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采购的实质是什么
首先,政府采购是一项制度,它是一项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使政府采购工作上升到一种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一种法律规范。
它是一项政治制度。《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政府采购制度重在建立相互监督、制约权力、依法行政的一种机制,一种政治性的规定;政府采购的行为体现了政府的导向和意志。所以说它是一项政治制度。
它是一项经济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完成本单位管理职能或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购买商品、设备、货物以及进行工程建设和接受服务,使政府消费以最经济有效的方式进行,从而降低行政成本,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政府采购是公共部门在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它的特征表现为经济行为,所以政府采购是规定机制与体制、预算编制、程序设定、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经济制度的综合体现。
它是一项财政制度。政府采购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过去单一的货币分配形式,转化为货币、实物、劳务等多种分配形式,它把财政监督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延伸,从资金的分配到消费,有效地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从而改变财政监督乏力、支出管理弱化的状况。它与细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制度改革配套进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促互动,密不可分的。所以说它是一项财政制度。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制度,其功能的体现是通过制度来约束行为,通过行为的规范来提高效率,并且是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体现。
第二,政府采购是一种手段。政府采购是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政府采购是最大的购买者。按国际水平,政府采购规模一般要占GDP的10,财政支出的30。因而对调节社会需求,启动内需等具有直接作用。通过政府采购手段,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支持国内企业发展,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平衡地区间经济发展,促进再就业,调动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政府采购是财政改革的手段。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体系之一,对财政领域内其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支持和促进作用。如帮助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细化预算编制、制定公用经费配置标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节约支出,促进国库集中支付的建立和实现等都具有支持和互动作用。一些国家将财政支出分为两大块,一块是转移支付,一块为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手段。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公平竞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根本措施。
第三,政府采购是一种服务。通过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完成管理职能和开展业务活动,按照法定程序购买商品、设备、工程和货物提供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服务,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制度、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