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暂估原材料太多有什么税务风险
暂估原材料过高,当期有虚增资产的嫌疑,会造成当期成本过高,利润变低,但是暂估的原材料会在收到发票时冲回暂估,一般来说是不会有什么税务风险的,不过如果过于异常可能就是在调节利润,减少当期的所得税,原材料的暂估还是合理一点,不然没啥税务风险但是回完成成本忽高忽低。
B. 暂估成本指的是什么
暂估成本就是购进的物品已入库,但是结算用的发票等手续没有到,为了账实相符,库存商品先入上账.待以后月份发票收到后,将原先入账分录用红字原笔重回,再按发票重新做一回购进即可.
一、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
二、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三、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四、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对所得税的影响: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因此,发票未收到前,可以暂估成本。暂估入帐的成本在汇算清缴前,若是没有取得合法凭证,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部分暂估的成本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必须调增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