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和会计处理要点是什么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企业一般应当设置“银行存款”、“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科目核算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有哪些?
什么是摊余成本?
摊余成本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后续计量的方法,与它密切相关的概念是实际利率法。
它俩形影不离。没有实际利率法就无所谓摊余成本,摊余成本是实际利率法下的必然结果。
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2. 关于摊余成本,我来说点人话
会计学到金融资产这一章会遇到一个难点小高山——摊余成本。
我总结了一个快速准确又接地气的摊余成本公式: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票面利息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这个公式怎么来的?首先咱们来看看书上怎么说的。
企业应当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在每个期末,按照每期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计算“应收利息”或“应计利息”;两者的差额挤出“利息调整”,实现对初始利息调整的摊销。并且,各期利息调整与初始利息调整方向相反,各期利息调整金额之和与初始利息调整金额相等。持有期间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①除已收回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利息调整的摊销额);
③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即: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收入(投资收益)-当期流入(实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另外,本期期末摊余成本即下期期初的摊余成本。
别急,别急,我们来条分缕析。
问:为什么会有利息差额?
答:因为债券票面利率跟实际利率不一致呀。
问:那把债券票面利率改成实际利率发行不就好了吗?
答:领导不同意呀,他有其特殊的目的呀。
举个栗子:
A公司手头有个面值1000元,现在市场上投资收益率是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可以自己定票面利率。
现在市场利率8%,如果A现在很缺钱,想多多融资,那怎么办呢?溢价发行呗,卖1079.85元,为了吸引投资者,就降低其实际还债利率,让他看起来还的利息少了,确定一个10%的票面利率付息,实际按照8%付息。这就产生了实际利息(86.39元)和票面利息(100元)的差额(-13.61元)。
现在市场利率12%,如果A现在不是很缺钱,但是想每年多收点利息费用,那怎么办?折价发行呗,按照12%的实际利率收利息,当前就便宜点卖给投资者,经测算,票面利率定10%,以927.9元的价格发行合适。这就产生了实际利息(111.35元)和票面利息(100元)的差额(11.35元)。
问:那都按照实际收到的利息记账不就好了吗?
答:会计准则不同意呀,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
即:债券每期是按照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发生变化的,但是当前收到的银行存款的金额也是确定无疑的,这样就倒挤出一个差额,只能再增设一个二级科目(利息调整)。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收到的钱与面值的差额】
2、持有至到期投资后续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公式如下: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贷:投资收益】
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借:应收利息】
利息调整的摊销=二者的差额
问:还是不知道啥是摊余成本?
答:我们来对“摊余成本”进行一下说文解字,
“摊”是指摊掉了利息调整的金额
“余”是指剩下的金额
“摊余成本”摊掉利息调整之后剩下的债券金额
抛开所有书本的知识,我们按照常识计算一下,接着上例,A把面值1000元,票面利率10%的债券卖出了1079.85元的价格,每期按照8%付息。
那么第二年收了利息之后还剩下多少钱?
1079.85*(1+8%)-1000*10%=1066.24
那折价发行的摊余成本怎样计算?
927.9*(1+12%)-1000*10%=939.25
变形之后的公式: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收入(投资收益)-当期流入(实收利息)
927.9+927.9*12%-1000*10%=939.25
问:有什么规律吗?
答: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息和-票面利息
无论是溢价发行还是折价发行,摊销过程都使得债券价格向面值回归。
原因是, 各期摊销就是在摊销购买时形成的账面差异,也就是在冲销利息调整科目的金额, 其实最终公司的融资还是会收到1000元面值和5期的利息500元。
这里就用到了 财务管理 中一个 重要结论 ,
债券的价值随着到期时间的缩短,呈现周期性波动,最终等于面值
其中:
(1)折价发行的债券其价值是 波动上升 ;
(2)溢价发行的债券其价值是 波动下降 ;
(3)平价发行的债券其价值的总趋势是不变,但在每个付息周期,越接近付息日,其价值升高。
这个规律可以用来检验我们计算的对不对,符合这个曲线走向就八九不离十,不符合就赶紧重算!
1、金额怎么算?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票面利息
2、分录怎么写?
1)取得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溢价差额】
贷:银行存款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折价差额】
2)后续计量:
(1)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债券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2)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将上述“应收利息”替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差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END
3.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为什么要采用摊余成本
因为持有至到期初始计量可能是折价或者溢价,说明实际利率不等于票面利率,所以应该还原本质,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投资收益,所以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后续计量。
1,无论持有至到期投资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要涉及摊余成本,说的就是债券投资,不包括权益投资。不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里的债权投资,虽然用到摊余成本,但后续计量要与公允价值进行比较;
2,所谓摊余成本,白话点讲,就是摊出多余的利益或损失后的成本,由于购买债券有可能多花钱,也有可能少花钱,也有可能花的钱和面值一样,所以为了准确反映实际利率,而采用摊余成本:
比如:
1.面值1000,票面利率55%,5年期,花了1000,那么实际利率也是5%,这时每一期的摊余成本都是一样;
2.面值1000,票面利率5%,5年期,花了1200,这时多花钱了,那么相对以后能获得的利息而言,本来花1000,可以得到50 * 5 =250元的利息,但现在多花了200,相当于花1200去得到250元的利息,那么与票面5%的利率相比,实际利率就没有那么多了;
3.如果少花钱,实际利率就多了。
3,折现就是为了求出将来可以得到的本息(承以上,1000+250=1250元),相对于今天投入的钱(比如多投了200元),计算出实际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