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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怎么做成本发票

发布时间: 2024-04-01 08:32:28

❶ 开什么内容的发票可以做公司的成本票

只要为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开具相关发票,就可以计入费用,以减少利润和所得税。

1、例如,公司员工因公司工作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机票、机票)、住宿费、合理的餐饮费、电脑、打印机、日用品、纸张、快递、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租赁票)。

如果公司有汽车(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购买,并有汽车发票,发票上的买方是公司的名称)或公司以租赁形式租用的汽车,并出具租赁发票,公司可以准备油票、高速公路收费票(出具通用电子票,可认证)、汽车维修票等。

2、例如一家制造业,购买配件或产品的发票即可以作为成本发票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配件

贷:银行存款等

3、例如一家培训机构行业,支付培训费也可以作为成本发票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培训费

贷:银行存款等


(1)公司怎么做成本发票扩展阅读:

开票规定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❷ 公司成本票怎么开

一、正文回答
公司成本票开的流程:
1、打开开票系统里的发票填开;
2、选择购货方的名称、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
3、选择货物的名称,有规格型号的话再选择具体型号,单位是自动的,之前要先设置,输入数量,在含税状态下输入含税单价,再点击不含税的按钮就是自动转成不含税价了;
4、然后核对下价税合计,在商品设置里把商品的名称、规格、单位等信息填入,准确无误后打印。
二、分析
专用发票必须按要求开具,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项目填写齐全。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按照相关规定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二、公司成本票是什么
成本票是公司销售商品或者加工商品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主要是指直接或间接计入,生产成本、计入、制造费用等方面的发票和票据,举个例子,比如开一家电脑贸易公司,先是去供货商那里去购买电脑,然后再卖给客户,而从供货商那里买电脑并付钱给供货商,就要给发票或者收据。这张发票就是公司的成本票,成本发票对有限公司是可以抵税的,如果公司企业所得税是查账征收的话,成本越高,交税就交得越少。

❸ 纯劳务工程款怎么提供成本票

法律分析:1、工程款发票由承包商公司开具给承包单位,主要包括人工费、水电费、主要材料费、设备租弊饥竖赁费等。

2、工程发票的营增改后工程款增值税发票。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简易办法计税,则只能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劳务费发票的开材料发票即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针对一般纳税人开的,对方可以抵扣进项税。

4、工程发票开具应该由纳税人到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然后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并提供付款方(建业公司)对建安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安合同,还肢高有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一个人名义代开发票,租大只需要身份证即可)。在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当场办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