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公司如何成本管控
一、车险在财险中的地位和状况
机动车辆保险是产险的支柱险种,特别是2006年以来,随着交强险制度的推行,车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其保费收入占产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直维持在70%左右。具体表现为,
一是车险保费收入增长很快,其增速显着高于产险整体增长速度。2006年,车险对产险的贡献率达到84.33%。而机动车险保费收入的主要增长点是交强险的保费收入;
二是车险的市场占有率也较高。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车险收入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财险市场份额较高的前四家公司的车险业务占比均超过60%,部分达到90%以上。车险业务同比增速也较明显,机动车险的经营效益决定着整个财产险市场的效益;
三是车险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而相比车险业务规模和上升的趋势,车险的经营效益不容乐观。当然这与交强险和机动车险的赔付率较高有很大关系,但归根结底,还是经营管理能力的问题。其经营管理能力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产险以及非寿险业的发展;四是车均保费偏低,承保风险加大。
在保证车险业务规模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提高车险业务的盈利水平已经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关注的重点。
二、车险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品及营销方式趋同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和营销方式差别不大。条款的责任范
围、附加险组合和文本结构类似,营销方式千篇一律,市场定位和市场细分没有自己的特色,更缺乏成熟的策划。这就导致他们的竞争成本结构相似。由于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这样一种传统必然会渗透到保险事业中来。大多数公司在车险营销基本策略上还是在靠关系做,一个企业领导很容易成为众多保险业务员的目标。
由于各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没有很大的差异性,内在的含金量大致相同,外部的服务基本相似,计算的费率也差别不大,由关系决定投保方向,也就成为现实情况下的一种自然选择。正是在这样一种传统的营销机制下,一些新建公司与历史比较久的老公司相比,由于社会关系网还没有建立起来,客户群的规模当然也就无法壮大,这也是许多保险公司即使经营好几年,其业绩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的原因。由此也说明,要赢得竞争优势,依靠传统的方式已经难以进行,对新建公司尤其如此。保险公司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产品开发战略和营销方式,围绕提升车险经营管理能力这个中心任务,创新管理、产品与服务,建立更加应公众需求的产品系列和从客户利益出发更加灵活的营
(二)竞争成本高
保险公司的竞争成本主要体现在高额费用、降费竞争和宽松理赔。一是高额代理费用和各类返还抬高了竞争成本。有的公司通过向保险中介支付高额手续费获取保费,有的公司通过大规模扩张营销队伍来进行业务代理,通过支付工资和高额手续费进行扩张业务,这也增加了费用支出。造成机动车辆保费绝对数的增长和相对量的降低,利润下滑。使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利益都受到了损害,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被扭曲,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特别是大量新建公司进入市场后,彼此间为了争抢业务,价码开得越来越大,费用也越来越高。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公司销售车险产品是一种重要的车险营销方式,但在这种情形下,很容易发生多家保险公司都找同一家代理公司销售产品的情况,这在客观上会炒高这家代理公司的欲望,给了它更大的抬价空间,这无疑加大了竞争成本。有的保险公司付给专业代理公司的代理佣金已经达到30%—50%之高,在汽车经销利润空间较小的前提下,许多汽车经销商为了完成销售任务,人为压缩汽车经销利润空间,然后再通过卖保险赚出压缩的利润。而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率却一直居高不下,一般都在40%以上,有时竟达到60%甚至70%,还在继续上升,在这种费用及返还水平下很容易发生亏损。
二是恶性竞争带来的降费。通过招投标方式投保车辆保险已成为众多客户的选择,随着市场价格战愈演愈烈,一些公司重发展速度胜重视业务的内在品质,降低费率进行违规承保,不惜成本地进行竞标,只要数量不要质量,承保把关不严,用效益换规模,导致了保费的降低和风险的加大,一旦出现风险,就可能出现亏损。
三是宽松理赔作为竞争手段抬高了成本。理赔本来是一种服务方式,一旦作为竞争的手段,就必然带来赔付水平的大幅度上升赔案水分的控制难度也会相应加大,保险公司要承担比原来更多的赔付成本和管理成本。高费用率、高赔付率和低费率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难以获得利润。在现实环境下,在竞争中让利于消费者、经销商都是必须遵守的经营之道,由于让利而产生的成本,必须通过提高生产力,增加销售规模来进行消化。这为保险公司改革自身的经营管理方式提出了客观要求。
(三)车险理赔风险大
车险赔款支出赔付率过高,车险经营效益压力很大。一是随着更多汽车走进普通家庭,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有效报案数增速和已决赔案数量增速不断刷新历史。2008年人保财险公司每月平均处理赔案超过100万件,出险率不断增高。二是三责险赔付和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持续上升,人伤案件赔款占比逐年增大,案均赔款居高不下。三是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够严,现场查勘过程粗放,理赔管理手段落后,部分理赔人员素质不高,导致许多财险公司理赔质量差、车险理赔水分高。四是保险欺诈行为不断扩散,道德风险有蔓延的趋势,骗保、徇私赔付等案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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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加强保险公司成本管理
机动车辆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中经营历史最久的险种之一。近几年,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车险业务的规模更是逐年扩大,多数财产险公司车险保费占比高达70%以上,毫不夸张地说,车险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财产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当前中国保险业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车险的盈利能力建设也被提到前所未有被关注的高度。然而如何实现车险盈利,对所有保险从业者来说,都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笔者结合近几年工作的实践,就如何提升车险盈利能力,谈几点个人粗浅的意见。
一、当前行业车险盈利能力脆弱的主要成因
车险市场竞争一直是各家公司竞争的焦点,也是保险市场竞争的最前沿。多年来,由于非理性的市场竞争,各家财险公司没有正确处理效益与发展的关系,经营管控的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正常年景下普遍亏损,车险创利能力相当脆弱。
1.经营理念严重扭曲。经营理念决定经营行为,经营行为决定经营成果。近些年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做大却没有做强,与公司的经营理念扭曲有很大关系。很多公司以规模论英雄,考核奖励、人员升迁、资源配置都是重发展、轻效益,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不计成本追求规模、不做风险识别和管控追求速度,最终导致业务质量失控,是车险亏损的首要原因。
2.经营管理粗放。在扭曲的理念指导下,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说有章不循形同虚设。不严格执行报备条款费率,定价权随意下放,承保风险把关不严,核保流于形式、造成严重的“消化不良”;理赔管控弱化,特别是理赔的环节、细节上没有管控到位,造成理赔严重漏损。
3.恶性竞争,市场主体大打价格战。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是后置的,这些年一些新入主体为了迅速扩张业务,忽视成本核算,具体表现为:竞相压价、随意扩大保险责任、大吨小标、错套条款和费率、乱用车型折扣系数等等手段不一而足,由此引发行业的价格战,承保风险加大、经营成本不断攀升、保单质量无从谈起,客户满意度下降,行业信誉受到影响。
二、提升车险盈利能力的意见
车险是一个典型的管理型险种,增强盈利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风险识别与管控、财务资源配置、理赔管控、客户服务等多个环节。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效益第一”的指导思想,强化车险管控,坚定不移推进各项盈利举措落实,就一定能够实现车险有效益的发展。
1.转变经营理念,坚持有效发展。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建设不单是管理者思考的事情,所有保险从业人员都应当将有效经营的理念根植于思想意识中、固化在日常管理行为中。当前,中国保险业正处在市场转型的关键时期,由规模型、粗放型发展,逐渐向管理型、质量型发展转变,这也是顺应行业监管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使然和方向。作为保险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者,要深刻认清形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自己的价值观、业绩观,牢固树立“效益第一”的要旨,围绕“效益”开展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
2.优化业务结构,推进选择性承保。解决业务结构问题,首先要进行动态盈利性分析,通过分析,甄别客户的盈利水平,配合承保政策、销售费用和服务资源,形成对风险的主动选择能力,推动业务结构改善。其次是制定科学的承保政策,结合动态的数据分析,明确各客户群的效益险种,根据客户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大效益险种的营销力度,限保亏损险种,严格根据费率规章使用系数,加大对车险核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责任感和岗位荣誉感,提升业务整单盈利能力。三是确保原始数据录入真实可靠,数据质量是公司经营分析、判断、预测和决策等经营管理的基本条件,而承保信息也是数据质量的基础部分。
3.加强理赔管控,提升理赔工作水平。赔付是车险经营最大的成本,理赔环节则是最大成本的操控者。在抓好承保“进口关”的前提下,控制好理赔的流程和各环节,防止利益漏损对提升车险盈利至关重要。
(1)加强理赔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一是把好队伍的入口关,强化培训。选择高素质人员充实理赔队伍。强化理赔专业技能建设,提高理赔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行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制,二是完善理赔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理赔业绩量化考核体系,提高理赔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三是持续开展理赔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和警示教育。
(2)加大车损险查勘定损力度,把好理赔第一关。车险的经营好坏与现场查勘力度有直接关联,提高现场查勘率,加强查勘定损环节时限管理,特别是强化第一现场查勘要求;建立健全理赔后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定损复查;加强对异地代查勘案件的授权,车损超出一定数额的案件要派出高级别定损员前往出险地查勘定损。规范定损标准,强化报价和核损管理,坚持能修不换,不能修则换的原则,区分合作与不合作4S店,严格理赔定价标准,努力提高定损的准确性。
(3)加强人伤案件的管理,挤压不合理赔付。近年来人伤案件赔款逐年增大,其中医药费、死亡伤残赔款也是逐年增大,人伤案件的案均赔款居高不下,如何挤压人伤案件的水分是今后理赔工作的重点。一是要成立由理赔部负责人、医疗专家、医疗跟踪人员组成的医疗跟踪、审核小组。对涉及人伤的案件进行跟踪服务,提前介入,对医疗及用药方案、费用标准等与医院进行沟通,并及时告知保户。并要示跟踪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医院,询问伤势和伤者的职业及工资收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对涉及人身伤残和死亡案件的被抚养人、伤者收入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加关注10级伤残的。三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进行医疗费审核,严格剔除赔案中不合理费用,对医疗专家进行相关考核,提高其工作积极性。(4)增强车险未决赔款管理能力,提高数据准确性。未决赔款的准确于否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综合赔付率、利润率等指标,直接影响车险经营成果。建立未决赔案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车险未决赔款管理,在保证质量严控风险前提下,及时清理垃圾数据,了解案件进展及时对车险未决赔款进行修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防止车险未决赔款估损过高或过低而影响车险经营效益。
(5)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疑似虚假案件的调查,严控通融案件,加大打假防骗的工作力度,提高打击效果。对有疑问的人伤赔案中的户口性质、被抚养人的情况及有明显伤残评定不合理的认真调查,申请重新进行伤残评定。对疑难案件的跟踪和调查取证,要把握好对户籍、行业、伤残评定等真实资料。要加强与交警、经侦、法院、法医等联系与沟通,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确保事故车辆定责、评残、酒后驾驶事故认定等公正性。要积极应对诉讼,提高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和满意度。并且,要积极做好代位求偿,最大限度减少公司利益损失。
此外,我们还根据不同客户的特定需求,有针对性地研发了一系列特色车险产品,满足客户差异化的需求。一是“直通车”机动车保险。该产品是专门为电话营销渠道开发的渠道细分型车险产品,定位于分散性直销车险业务,目标客户群是大中城市分散性个人客户,比购买传统渠道的车险产品可享受更多的优惠。二是“尊贵人生”机动车保险。该产品以“尊贵、省心、专业”为核心理念,以全面、优质的服务为主要亮点,是面向追求高品质车险服务的客户开发的客户细分型产品。产品首次引入服务条款,提供“车险管家”专属服务,是我公司通过产品创新实施客户细分,提升服务水平的有益尝试,是创建车险子品牌,提升营销能力的重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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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公司如何控制经营成本
积极搭建企业内控标准体系框架结构
基本规范在企业内控标准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起统驭作用,描绘了企业建立与实施内控体系必须建立的框架结构,规定了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要素等基本要求,是制定应用指引、评价指引、鉴证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依据。
基本规范共七章五十条,各章分别是:总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和附则。
内部控制的目标。基本规范指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目标定位于五个方面,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是在结合中国企业实际、比较其他国家和经济体企业内控目标之后作出的科学选择。
内部控制的原则。基本规范确立了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二是重要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切实防范重大风险;三是制衡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四是适应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加以调整;五是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的要素。基本规范确立了五要素的内控框架:第一,内部环境,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表明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应先从治理结构等入手。现代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就会形同虚设。第二,风险评估,是指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第三,控制活动,是指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第四,信息与沟通,是指企业应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第五,内部监督,是指企业应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
应用指引在内控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针对企业主要业务与事项的应用指引。目前印发的征求意见稿,基本涵盖了资金管理、采购、销售、固定资产、存货、工程项目、无形资产、投资、筹资、预算、成本费用、担保、合同协议、业务外包、对子公司的控制、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人力资源政策、信息系统控制、衍生工具、企业并购和关联交易等,这些都是企业最为常见、带有普遍性、迫切需要加强风险控制的业务环节和领域。随着征求意见的逐步深入,在具体项目构成上可能会作必要调整。
二是针对特殊企业或者行业的应用指引。比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类企业,由于其经营业务特殊,涉及金融风险,与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关系重大,在内部控制方面,除遵循一般内部控制要求外,有必要规定特殊应用指引,构成应用指引的组成部分。这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其定位不仅是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还定位于企业经营风险控制,范围比美国萨班斯法案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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