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般纳税人,做木材加工的,收购农民木材没有票怎么办怎么计入成本及抵税
一、去税务机关领取农付产品收购发票,以该发票入账且按金额抵扣13%的增值税。来料加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啊,以增值税票入账。
二、一般纳税人向农民购进木材,需自己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凭票计提进项税额。不能凭农民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进行抵扣。
三、一般纳税人收购农民木材可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购买收购凭证,按照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比如收购10000元的原木,记入原材料采购成本数额:
10000-10000×13%=8700元,
记入抵扣进项税额:
10000×13%=1300元。
(1)普通原材料做到成本里面怎么抵税扩展阅读: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❷ 公司哪些费用可以抵税
1、不是任何发票都可以抵扣,收到专用发票或海关增值税发票,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抵扣的.
2、吃饭的发票是酒店给的定额发票,交通费发票,只能作为报销用,都不是能抵扣的.
3、国税地税发票有很多种,不过能抵税的就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记住一定是"增值税发票"而且是"专用发票",别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搞混了,普票一般是不能抵的,只能连上税金全额入成本或费用.
4、一般纳税人收取的普通发票允许抵扣的项目有:(1)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2)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3)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收取的其他普通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
5、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行业不同,有17%、13%、6%、4%的税率.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进行抵扣进项税额.公司买车可以抵税,抵扣税额:
1、购买的是新车,需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该发票有抵扣联,价款和税额计算比例为17%。
2、购买的是二手车,取得的是二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没有抵扣联,不能抵扣。如果是新车,提醒一下,一般发票开具方会写购买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这时该发票不能通过认证,所以开票前需要求填写购买公司税号。
【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九条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❸ 请问一个企业,每个月做账时、一些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能抵什么税呢又是怎么个抵税法呢此问题很重要。
如何企业所得税是查账征收的话,收入不变,费用增加,利润就减少,就会少交企业所得税。因此成本费用票能抵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