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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28:57

Ⅰ 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成本,求具体分录!

具体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结算和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确认的合同收入等

应确认的合同收入=

应确认的合同费用=

应确认的合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报表列报

存货项目:

营业利润:

累计营业利润:

(1)施工企业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新规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和袭的房地产。

8、新准衫棚誉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或段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Ⅱ 施工企业的收入和成本如何确认

  1. 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

  2. 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

Ⅲ 收入新准则下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

施工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跟一般企业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方法不一样,主要会计分录如下:

(一)工程建造时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或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科目,

(二)工程报产值时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三)工程确认合同成本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四)每月根据工程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年末根据工程部核实的项目进行收入和成本的调整(调减用负数),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决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和成本,来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算各期应交纳的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五)工程完工决算以后,会计分录: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一、会计上工程施工单位确认收入的概念:

工程收入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工程收入确认原则

如果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分以下情况:

一是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

二是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不确认工程收入。

Ⅳ 如何确认建筑行业的收入和成本

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是在工程完工结算后确认收入和成本的。

收入的确认及结转分录如下:

1、企业收到工程款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工程完工后结转收入,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3、同时,将收入结转到利润中,会计分录:

借: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成本的确认及结转分录如下:

1、工程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支出时,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

2、工程完工结算后,确认成本,会计分录: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贷:工程施工。

3、同时,将成本结转到利润中,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

Ⅳ 工程施工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一、核定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据施工企业经营情况,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对施工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核定,最终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有三种形式:⑴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⑵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⑶按经费支出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一)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毛利率8%~10%)
要注意的是,当用应税所得率和收入总额对施工企业的所得率进行核定时,收入总额的构成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例如,“转让财产收入”并不是转让财产的净收入,而是对财产进行处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
采取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时,一是要参照当地施工行业的经营规模、收入水平相似的施工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核定;二是必须要依据成本费用支出额进行定率核定;三是需要依据耗用的原料、机器设备等加以推算。如果我们选择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而无法对纳税额进行核定时,则可以采用两种或者是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核定。
二、查账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查账征收,是指施工企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内,根据自己实际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申请企业的营业额与所得额,再经过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后,开出缴款书,然后由施工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税款。
查账征收与定额征收都是针对所得税的,而且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都能够预缴,由于税务部门有时工作会过于繁忙,所以他会要求施工企业提前缴纳一部分税款,用于未来的抵减。查账征收施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税率。
查账征收方式下,施工企业按是否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又大不相同。不执行建筑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通常以实际收款确认收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确认成本;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确认涉及因素较多,需要全面考量。现阶段,我国在确认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问题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为准则进行参考,这就需要我们权衡利弊,从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选择。
三、收入与成本确认的建议
(一)建造合同核算遵循的原则
施工企业在收入与成本核算方面的情况比较特殊、核算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我们正确使用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还要构建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才能够就完成合同的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成本加以科学、全面的评估与计算,从而提高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具体如下:一是对预计发生的总成本必须做到无偏差、及时、准确;二是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要及时归类、入账;三是加强计量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合同签订部门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完善成本核算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本核算的可靠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必须注意的是,惟有在预计总成本合理且实际所发生的成本及时、有效归类到位的情况下,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核算才会更准确,所确认的收入与成本才更真实。
(二)施工企业合同成本的分析
⒈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工程费,指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构使用费。二是其他直接费用,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泥土和钢筋混泥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二次搬运费用以及临时设施摊销等等。
间接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固定资产的使用费、与建筑相关的设计费用、技术援助费用、办公费、水电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用、税金等等。
⒉对于成本的处理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不计人合同收入的零星收益,这部分收益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加强施工企业收入与成本确认的策略
1.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施工企业能够自行申报。税收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施工企业展开纳税宣传,从而使他们能够强化建账、建簿的意识,能够正确对收入与成本进行核算,同时严格执行纳税制度,自行申报,查账征收。如果确实没有建账能力,必须在正确核算收入与成本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计算应税所得率。
2.加大力度规范建筑市场。政府应该就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对建筑市场的操作行为加以规范。加大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法律的立法力度,防止一些企业拖欠工程款项、反复变更工程计划等情况,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施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争取在建筑行业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财务预算制度与申报制度。
3.加强合同成本核算的体系建设。一套完善的合同成本核算体系,能够有效确定合同之外所发生的一些成本,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在构建合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需要参考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创造的经营成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