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区分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
1、影响因素不同
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的区分是相对的与成本责任中心所处的管理层次的高低、管理权限的大小及控制的范围的大小有关同成本发生的空间有关。
可控成本(驱动成本的客观因素)是指在一个期间内随合理地为负责该项成本的管理人员所能控制的成本;与此相反的,即为不可控成本(驱动成本的主观因素)。
2、内容不同
可控成本是你能够通过控制增加或者减少的成本 ,如: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汽车费用、通讯费用、其他、福利费、燃料及动力、工资、制造费用、主营业务成本这些费用你可以多花,也可以少花。不可控成本是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产生变化的成本,如税金及附加、银行贷款利率、银行手续费等。
3、目的不同
区分成本的可控与不可控,目的是为了区分成本责任。成本责任中心只对自己可以控制的成本负责,不可控成本不应成为业绩考核的内容。
可控成本与不可控成本的区分同成本发生的空间有关。有些成本,即使是处于同一层次的成本责任中心,对有些中心是可控的,对有些中心则是不可控的。例如,材料采购成本的高低对于负责采购工作的供应部门来说是可控的,而耗用材料的生产车间却无法控制材料价格的高低,他们只对材料单耗负责。
B. 什么叫做价外税与税负
税负
一.税负,顾名思义就是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款所承受的经济负担程度或负担水平。既然是一种“程度或水平”的表示,实际中我们就习惯性地以百分率来表达。
纳税人依法向国家交纳的税款是多种多样的。依据税目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筵席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烟草税等等,国家的这些种类繁多的税收收入的总和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总量(用GDP来代表)的比值,就构成了我们全国的税负水平。这是宏观上的税负。
微观上的税负,就是单个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负担,包括个人与单个企业,这儿税负承担的主体是实际负税人,不是名义纳税人,负税人即最终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在微观上,税负的实现是流动的,其中有各种各样的税负转嫁。所以,税负的最后归宿就是微观税负的实际负税人。
一个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同国家的财政政策、产业结构的合理性、本国企业的生产较率、进出口水平及国内商品价格等等经济因素相联系。
宏观税负水平必须与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和现阶段的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相适应。税负,是一种负担,但纳税是一种义务。只要是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负是高是低就不是关键。
略……我们经常在说的“税负”,其实是狭义意义上的概念。我们经常在说的“税负”只是仅仅单指增值税的税负水平。
但这个“税负”是我们所有财会人员,特别是税务人员,都很关心和重视的。
增值税的税负就是企业产品增值部分所承担的税金负担,国家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的税率,大多数行业的增值税税率都是17%,同国民生活密切联系的行业,如食品类,水、气,煤制品、报刊图书等等是13%,我们知道的小规模纳税人是6%,技术创新高科技企业是4%等等。由于税收实现的流动性、税负转嫁等原因,各行业、各企业实际负担的增值税税负又是互不相同的。也是不等同于所定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的税负水平是跟企业的生产成本紧密相关,企业库存量变化也是“税负”变化的一个变量。下面讨论时,为了简化明了,都将在企业库存量变化不大,权当为零的大前提下进行。
二.增值税税负的计算(仅指生产性企业)
根据定义得基本公式1:
1.税负=(应纳税额÷计税销售总收入)×100%
其中: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税销售总收入×增值税税率
计税销售总收入=内销收入+外销收入
所以得新公式2:
2.税负={(内销收入+外销收入)×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内销收入+外销收入)×100%
这个公式是最明了直观的公式,不管有没有外销,都适用。但这个公式忽略了那些刚刚开始出口业务而还不能退税,且又有留抵税额余额的企业。
有朋友也许对于自己的“免抵退税额”与这儿的“应纳税额”的关系还是迷惑不解。那你得理解,这里的应纳税额是你依法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数据,至于你有外销退税是另外一件事,理论上你的“免抵退税额”是已经交了税(前几年是先征后退就容量理解了),然后,国家再给你退回来的。
因此,可以这样理解基本公式1。中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应纳税额(即你现金实际交纳数)+外销收入的“免抵退税额”
得新公式3:
3.税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应纳税额(即你现金实际交纳数)+外销收入的“免抵退税额”]÷计税销售总收入}×100%
4.税负={【内销收入×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本期留抵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内销收入+外销收入】}×100%。
上述公式中:进项税额转出=外销收入×征退税率之差
进项税额转出+外销收入×退税率=外销收入×增值税税率
简化后得新公式5:
5.税负={【(内销收入+外销收入)×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内销收入+外销收入】}×100%。
这个公式比较全面,但要理解是有点困难的,为了更能说明公式含义,我们把公式进行拆分说明:
(内销收入+外销收入)×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基本公式1。中的应纳税额
本期留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在本会计期间的留抵税额净值 =19
关键就是弄明白这个净值反映了什么,我们知道留抵税额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下(包括免抵退政策)的免、抵有余部分,免、抵有余反映在财务上就是你的应纳税额合计数为负值(即你现金实际交纳数为负值),这时,你就把这个负值记入了留抵税额而应纳税额合计数归零。而负值是反映已经多交了的增值税额。在前面已经说过“免抵退税额”在理论上是你已经交纳的税负中的一部分,而“留抵税额”是你已经多交的那部分,是国家要退给你但尚未退的数据。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简单地说,这个净值就是你的多交数。
所以,公式5用语言表示就是:税负={(应纳税额+多交的增值税)÷计税销售总收入}×100%
这个公式才是企业真实的增值税税负反映。
三.税负理论的现实意义
对于宏观税负,我不想说什么,我只对大家关心的增值税税负说几点。增值税税负也是一种税收负担的表示,但本质上是一种行业平均成本的体现,对税负发生本质作用的也是一个企业的生产成本。
企业的生产成本有两大块,一块是相对稳定的物质不变成本C,一块是可变成本V。从这里可以看出C变动引起的税负变化是全行业的,比如现阶段有色金属材料的涨价就会引起比如那些以铜为原材料的行业的成本上升,从而抵扣增加,引发整体税负下降。而V是人的劳动,是价值创造的真正源泉,也是产品增值的主要动力,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V的成本上。增值税税负也主要体现在对V产生的增值部分的税负。因此,如果一个企业发生了不正常的抵扣行为就为在增值税税负上反映出来。
在文章第二部分开始时的大前提中,企业存货的变化也是一个引起税负变动的大变量,但它对税负起的不是本质上的作用。比如你现在在做6月份的账,但如果6月发生了一笔2月份已经销售的贷物的退贷,这时你的进项抵扣还是正常的抵扣,但你的当月销售额且因此进行了红字冲减,这时的税负就发生了大大的变化。
一般而言,产业结构决定经济增长方式和增长速度,同行业企业的材料耗用、生产工艺、平均利润相近,因而增值税税负趋近。因此,税务机关对同行业企业在税负上进行监控和评估,是有其合理性的。这也是税收管理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行业税负预警是税收预警管理的主要指标。
说了老半天,总结一下税负的计算公式:
税负=(销售额X17%—进项税额)/销售额
(17%这个税率可根据各个公司的不同来变动。)
C. 面条加工企业采用什么方法核算成本
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逐步结转法(按生产工序逐级累加形成最终成本),另是平行结转法(所有生产单位成本归集总部核算与结转)。如果企业生产车间较少,工艺不太复杂,且多品种小批量的情况下,使用平行结转法较好,生产单位直接把原始凭证(领用单、入库单等)交到总部财务,月末,财务根据原始单据和本期发生费用结转成本。
D.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如何算
存货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加工费用--销售费用-税费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确定:
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如果持有存货多于销售合同定购数量,超出部分应按一般售价作为计量的基础。
3、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或原材料的市场价作为计量基础。
(4)可变成本为什么加税金扩展阅读:
不同情况下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一、持有产成品、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例如,企业持有一批商品,无销售合同,市场价格100万元,进一步销售中会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税金为8万元,则可变现净值为100-8=92(万元)。若账面成本为95万元,则计提3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持有用于出售的材料等,无销售合同。
可变现净值=市场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三、为生产产品而持有的原材料。
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为生产产品而持有的材料是否计提准备,应该与产品的可变现净值结合起来。当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下,材料应该计提减值准备;当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即使材料的市场价格低于材料成本,也不用计提准备。
四、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可变现净值=合同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如果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订购的数量的,应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E. 可变成本
1 3 4 9 10肯定是可变成本。6 7如果与产品量挂钩也可以算是
其实辨别可变和固定成本最简单方法就是 如果成品一生产或销售就自然出现的成本就是可变成本,如果没生产或销售也必须发生的如折旧固定人工等就是固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