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暂估成本分录怎么处理
暂估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
1.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暂估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暂估金额)
必须注意的是,因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 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原暂估金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原暂估金额,红字)
(2)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发票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发票含税金额 )
㈡ 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
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分以下几种:
一、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1.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目。
2.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3.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X客户”。
4.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料等”。
5.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二、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三、暂估入账纳税调整
如果发票跨年未达而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个别地区性政策对此作出了规范,但口径不尽相同。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二是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三是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于暂估入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纳税人不存在利用不及时核算各项费用恶意调节利润,造成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以在税前扣除。
㈢ 暂估成本分录怎么处理
1、估入。借:库存商品-XXX,贷:应付账款--暂估
2、下月初,暂估入账要冲回 。借: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
3、估价入账是在没有取得发票时暂估入账的,取得发票时,就不是暂估入账了。暂估入账可以用入库单作为附件。
4、举个例子。二月采用发票入账所二月先冲销12月份暂估 再按发票正常入账冲销跟入账上面样分录。暂估时候成本下处理:要分两笔先冲原来结转成本。
5、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贷:库存商品 -50000,再按正常结转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42735.04,贷:库存商品 42735.04。
6、或者上面两分录合,借:主营业务成本 -7264.96,贷:库存商品 -7264.96。
㈣ 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 暂估成本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一、暂估入库:借方是原材料(暂估金额),贷:应付账款 —暂估 / 无票( XX 供应商)(暂估金额);
二、暂估回冲:
1 、红字冲回暂估入库:借方是原材料(原暂估金额,红字),贷方是应付账款—暂估 / 无票 XX 供应商(原暂估金额,红字);
2 、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借方是原材料(发票不含税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额),贷方是应付账款— XX 供应商(发票含税金额)。
以上就是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
暂估成本是什么
暂估成本是企业当月购买的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没有收到对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因此,在计算本月底材料成本时,会计只能根据合同中的单价金额暂估入库,材料成本为暂估成本。暂估也是本月存货已入库,但采购发票没有收到,存货入库成本费不确定。因此,要使月底能够计算出准确的企业库存成本,需要把这部分的库存暂估入账,就成为了暂估凭证。暂估业务可以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已验收入库的购买商品,但未收到发票的,企业需要在月底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近期同类商品的购买成本、当月或近期同类商品的购买成本、当期市场价格或同类商品流通环节的平均成本率。本文主要写的是暂估成本的账务处理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㈤ 暂估的成本怎么做账务处理
暂估的成本汇算清缴调增后账务怎么处理如下:
如果没有收到发票,汇算清缴调整成本不用做账目处理,汇算清缴调表不调账。
二、暂估是什么意思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三、如何改进存货暂估的建议因为供应商业务素质的参差不齐,不能立即取得原始发票做账务处理,存货暂估行为会在企业一直存在,针对这种情况具体建议如下:
1、选择优良和信誉旦运不错的供应商,进行招投标选择,在购销合同中最好约定实物质量、验收、付款以及发票的取得时间,因为这样可弯塌以避免后续麻烦的纠缠,给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影响整个企业的形象。
2、公司领导应该有税收意识,能够正常、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税收状况,安排采购部门的人员及时对采购物资进行结账,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3、加强内部监控,直接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理顺物流流程。
4、财务部门应该发挥监督职能,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避免结账不及时,导致财务资产债务情况反映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