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通常情况下,确认收入就应该结转成本。但是,用于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取得租金收入时,为啥不结转成本
一、投资性房产以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作为成本入账,但在出租时不结转成本。租金收入按税法规定缴纳房产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在该房产转让时结转成本。
土地用于出租也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是按公允价来核算,当期与收入配比的成本就是相关的税费,期末根据市价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不需要摊销或计提折旧。
二、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1、成本模式下:
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折旧或者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即结转相应成本
2、公允价值模式下:
注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者摊销,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低于其公允价值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若高于,则做相反的分录
(1)房屋转租的租金收入怎么结转成本扩展阅读:
一、采用评估模型确定公允价值的条件
IAS39使用指南提出了采用评估模型确定公允价值的条件:
(1)使用该方法的目的是建立计量日的可能交易价格,该价格为一般商业考虑下的正常交易价格;
(2)价值评估方法尽量加入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因素;
(3)尽量定期使用可观察的同一商品现时市场价格或可观察市场信息,测试并校正该评价方法的有效性。除了考虑这三个条件外,还应该考虑资料输入的使用、可观察的市场信息和其他可能影响金融商品公允价值的不可观察因素。
例如,债券商品评估的可观察的市场信息,即计量日的市场基准利率,可采用银行间的同业拆借利率,不可观察因素为信用风险贴水等。评估结果最好使用实际交易价格进行校正,同时调整信用风险贴水,以便评估模型在开始时就能够产生“交易价格”。
二、三个条件确定合理的公允价值
(1)信息公开,双方对于交易对象所了解的信息是对称的;
(2)双方自愿,若没有相反的证据表明所进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处于非自愿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3)对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平交易。
公允价值既可以是基于事实性交易的真实市价,也可以是基于假设性交易的虚拟价格。
B. 那租赁公司怎么结转,会计分录怎么做
是指租赁收入吗?收到租赁费作: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房屋
支出工资,水电费,办公费等费用作:
借:营业费用--办公费
--工资
---水电费
---税金
贷:现金/银行存款
结转成本做: 借:营业利润
贷:营业成本(分明细)
贷:财务费用
贷:所得税费用
结转收入作: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利润
结转未分配利润做: 借:营业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