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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场账务的成本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3-12-24 15:45:56

1. 矿业企业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两类矿业企业的账务处理方法不同,各自的处理方法如下:

第一类企业: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一、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
企业应增设“勘探开发成本”科目和“地质成果”科目,分别核算企业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通过地质勘探取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
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增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明细科目,下同),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二)账务处理
企业按规定申请取得探矿权,其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直接计入勘探开发成本。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借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交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科目。
企业申请取得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除应交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交纳探矿权价款,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直接计入勘探开发成本。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借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交款—应交探矿权价款”科目。
实际交纳探矿权使用费、价款,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在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勘探结束形成地质成果的,借记“地质成果”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不能形成地质成果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勘探开发成本”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
石油企业在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勘探结束形成地质成果并转入开采的,形成资产的部分,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未形成资产的部分,经批准予以核销,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勘探结束全部未形成地质成果的,经批准核销已发生的勘探开发支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
二、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
企业应在“无形资产”科目下增设“采矿权”明细科目,核算企业通过交纳采矿权价款取得的由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增设“应交采矿权使用费”、“应交采矿权价款”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应交采矿权使用费”、“应交采矿权价款”明细科目,下同),核算企业应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企业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下增设“采矿权使用费”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在开采过程中,按规定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
(二)账务处理
企业申请取得采矿权,其应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借记“管理费用—采矿权使用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使用费”科目。
企业通过交纳采矿权价款取得的由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按规定应交纳的采矿权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在采矿权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应按应交的采矿权价款,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价款”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
实际交纳采矿权使用费、价款,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使用费、应交采矿权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的核算
国有企业实际占有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在转让时,应首先补交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部分,借记“地质成果”、“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按规定转增资本的部分,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规定上交的部分,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转让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探矿权和采矿权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地质成果”、“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
国有企业按规定转让由本企业自行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探矿权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地质成果”等科目。
企业按规定转让由本企业自行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所转让采矿权的摊余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地质成果”科目。
四、会计报表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地质成果”项目和“勘探开发成本”项目,分别反映企业因地质勘探而获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以及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二类企业: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

一、地质勘查单位申请取得探矿权,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应直接计入地勘生产成本。地质勘查单位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借记“地勘生产—××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交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科目。
地质勘查单位申请取得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除应交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交纳探矿权价款。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应直接计入地勘生产成本。地质勘查单位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借记“地勘生产—××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交款—应交探矿权价款”科目。
实际交纳探矿权使用费、价款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地质勘查单位申请取得采矿权,应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应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地质勘查单位应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使用费”科目。
地质勘查单位申请取得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除应交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交纳采矿权价款。应交纳的采矿权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在采矿权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地质勘查单位应在“无形资产”科目下增设“采矿权”明细科目,应交纳的采矿权价款,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价款”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
实际交纳采矿权使用费、价款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采矿权使用费、应交采矿权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地质勘查单位进行地勘生产发生的各项成本以及结转地勘生产成本,按现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有关地勘生产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其中,自行出资勘查发生的地勘生产成本,没有形成地质成果的,应转作损失,从“地勘生产”科目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地勘生产”科目。
四、地质勘查单位经批准转让探矿权或以探矿权对外投资,按现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关于转让地质成果的规定处理。
地质勘查单位经批准转让采矿权,按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多种经营收入”科目;同时结转所转让采矿权的摊余价值,借记“经营成本—多种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

2. 生产成本包括哪些内容

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直接工资等。

1、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生产某种产品的基本原料。它是用于生产过程起点的产品。原材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自然形态下的森林产品、矿产品与海洋产品,如铁矿石原油等。一类是农产品,如粮、棉、油、烟草等。

2、辅助材料

辅助材料也称为消耗品,是维持企业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产品,但其本身并不能转化为实体产品的一部分。如催化剂、染料、润滑油、照明设备、包装材料等。辅助材料是工业生产中的日用品,具有价格低、使用时间短、需要经常购买等特点。

3、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是一个通用词,所有与设备有关的零件都可以用做备品备件。按词面来说就是备用的物品和备用的零件。其实无论在维修还是制造,还是在各个领域,都需要提前准备一些物品和零配件,这些提前准备并会在不久的将来使用上的物品和零配件。


4、燃料动力

燃料动力费是指机械在运转或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企业自制或外购的固体燃料(如煤炭、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电力、水和风力等费用。

5、直接工资

薪酬是员工因向所在的组织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形式的酬劳。狭义的薪酬指货币和可以转化为货币的报酬。广义的薪酬除了包括狭义的薪酬以外,还包括获得的各种非货币形式的满足。

3. 选矿的生产成本有哪些

选矿成本主要包括原料成本、设备成本、场地投资、人工费用等。其中占主要费用的是设备成本。设备是我们选矿领域的重中之重,它决定了我们的产品质量和经济收益。选矿设备主要包括:破碎机、制砂机、磨粉机、筛分设备、输送设备、磁选机、浮选机等。这里的每一种设备,因不同种类,不同产能、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等,价位会有很大不同。

4. 采矿业成本核算

1、煤矿采矿业的成本核算,月末不结转,作为在产品,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存货。待出矿,计入开采的矿石成本。
2,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
“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内容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2,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

5. 成本核算的科目有哪些

成本核算的科目有: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纤歼腔工资)、销售费用(销售人毁衫员工资)。

成本核算是指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产品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

品种法,是指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单步骤、大量生产的企业,如发电、供水、采掘等企业。

分批法,是指以产品的批别作为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如造船、重型机器制造、精密仪器制造等,也可用于一般企业中的新产品试制或试验的生产、在建工程以及设备修理作业等。改虚

分步法,是指按照生产过程中各个加工步骤(分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计算各步骤半成品和最后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如冶金、纺织、机械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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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的成本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的成本:生产成本(制造成本):主要是指为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辅物料、煤水电、机器折旧、工人工资、生产期间产生的废品损失;企业的费用:指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要做成本核算,第一步:先做好成本数据的统计收集;第二步:根据你公司的要求(比如按产品大类计算成本,按单个产品计算成本)进行成本费用的归集。

关于如何归集,简单说一下:就是把材料成本、工资、折旧、电费、制造费用按照产品大类先整理分类(能直接归集的先直接归集,不能直接归集的采用一定标准分摊);然后在各大类间,按照你可以取得的而且较合理的标准(比如产品工时、重量、体积等)进行分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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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本费用方法控制:

一、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控制工作

企业成本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企业产品盈利能力的大小和竞争能力的强弱。控制成本、节约费用、降低物耗,对于企业具有重要意义。财务部门要发挥自身拥有大量价值信息的优势,运用量本利分析法,合理测定成本较低、利润较大的产销量,减少无效或低效劳动。

改变现行产品成本出现浪费后再控制的做法和只注重在生产过程中抓成本控制的行为,从产品的设计、论证抓起,把技术进步、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成本浪费消灭在产品的“源头”,实现财务部门抓成本管理的事前参与和超前控制。

要重点抓好采购成本、销售成本、管理费用等支出的管理,采购成本管理要重点抓好原辅材料的价格、质量结构和存量,要认真研究原辅材料的市场和采购策略,按照货比多家、比质比价、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采购。

销售成本控制重点放在销售费用,压缩库存,清欠货款,减少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上;管理费用的控制重点放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上,严格审批手续,真正把管理费用管好、控制好。

二、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实现财务管理预算化

财务管理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编制并执行财务预算十分必要。企业财务预算是由销售、生产、现金流量等各个单项预算组成的财务责任指标体系。它以企业目标利润为财务预算目标,以销售前景为预算的编制基础。综合考虑市场和企业生产营销诸因素,涵盖了企业主要发展指标。

财务预算一经确定,企业各部门要围绕实现财务预算开展经济活动,企业决策执行机构按照财务预算的具体要求,按季分月滚动下达预算任务,财务部门按照预算方案跟踪实施财务控制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政策,及时反映和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7. 采矿证,在财务上形成无资产,其成本都包括哪些

一、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矿工作原料为矿体,采矿成本中不计其价值,
选矿成本中原料为原矿石。
辅助材料是指采准、
回采、
破碎、
通风、
排水、
充填等环节的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钎钢、坑木、硬质合
金等材料。
其计算采用当地单价乘以单位消耗量,
如外购,
则应考虑运杂
费用。

二、
动力、
燃料费:
动力燃料费是指生产工艺过程中消耗的电力、
压气及
汽油、
柴油、
煤油的费用。
单位电耗按设备本身功率和工作时间确定,

格按国家现行规定计算。燃料费按单价乘以单位消耗量确定。

三、
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
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是指从事矿山生产直
接生产工人和辅助人员
(不包括机修和非生产性工人)
工资和国家规定按
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企业福利经遇。
企业生产工人基本工资能照类似
企业并结合当地情况选取。

矿山生产成本

第一节

矿山生产成本构成

矿山生产成本是在矿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全部支出。
矿山生产成本是反映矿山企业全部工作质量的综合性指标。
劳动生产率的
高低、
开采方案的优劣、
材料消耗的多少、
设备利用的好坏以及企业的管
理水平等,最终均反映在生产成本中。

四、储备基金。企业发展中遇到特殊情况时用于补偿生产发展基金和奖励基金。
五、社利基金。用于职工各项福利待遇和设施的基金。 六、科研基金。用于企业科研试验、生产试验等的基金。 更具体系统的情况见图1 图1 专项资金系统

什么叫利润?利润指标有哪些?
利润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总收入,扣除成本和营业外净支出后所余的金额。利润指标可分利润额和利润率。
利润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是产品销售利润上营

业外收支额的总和。产品销售利润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中的扣除销售成本、销售税金、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费用的利润。 利润率是表示一定时期内的利润水平的相对指标:

什么是职工定员?职工定员编制如何确定?
职工定员是指企业为完成生产任务所需的人员。企业职工定员分直接生产人员和非直接生产人员。直接生产人员是指直接从事企业生产的采、剥、运、地测、破碎、调度、车间工程技术人员及辅助人员。直接生产人员编制可按工作量定员或按岗位要求定员。非直接生产人员指企业和理人员、服务人员等。非生产人员编制可参照类似矿山选取,或按直接生产工人的一定比例编制。此外,工伤、病假、事假、脱产学习等离岗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在此编制内。
劳动生产率是指工人在单位时间内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单位产品消耗的劳动时间。
常用的劳动生产率表达形式有:

露天开采安全基本知识来源:
露天开采是指用一定的采装运设备,在敞露的空间里从事开采作业。根据露天开采所采用的采掘工具和采运设备的不同,露天开采又分为人工开采、机械开采、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露天开采所形成的采坑、台阶和露天沟道的总和称为采矿场。
露天开采的生产流程包括采剥工作面穿孔、装药爆破、装车、运输,矿石运至破碎场或选矿场,岩、土运至废石场。露天开采时,通常是把矿岩划分成一定厚度的水平分层,自上而下逐层开采,并保持一定的超前关系。在开采过程中,各工作水平在空间上构成阶梯状,每个阶梯就是一个台阶或称为阶段。台阶是露天采矿场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是进行独立剥离和采矿作业的单元体。
台阶的命名一般以平盘的标高来表示,如lOOm水平。台阶根据其用途可分为工作平台、安全平台、运输平台和清扫平台等。
最终边坡是指已开采结束到达最终界面而留下的台阶所组成的边坡,其位置一般是固定的。最终边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叫做最终边坡角,它在露天矿设计和生产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大小直接影响露天开采境界和露天矿的生产能力。
露天矿的主要安全问题有爆破作业安全问题、机械运行时的安全问

题、交通运输的安全问题、用电的安全问题、边坡稳定及防排水的安全问题、阶段构成的安全问题等。
成本核算是对企业生产、销售的各项费用支出进行审核与控制,并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进行汇总和分配,最后计算出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工作。 矿山成本核算的项目。 成本项目
1.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采矿车间直接成本 2.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 采矿车间直接成本 3.动力、燃料费 采矿车间直接成本 4.采矿车间经费 采矿车间成本 5.选矿车间经费 生产成本 6.管理费 销售成本 7.销售费 采选车间综合成本
1、煤矿采矿业的成本核算,月末不结转,作为在产品,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存货。待出矿,计入开采的矿石成本。
2,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
“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内容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2,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

8. 成本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扣除项目的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实际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①企业发生的支出就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③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企业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入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
2.费用。是指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销售费用是指应由企业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
3.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即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这些已纳税金准予税前扣除。准许扣除的税金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发生当期扣除;二是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扣除的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扣除项目的标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或规定的标准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社会保险费。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利息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按下列规定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生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其中,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各类银行、保险公司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还包括全国性保险企业、区域性保险企业、股份制保险企业、中外合资保险企业以及其他专业性保险企业;城市、农村信用社、各类财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信托投资、租赁等业务的专业和综合性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是指除上述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企业或组织。
5.借款费用。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6.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0.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11.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经营性租赁是指所有权不转移的租赁。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
12.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3.公益性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内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4)收益和劳动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6)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6.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理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7.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等。
四、不得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制冷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是由于资本投资而形成的财产,对于资本性支出以及无形资产受让、开办、开发费用,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中做一次性扣除,只能采取分次计提折旧或分次返销的方式予以扣除。即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税法规定,纳入税务处理范围的资产形式主要有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均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l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剩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农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一)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算基础。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一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果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规定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其他的固定资产发生改建支出,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五、存货的税务处理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一)存货的计税基础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二)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转让以上资产,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资产的净值允许扣除。其中,资产的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形成的资产。
(一)投资资产的成本
投资资产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是指企业在财务会计核算中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予以调整。即企业在平时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但在申报纳税时,对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规定有差异的,要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收法规计算出来的,它在数额上与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往往不一致。因此,税法规定:对企业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定计算的利润总额,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必要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