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会计成本核算方法
商贸公司会计成本核算的方法如下:
一、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以实物数量和进价金额两种计量单位,反映商品进、销、存情况的一种方法。
二、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指对库存商品存货同时以实物数量和售价金额两种计量单位,反映商品进、销、存情况的一种核算方法。
三、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
四、进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库存商品的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都只反映进价金额、不反映实物数量的一种核算方法。由于这种方法不记实物数量,所以必须通过对库存商品的实地盘点计算出期末结存金额,才能倒算出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
商贸企业一般都是运用实地盘存制的。从会计规定来说一般小规商贸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按其规定毛利率法一样是可以运用的。毛利法在会计和税法中没有具体的定义,按会计上对毛利法的规定一般是最少三个月盘点一次来倒挤实际毛利率。就是说按规定小型商贸企业只要是至少每季未进行一次实物盘点,通过盘点可以倒挤出本季的实际毛利率来核算成本就是符合税法和会计规定的。
按税法规定商贸企业(内资)对成本核算可以适用毛利率法。(具体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十一条)外资商贸企业因为企业所得税是按季预交按年清算的,按税法规定一样是可以适用毛利率法的。税法的在小型商贸企业的成本核算上的规定还是比较人性化,当然在实践中因为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对以上规定并不是很清楚可以会有各自的理解。并且毛利法从税务筹划来说是有很大空间的,因为实地盘存制是倒挤的,对于损失的实物是查不出来的,都计入了成本中。
B. 成本会计核算的方法
成本会计核算方法有: 1.移动加权平均法师2.全月平均法 3.先进先出法 4.后进先出法等等
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其计算公式如下: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
后进先出法:与先进先出发正好相反。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实行稳健原则的方法之一。
C. 财务成本核算方法
财务成本核算方法如下:
1、品种法。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品种”为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以“品种”为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以“品种”为主要对象进行成本分析。
4、分类法。以“产品类”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分类法成本核算的方法要点,可概括如下:以“产品类”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计算单;“产品类”的成本计算方法同于“品种”;“类产品”的成本计算出来后,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体品种,以计算品种的成本;类中选定某产品为“标准产品”;定义其他产品与标准产品的换算系统;按照换算系统之比例将“类产品”的成本分解计算到具体品种产品的成本。
D. 会计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会计成本核算方法共十种,如下:
1、不再分别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科目,将其合并为一个生产成本科目,不按产品设明细账,直接设原材料、工资及福利费、电力(燃料动力)、制造费用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大项费用进行归集。
6、若管理上或生产工艺上非常有必要,设自制半成品科目,否则不设。
7、不设在产品科目。生产成本科目月末余额即为其成本。
8、不设低值易耗品科目,直接记入制造费用---机物料或修理费明细科目,同时设备查账以备管理需要;若需要设,亦采用一次摊销法,入账同时即进行分配。
9、关于折旧,建议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计算,可省去纳税调整的辛苦。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再参考财务制度的规定。
10、对于在产品构成中所占比重较小且数量众多的存货建议采用实地盘存制计算每月实际消耗量
E. 成本会计核算的方法
成本会计的核算方法主要有6种,分别是品种法、分批法、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作业成本法和分类法。除此之外还有4种辅助方法,分别是标准成本法、定额法、责任成本核算以及联产品、副产品和等级品成本的计算。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经确立,不可随意更改。在成本核算中,不同的会计实务处理方法必须前后一致,使每个项目之前和之后的成本数据相互可比。
成本会计核算的要点有哪些?
成本会计核算主要有三个要点,首先要确定成本核算的目的,之后是确定成本核算的对象,因为对象不同,采用的核算方法也不同,最后是确定成本核算的内容,成本核算内容一般有两部分,分别是费用归集分配与产品成本计算。
成本会计核算程序的步骤是什么?
成本会计核算程序的步骤如下:
1、对生产费用支出进行审核。
2、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
3、对要素费用进行分配。
4、分配综合费用。
5、对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进行划分。
6、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第五条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应当满足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特定成本信息需求。单位的成本信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成本控制。为满足该需求,单位应当完整、准确核算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揭示成本发生和形成过程,以便对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条件施加影响或管控,将实际成本控制在预期目标内。
(二)公共服务或产品定价。为满足该需求,单位应当准确核算公共服务或产品的成本,以便为政府定价机构、有关单位制定相关价格或收费标准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绩效评价。为满足该需求,单位应当设置与成本相关的绩效指标并加以准确核算,以便衡量单位整体和内部组织部门运行效率、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政策和项目资金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