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该如何分摊到产品的成本中去
产品的成本采取“制造成本法”,作为期间费用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不是产品成本的组成,它们是利润的直接减少。
㈡ 请问如何把 运费、人工费、算进销售产品的成本里 怎么算出一个百分比
费用/出厂价=分配率
分配率*分别的出厂价=该产品应分担的成本
㈢ 如何将开销的费用分摊到商品售价上
可以尝试按进货成本比例摊销,打个比方:您进货三种分别是A、B、C,A的进货金额2元,B3元,C5元;进货的总成本为10元,那么三种货物所占进货成本比例分别为A20%,B30%,C50%;归结您所说“开店、房租、工资”等费用,拿费用总和乘以上述进货比例就是每种货物需要分摊的费用金额,用每种货物所应分摊的费用金额除以该种货物数量就是单个商品应该分摊的费用。
希望可以帮到您!
㈣ 怎样把生产成本分配到每个产品里与及确定每月成本
有以下分配方法:
品种法;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种方法。由于品种法不需要按批计算成本,也不需要按步骤来计算半成品成本,因而这种 成本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批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如发电、采掘等。或者虽属于多步骤生产,但不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的小型企业,如小水泥、制砖等。品种法一 般按月定期计算产品成本,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分批法。分批法也称定单法。是以产品的批次或定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和小批的多步骤生产。如重型机床、船舶、精密仪器和专用设备等。
分批法的成本计算期是不固定的,-般把一个生产周期(即从投产到完工的整个时期)作为成本计算期定期计算产品成本。由于在未完工时没有产成品,完工后又没有在产品,产成品和在产品不会同时并存,因而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产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分步法。分步法是按产品的生产步骤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步法适用于大量或大批的多步骤生产。
如机械、纺织、造纸等。分步法由于生产的数量大,在某一时间上往往即有已完工:的产成品,又有未完工的在产品和半成品,不可能等全部产品完工后再计算成本。因而分步法一般是按月定期计算成本,并且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确定每月成本:
将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是成本核算的最后一个步骤。企业应当根据月末在产品数量的多少,各月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的大小,产品成本中各成本项目费用比重的大小,以及企业成本管理有关基础工作的好坏等具体条件,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
常用的分配方法有: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算法、在产品按原材料费用计算法、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法、约当产量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算法、定额比例法等。
例:某食品加工企业采用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进行产品的成本计算。某月该企业共发生生产费用29074元,其中原材料费用19036元,直接人工费用6780元,
制造费用3258元,本月企业完工产品100公斤,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故忽略不计。要求:计算企业当月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由于该企业采用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进行产品的成本计算,所以本月企业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即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
本月完工产品总成本:29074元(或19036+6780+3258=29074元)
其中,直接材料项目总成本:19036元
直接人工项目总成本:6780元
制造费用项目总成本:3258元
本月完工产品单位成本:29074÷100=290.74元
其中,直接材料项目单位成本:19036÷100=190.36元
直接人工项目单位成本:6780÷100=67.80元
制造费用项目单位成本:3258÷100=32.58元
拓展资料:
生产成本分配到每个产品里:不同的企业,由于生产的工艺过程、生产组织,以及成本管理要求不同,成本计算的方法也不--样。不同成本计算方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成本计算对象不同。二 是成本计算期不同。三是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的分配情况不同。常用的成本计算方法主要有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美国着名会计学家查尔斯·T·霍恩格伦认为,成本分配是“把一项成本或者一组成本分配和再分配给一个或几个成本目标”。 进行成本分配,主要是基于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决策、成本计算和财务评价的需要,也是基于财务报告和合理确定成本补偿标准的需要。纵观成本会计的发展史,成本会计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与成本分配有关。
成本分配 网络
㈤ 经营成本要怎么分摊到每个产品中,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生产成本分配到每个产品里
不同的企业,由于生产的工艺过程、生产组织,以及成本管理要求不同,成本计算的方法也不--样。不同成本计算方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成本计算对象不同。二 是成本计算期不同。三是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的分配情况不同。常用的成本计算方法主要有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1.品种法;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种方法。由于品种法不需要按批计算成本,也不需要按步骤来计算半成品成本,因而这种 成本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批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等。或者虽属于多步骤生产,但不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的小型企业,如小水泥、制砖等。品种法一 般按月定期计算产品成本,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2.分批法。分批法也称定单法。是以产品的批次或定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和小批的多步骤生产。如重型机床、船舶、精密仪器和专用设备等。分批法的成本计算期是不固定的,-般把一个生产周期(即从投产到完工的整个时期)作为成本计算期定期计算产品成本。由于在未完工时没有产成品,完工后又没有在产品,产成品和在产品不会同时并存,因而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产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㈥ 超市如何核算成本
超市经营管理的基础之一是标准化管理,而超市生鲜管理中,非标准生鲜品及其加工过程与高度标准化的超市管理要求之间形成了很大反差,使得生鲜区管理面临一系列的难题。损耗控制就是生鲜经营的难题之一,从表面来看,它是生鲜卖场管理问题;再进一步说它与生鲜经营成本核算方法相关;如果上升到生鲜供应链管理的高度,大处着眼则是怎样整合规模经营的连锁企业各方面资源,从生鲜供应链管理战略上寻求整体生鲜经营运作成本最优的控制和把握。
按照超市生鲜经营商品分类状况,生鲜商品成本核算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自制生产加工产品
超市生鲜区自制生产加工的产品包括熟食制品、半成品配菜、面点和大众主食厨房类产品,还有肉禽类产品和少量水产品,按照加工方式不同主要包括两大类:
组合加工类生鲜商品:主要指熟食制品、半成品配菜、面点和大众主食厨房类产品等,由于需要使用各种相关原料经过加工生产流程转化为某一固定产品,成本也随产品经过由多到一的组合过程,所以称为组合加工类生鲜商品。因每个单品的原材料配方、加工方法和产品生命周期不同,与同类竞争产品的价格可比性不大,很容易形成差异化经营优势并取得较高的销售毛利,因此它是生鲜经营重点发展的经营项目之一。
分拆加工类生鲜商品:主要指肉禽类和水产品等,相对完整的屠体进场后要经过分割成为特定的销售单品定价销售,成本随产品经过由一到多的分解过程,因此称为分拆加工类生鲜商品。由于是顾客购买频率最高的基本生鲜品类,价格敏感度比较高,在生鲜商品结构上也比较容易出现同构化倾向,但它却是超市生鲜区必须经营而且必须经营好的重要项目。
2、蔬果类农产品由于生鲜区中部分水果蔬菜品种随行就市,价格波动和变化较大,顾客对价格的敏感程度较高,需要经常做出价格反应,反应越及时迅速,因调价速度而产生的核算难度和工作量就越大;另外因保质期短,损耗极易发生且频繁出现,损耗随时记录有难度,所以果蔬商品管理水平对成本核算也有一定影响。
3、供应商商品
供应商商品主要包括供应商制作的面包、点心和日配商品,由于可以作为标准化产品进行正常的采购谈判,其成本核算与控制相对容易把握。
目前生鲜经营的平均毛利相对较高,其中又以自制生产加工产品的毛利最高,而成本核算的难点也恰恰在这些品类上,现就组合加工类和分拆加工类生鲜商品成本核算的主要问题介绍如下:
组合加工类生鲜商品是以自制面包和主食厨房产品;熟食和半成品配菜等加工部门为主,在成本由多到一的转化组合过程中,加工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程度对成本核算的准确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制面包、主食厨房产品和半成品配菜由于配方和加工生产的标准化程度较高,只要标准配方制定出来,制作过程管理到位,其成本核算可以相对稳定,并能够将损耗和误差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而熟食中的中式熟食和快餐等品种,由于从配方到生产制作过程的标准化程度不高,受制作人员操作的影响比较大,下料和配方误差导致成本核算的浮动性较大,因此始终是个管理难题。
加工制作标准化问题并不是超市生鲜区所独有,实际上在国内快餐和餐饮行业中已经为此争论了多年,西式麦当劳连锁快餐店标准化运作和中式餐饮非标准的个性化风格体现之间的争论,实际上反映了各自饮食文化上的差异。但对于强调管理规范和标准化的连锁超市经营来讲,生鲜加工的标准化是规模化连锁经营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基本前提。
分拆加工类生鲜商品多集中于肉类部和水产部,在成本核算上主要问题一方面受到来自生鲜供应链上游非标准化商品原料的影响比较大,例如猪源在品种和等级上能否保持稳定性;另一方面是操作人员在分拆加工时作业标准化程度;最后是准确的、与市场价格相适应的由一到多的成本分配模型,只有这三个方面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分拆加工类生鲜商品成本核算的误差才能变得可以把握。
由于现行生鲜品成本分类核算在不同管理水准下的准确性差异很大,为改进管理所提供的深度分析依据不足,使得企业管理人员衍生出生鲜单品核算的需求,并不断探讨其可能性和现实性。实际上,无论分类核算还是单品核算,准确性的提高都存在着管理前提(如同电脑管理系统和管理保障的关系一样),如果没有高水准生鲜管理体系的配合,任何成本核算方式的准确性都不会太高,核算方式方法的讨论也就失去了意义。
从日本等生鲜经营精细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地区来看,其发展历程中都经过了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过程。
作为管理前提的高水准生鲜管理体系必须有效地解决三个关键问题:
1、建立加工原料和自制产品的标准体系
由于来自生鲜供应链上游原料非标准化的影响,这种影响会在未来一段时间给标准体系建立带来不小的困难,但作为生鲜采购人员要了解各种商品及原料的品质属性、用途和市场行情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逐步制定相关专业标准,降低非标准化给生鲜加工带来的直接影响。
生鲜采购人员针对自制和分拆加工产品要制定产品配方,无论是自己做还是与委托开发者共同制定,要在试制的基础上观察掌握成品率和损耗情况,测算产品加工成本,最终确定产品配方标准和成本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管理人员可以依此检查核对部门毛利状况。
2、标准化的加工流程和操作手册
生鲜经营者要十分熟悉自制和分拆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按照不同商品分类制定出标准化的加工操作手册,对本部门每一个单品的配方和加工制作过程做详细说明,并进行必要的现场加工培训,定期跟踪检查,以确保现场操作人员执行手册标准的工作质量。
3、成本核算方法
准确的成本核算依靠稳定的数据来源,需要适用的数学模型和算法,需要一定的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因此电脑管理系统的配合就显得十分重要,它有助于改善生鲜经营管理,而现在电脑管理系统在生鲜经营中的应用水平确实显得微不足道。
只有在生鲜管理体系中采用标准化的算法、操作手册和加工作业才能产生标准化的产品,有标准化的产品才能够完善生鲜商品的质量管理
,才能够做出准确的成本核算进行成本分析,并发现问题。将问题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在稳定的基础上逐步探讨进一步的解决方法。通过前期周密的准备工作、准确的计算和后期细致的管理、严格的操作共同达到生鲜区的成本管理目标。
就目前生鲜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和实际运作状况来看,100%的实行单品核算是否具备条件,或者在现有条件下推行生鲜单品核算的投入产出比是否理想,这些尚值得深入探讨。
比较现实的策略是根据连锁企业实际情况,在生鲜分类核算和单品核算之间寻求过渡模式,即首先做到单品进货收货和单品销售,按小分类做成本核算;其次在能够做到单品核算的商品分类推行单品核算管理,难度较大分类维持小分类核算方式,逐步缩小问题范围,加大核算透明度;最终在条件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全面推行单品核算。
㈦ 受托代销商品的结转营业成本为什么这么做
商业企业委托代销商品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量的企业为了扩大产品的销售量,提高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企业利润,采取代销的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由于该销售方式比较复杂,财会人员在会计处理上容易混淆。下面笔者对代销商品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一介绍。
一、委托方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出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时,按实际成本或进价(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计划成本,采用售价的技售价)借记“委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货物,销售、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到受托单位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委托单位收到代销单位代销货物清单时,应据此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受托单位并按不同方式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视同买断
即由委托单位和受托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单位按协议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单位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单位所有。委托单位将商品交付给受托单位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单位,委托单位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只有在受托单位将商品销售后,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收入。
当委托单位向受托单位发出代销商品时,按商品的进价或售价(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借记“委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委托单位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时,按增值税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借记“应收账款”账户,按协议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例1:甲批发企业委托乙零售商店代销电器商品400件,协议价1900元/件,进价为1700元/件,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甲企业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680000
贷:库存商品-电器商品 680000
收到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销商品已全部售出)时:
借:应收账款 889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9200
收到乙商店付来商品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889200
贷:应收账款 889200
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8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680000
2.收取手续费
即受托单位根据所代销商品的数量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单位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这种代销方式与视同买断相比,主要特点是,受托单位通常应按照委托单位规定的售价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受托单位将商品销售后,开具代销清单,并向委托单位交回款项,委托单位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销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支付代销手续费或受托单位从销售款中扣除手续费,将余款付给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收到受托单位代销清单时,按商品含增值税售价扣除手续费后的差额借记:“应收账款”账户,按代销手续费借记:“营业费用”账户,按不含增值税售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例2:假如例1中,乙商店按含税零售价2925元/件出售该商品,甲批发企业按含税零售价8%支付乙商店手续费。甲企业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700×400)680000
贷:库存商品-电器商品 680000
收到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销商品400件全部售出):
借:应收账款-乙商店 1076400
营业费用 (2925×400×8%)9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收到乙商店付来商品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076400
贷:应收账款-乙商店1076400
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8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680000
二、受托方的会计处理
企业受托代销商品时,也应按不同的代销方式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视同买断
企业收到其他单位委托代销的商品时,按接收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含税售价),按接收价贷记“代销商品款”账户,采用售价核算的还要按售价与接收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将代销商品售出时,按含增值税售价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账户,按不含税售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也可暂按含税售价先暂记收入,然后月末汇总计算销项税额后再借记有关收入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按接收价(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含税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采用售价核算的月末还要随同自营商品一并分摊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受托单位送交代销清单时,还应向委托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反映进项税额。根据专用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按增值税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贷记“应付账款”账户。
例3:沿用前例1,但甲批发企业与乙零售商店协商确定的不含增值税接收价为1900元/件。乙零售商店采用售价核算制,实际含税零售价为2925元/件,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2925×400)1170000
贷:代销商品款 (1900×400)760000
商品进销差价 410000
代销商品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170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7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170000
收到委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00×400×17%)129200代销商品款760000贷:应付账款889200。
月末分摊进销差价(假定该月进销差价率为35%):借:商品进销差价(1170000×35%)409500贷:主营业务成本409500。
付还代销商品款时:
借:应付账款-甲企业 889200
贷:银行存款 889200
2.收取手续费
受托单位按委托单位规定的价格将商品销售出去后,委托单位另行支付手续费,或受托单位从销售款中扣除手续费后向委托单位结算,并将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收入。
企业收到委托单位交来代销商品时,按估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按售价贷记“代销商品款”账户。
将受托代销的商品销售时,应根据规定向购货方(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增值税额之和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不含税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账户,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同时,按售价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按售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
将代销清单送交委托单位,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和支付代销商品款。此时按含增值税售价借记“应付账款”账户,按计算的代销手续费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按含增值税售价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差额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并按规定结算应负担营业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账户。收到委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专用发票列示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
例4:沿用前例1(甲批发企业委托乙零售商店代销商品),但零售价为2925元/件,代销手续费为含税零售价的8%,乙商店收到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2925×400)1170000贷:代销商品款(1900×400)1170000代销商品销售时:借:银行存款1170000贷:应付账款-甲企业1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借:代销商品款1170000贷:受托代销商品1170000。
收到委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贷:应付账款170000。
付还代销商品款并结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甲企业 117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2925×400×8%)93600
银行存款 1076400
结算代销收入应负担营业税及附加: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148.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936000×5%) 4680.00
-应交城建税(4680×7%) 327.6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4680×3%) 140.40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