为基础,加上一定数额的边际贡献,以二者之和作为产品价格的定价方法。在这种方法下,作为价格基础的变动成本可采用标准成本,也可采用近几期平均实际单位成本。加成的边际贡献的确定有一定弹性,其数额取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1) 在制定目标价格时,产品的边际贡献等于其固定成本和目标利润之和。(2) 在制定保本价格时,产品的边际贡献等于固定成本。(3) 在制定接受临时定货的特殊价格时,产品的边际贡献可取大于零、小于固定成本的任何值。

‘叁’ 成本加成定价法的优缺点

一、成本导向定价法的主要优点。

(1)是它比需求导向定价法更简单明了;

(2)是在考虑生产者合理利润的前提下,当顾客需求量大时,价格显得更公道些--服务企业会维持一个适当的盈利水平,当需求旺盛时,顾客购买费用可以合理降低。

许多服务企业在制定服务价格时运用成本导向定价法。在实践中,企业可以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即在服务成本的基础上加一定的加成率)来定价。成本导向法简单易用,因而被广泛采用。

二、其缺点在于:

(1)是不考虑市场价格及需求变动的关系;

(2)是不考虑市场的竞争问题。

(3)是不利于企业降低产品成本。为了克服成本加成定价法的不足之处,企业可按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的大小来确定成本加成比例。由于成本加成比例确定得恰当与否,价格确定得恰当与否依赖于需求价格弹性估计的准确程度。

这就迫使企业必须密切注视市场,只有通过对市场进行大量的调查,详细地分析,才能估计出较准确的需求价格弹性来,从而制定出正确的产品价格,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增加企业的利润。

成本导向定价法是通过一个个假想的期望销售数字计算出的定价,如果销售数字没达到预期要求,则必然无法达到预期利润。

‘肆’ 简述成本加成定价法的主要操作步骤。

成本加成法

【概述】
成本加成法就是在各中间产品的成本基础上加上一定比例的内部利润作为内部转让价格的方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加成率的选择和确定加成的基础。
【加成率的选择】
★ 原则
成本加成应使各分部部门所获得的内部利润真正地反映它们的贡献水平。
★ 常用利润率
目前在价格制订和利润考核最常用的有二种利润率,即成本利润率和资金利润率。这二种利润率各有其优缺点:(1)成本利润率反映了已耗用资金与利润的关系,计算也比较简便;但运用时,转移价值对利润的影响过大,容易造成耗料多、配件多的产品利润率高,处于加工后阶段的分部利润高
的现象,这样既会使利润分配不合理,又不利于促进节约物料的消耗。(2)资金利润率反映了资金占用与利润的联系;但是用此率则不能直接促进节约资金和加速资金周转,而且确定各产品的资金占用额比较困难。
【加成的基础】
原理 各分部、分厂按中间产品的加工成本,即按本分部、分厂内发生的料、工和费用加成,而把上一分部、分厂转来的成本从加成基础上剔除掉,避免重复计算。
注意 实务中计算产品外部销售价格时,加成的基础是该产品的全部成本。在制订内部转让价格时,若加成的基础仍选用中间产品的全部成本,则买方分部就会在计算内部利润中占便宜,卖方分部就会吃亏。

税务机关在日常实际工作中,只对不符合独立核算原则(也称正常交易原则)的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只要你公司采用“成本加成法”或其他方法来确定正常业务利润后形成的关联交易价格,不违背独立核算原则并有充分的理据支持即可。
“成本加成法”中的成本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独立核算原则所应计算及定价的成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