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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失信的成本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4-09-27 12:13:35

❶ 造成会计人员失信多方面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会计人员失信多方面的原因:
1、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
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关系在于单位负责人的从属关系。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一些经济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而会计人员在领导的指使,强令下被动的做假帐,否则会使会计人员的个人利益受到很严重的损害甚至丢了饭碗,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而会计工作人员是处于被动的位置。
2、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者国有企业扭亏任务,或其他任务,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
3、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法律意识不强
因为会计人员整天跟“钱”打交道‚首先必须清正廉洁‚不为金钱所动,然而少数会计人员因为道德素质比较低,对法的意识比较淡薄,为了谋取个人的经济利益,从而做出了一些触犯法律的事情,比如挪用公款等等。
4、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一)、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实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二)、同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而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
多情
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涨了造假的气焰。由于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等法律监督机制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员常使得会计人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然而我们应该怎样使会计人员脱离这两难的境地和尴尬的局面呢,因此,必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❷ 《浅谈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及对策》的论文怎么写

《浅谈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会计诚信 缺失 对策

论文摘要:目前在会计领域中造假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撼动了会计诚信基石。如何重塑会计诚信,遏制会计造假,不仅要加强法律、制度和规则建设,而且必须积极倡导诚信精神,建立会计诚信体系,才能提高会计诚信度。

目前在会计领域中造假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撼动了会计诚信基石。如何重塑会计诚信,遏制会计造假,不仅要加强法律、制度和规则建设,而且必须积极倡导诚信精神,建立会计诚信体系,才能提高会计诚信度。

1 会计诚信的重要性

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但是,伴随“银广厦”事件、“蓝田股份”事件的出现,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却愈演愈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如果会计诚信问题得不到解决,其“不和谐”因素必然会阻碍和谐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2 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2.1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前提
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享有不同的信息。一般来讲,会计信息的制造者都会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管理,并控制着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且拥有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而多数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则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的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这就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制造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可能违反诚信原则,向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2.2 民事赔偿机制不健全,违规成本低是会计失信的动力
在当今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欺诈性的信息披露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其中就包括高额的民事赔偿,往往令违法者赔得血本无归。在我国,《证券法》对股票发行人未按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规定了行政和刑事责任,但没有提到民事赔偿问题,难以使违规者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正因为违规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违规所付出的成本,这就为不法分子“冒天下之大不韪”添加了动力。
2.3 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监督不力,是导致会计诚信危机的直接原因
注册会计师在客观上需要他们维持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保护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但是,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件却使我们大失所望。不论是安然事件,还是银广厦事件,莫不与独立性问题相关。审计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没有独立性就没有审计。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要求它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而在现实工作中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却很难。通常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丰厚的咨询收入,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独立性,从而也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了必然。2.4 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由于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较突出的问题。第一,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现象严重,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集团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大会就成了大股东会议,由大股东说了算,这样就很难保证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第二,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缺乏必要机制来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造成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这种公司制度的缺陷严重制约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是会计信誉度低的根本原因。

3 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

3.1 建立会计信用中介机构,完善会计信息的供给制度
建立会计信用中介机构,审核供给者的诚信度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并据此评出信用等级,这给了诚信供给者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完善会计信息的供给制度,这包括会计信息的披露、对会计信息的审核和对供给者的监督,以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
3.2 建立民事赔偿机制,提高会计失信成本
建立民事赔偿机制目的在于抑制供给者获取不正当得益的愿望,如果供给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使用者可以起诉供给者,要求惩罚并给予赔偿。同时,借鉴外国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机制,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效益,使造假者无利可图,切实从根本上防止造假信息行为。
3.3 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管理,建立诚信档案
注册会计师信用体系,应包括:以《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法》为指导,以独立审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中华传统美德为基础,以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为中心的职业道德教育体系;以内部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以检查指导和档案管理相结合的职业道德管理体系。为保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实施,应当设立专职机构或人员对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履行职业道德准则情况进行检查,把优秀的和不良的都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提高注册会计师履行职业道德准则的自觉性,保证做好各项工作。
3.4 注重会计文化建设,培养会计诚信氛围
会计文化的建设是培养会计诚信的根本。会计文化主要指会计人才培养、会计实务操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等与会计相关的各类人员的教育上,注重诚信与道德品质方面的培养、考核和评价。此外还需与企业诚信、个人诚信建设相结合。
3.5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会计诚信建设,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必须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控制和引导经营者的行为。企业治理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制度安排,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财务行为。
总之,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立身之本,所有会计人员只要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一定会建立一个信息和信用有机统一的会计诚信环境,摆脱目前所面临的会计诚信危机。

参考文献
[1] 王焕霞.对会计诚信缺失原因及问题探讨[J].科技信息,2009年第1期733.
[2] 孟湘萍,安宏.加强会计诚信工作的对策[J].山东商业会计2006·3,40-41.

❸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研究

自“银广夏”东窗事发后,人们空前关注会计行业的诚信问题。会计界更是把有关会计道德问题的研究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有关着述不断问世,数量颇丰。但是,就会计职业道德研究的一些基本问题而言,笔者认为有必要做出进一步的探讨。

一、关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研究起点

现阶段,会计界应把经济人假设作为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研究起点。研究时,首先要把研究对象看做自利的经济人,依照“手术刀式”的经济学逻辑,把问题的表象一层层剖开,直至问题的本质。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为解释会计人员种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提供一个恰当的基点,有利于挖掘出行为背后的内在动因,最终设计出各种规则,把自利行为纳入互利的规则结构内。近几年来的会计诚信缺失,其实质是制度约束弱化时经济人的自利行为泛滥所致。会计诚信问题研究,如果仅停留在道德层面,而忽视人们追求利益的决定性因素,恐怕效果不佳。当然,这里的经济人既包括会计人员,也包括其他会计市场主体——企业经理人、行业管理人员等。

对经济人概念的界定,经济学界始终存在着争论。依据当前具有代表性的看法,经济人假设主要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层是自利;第二层是理性;第三层是假设的核心命题。即:只要有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证,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化的自由行为才会无意识地、有效地增进社会的公共利益。

需要说明的是,一些经济学家强调了意识形态、伦理道德、习俗、惯例等对人们行为所起到的影响作用。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指出,关于伦理的考虑确实影响了人类的实际行为。但是,联系到我国目前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产生的制度背景,以经济人假设为研究起点似乎更贴近现实,更能贴切回答“会计人员为何要失信”的问题。

二、关于道德的经济学解释

为研究道德问题,有必要从经济学的角度了解道德的含义。经济学家张维迎曾指出:所谓道德,从本质上讲是为了长远的利益而牺牲眼前的利益。道德的经济功能主要有三种:第一,道德是节约信息费用的工具;第二,良好的道德能有效地淡化机会主义行为;第三,道德能减少强制执行法律的费用以及实施其他制度的费用。

按照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取决于违约成本和违约收益的比较。一些人成为违约者不在于他们的基本动机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的利益同成本之间存在差异。如果对会计人员而言,违约收益大于违约成本,那么不诚信可能就会发生了。

从博弈论的角度看,信用的维持依赖于可重复博弈的次数。但是,在制度层面上目前尚缺乏鼓励人们重复博弈下去的游戏规则,人们进行的大多是一锤子买卖。张维迎认为:“无恒心者无信誉。”个人对将来没有一个长远的预期,也就没有恒心。没有恒心,无限次重复博弈就缺乏必要的条件,自然就谈不上信誉。这说明会计行业的种种不诚信不能被简单归结为纯道德领域的问题,寻根究底,乃现行制度缺陷所致,即没有能够为维持良好道德水平提供一个有利的制度环境。同时也说明,会计诚信危机并非都是会计人员惹的祸,会计市场中的其他行为主体也难辞其咎。因此,探讨道德问题应力求避免“泛道德化”,应跳出“就道德论道德”的窠臼,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结合制度分析来研究道德问题。

三、关于制度分析方法的引入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经济学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框架来阐释我国过渡性经济问题,其研究成果引人注目。近些年来在会计界,一些学者也尝试引入制度分析来阐释会计领域内的一些问题,效果很好。依照T·W·舒尔茨对于制度的定义,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和经济行为。制度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实施机制。正式约束是成文的并得到社会权力机构实施保证的一系列规则,能够为人们提供确定的行为预期,从而有利于减少交易行为中的不确定性。正式约束必须得到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条件下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非正式约束,即传统、习俗、意识形态、道德观念等,其在社会生活中会起到更加久远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正式约束给人们的交易提供确切的预期,会大大增加非正式约束的实施成本,甚至造成实施的失败。实施机制是制度有效性的保障,离开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制度形同虚设。

由上可知,道德属于非正式约束,是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引申到会计制度,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等,同时包括约定俗成的惯例、道德准则等。可见,研究道德问题时引入制度分析方法,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在目前看来也是非常必要的。
四、关于道德发展的层次:他律和自律

研究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时,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人们将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道德规范建设上的同时,却忽视了道德本身的发展规律。从现有文献来看,人们更多地将道德发展过程划分为他律和自律两个阶段。他律,就是由他人来立法,主体按他人的规定和指令行事。他律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两条:合理性和权威性。自律,就是自主、独立,出自内在的原因按自己的规则生活和行事。自律是主体自己设定的,具有内在约束性。自律以他律为基础和条件,他律向自律的转化就是主体把外在的律令转化为内在的律令。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仍徘徊于他律的初级阶段。现有的法律、规则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加强内在约束性更是一句空话。要使职业道德水平从他律阶段进步到自律阶段,目前要做的,就是解决各种规则的合理性及权威性不足的问题。

会计信息失真的泛滥引起了人们对于会计行业自律机制的充分关注。进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自律应是我们的追求方向。目前,不但经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自律意识很差,甚至行业内的自律性组织也未能完成职能角色的转变。但是,“欲速则不达”,要达到自律的境界,首先要在他律问题上“过关”,解决其合理性和权威性问题,制定一系列科学、合理、高水平的法律制度,并在实践中切实执行。

大多数心理学流派认为,道德行为起始依赖于环境的刺激,依托于特定的环境。当我们分析我国会计市场中道德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国尚未建立有助于经理人员、会计人员诚信行为的制度环境。譬如:产权改革滞后,国有股“一股独大”;尚未广泛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政府不当干预时有发生;腐败的蔓延以及法制不健全产生的负面效应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会计市场主体的道德取向。可见,如果丧失制度基础,缺乏强制性的道德,实施成本就会大大提高,还很容易出现诚信问题。他律不能“过关”,自律更是遥远,抽象地从“道德观”上谈道德毕竟意义不大。

自“银广夏”东窗事发后,人们空前关注会计行业的诚信问题。会计界更是把有关会计道德问题的研究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有关着述不断问世,数量颇丰。但是,就会计职业道德研究的一些基本问题而言,笔者认为有必要做出进一步的探讨。

一、关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研究起点

现阶段,会计界应把经济人假设作为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研究起点。研究时,首先要把研究对象看做自利的经济人,依照“手术刀式”的经济学逻辑,把问题的表象一层层剖开,直至问题的本质。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为解释会计人员种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提供一个恰当的基点,有利于挖掘出行为背后的内在动因,最终设计出各种规则,把自利行为纳入互利的规则结构内。近几年来的会计诚信缺失,其实质是制度约束弱化时经济人的自利行为泛滥所致。会计诚信问题研究,如果仅停留在道德层面,而忽视人们追求利益的决定性因素,恐怕效果不佳。当然,这里的经济人既包括会计人员,也包括其他会计市场主体——企业经理人、行业管理人员等。

对经济人概念的界定,经济学界始终存在着争论。依据当前具有代表性的看法,经济人假设主要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层是自利;第二层是理性;第三层是假设的核心命题。即:只要有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证,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化的自由行为才会无意识地、有效地增进社会的公共利益。

需要说明的是,一些经济学家强调了意识形态、伦理道德、习俗、惯例等对人们行为所起到的影响作用。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指出,关于伦理的考虑确实影响了人类的实际行为。但是,联系到我国目前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产生的制度背景,以经济人假设为研究起点似乎更贴近现实,更能贴切回答“会计人员为何要失信”的问题。

二、关于道德的经济学解释

为研究道德问题,有必要从经济学的角度了解道德的含义。经济学家张维迎曾指出:所谓道德,从本质上讲是为了长远的利益而牺牲眼前的利益。道德的经济功能主要有三种:第一,道德是节约信息费用的工具;第二,良好的道德能有效地淡化机会主义行为;第三,道德能减少强制执行法律的费用以及实施其他制度的费用。

按照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取决于违约成本和违约收益的比较。一些人成为违约者不在于他们的基本动机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的利益同成本之间存在差异。如果对会计人员而言,违约收益大于违约成本,那么不诚信可能就会发生了。

从博弈论的角度看,信用的维持依赖于可重复博弈的次数。但是,在制度层面上目前尚缺乏鼓励人们重复博弈下去的游戏规则,人们进行的大多是一锤子买卖。张维迎认为:“无恒心者无信誉。”个人对将来没有一个长远的预期,也就没有恒心。没有恒心,无限次重复博弈就缺乏必要的条件,自然就谈不上信誉。这说明会计行业的种种不诚信不能被简单归结为纯道德领域的问题,寻根究底,乃现行制度缺陷所致,即没有能够为维持良好道德水平提供一个有利的制度环境。同时也说明,会计诚信危机并非都是会计人员惹的祸,会计市场中的其他行为主体也难辞其咎。因此,探讨道德问题应力求避免“泛道德化”,应跳出“就道德论道德”的窠臼,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结合制度分析来研究道德问题。

三、关于制度分析方法的引入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经济学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框架来阐释我国过渡性经济问题,其研究成果引人注目。近些年来在会计界,一些学者也尝试引入制度分析来阐释会计领域内的一些问题,效果很好。依照T·W·舒尔茨对于制度的定义,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和经济行为。制度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实施机制。正式约束是成文的并得到社会权力机构实施保证的一系列规则,能够为人们提供确定的行为预期,从而有利于减少交易行为中的不确定性。正式约束必须得到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条件下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非正式约束,即传统、习俗、意识形态、道德观念等,其在社会生活中会起到更加久远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正式约束给人们的交易提供确切的预期,会大大增加非正式约束的实施成本,甚至造成实施的失败。实施机制是制度有效性的保障,离开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制度形同虚设。

由上可知,道德属于非正式约束,是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引申到会计制度,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等,同时包括约定俗成的惯例、道德准则等。可见,研究道德问题时引入制度分析方法,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在目前看来也是非常必要的。

四、关于道德发展的层次:他律和自律

研究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时,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人们将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道德规范建设上的同时,却忽视了道德本身的发展规律。从现有文献来看,人们更多地将道德发展过程划分为他律和自律两个阶段。他律,就是由他人来立法,主体按他人的规定和指令行事。他律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两条:合理性和权威性。自律,就是自主、独立,出自内在的原因按自己的规则生活和行事。自律是主体自己设定的,具有内在约束性。自律以他律为基础和条件,他律向自律的转化就是主体把外在的律令转化为内在的律令。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仍徘徊于他律的初级阶段。现有的法律、规则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加强内在约束性更是一句空话。要使职业道德水平从他律阶段进步到自律阶段,目前要做的,就是解决各种规则的合理性及权威性不足的问题。

会计信息失真的泛滥引起了人们对于会计行业自律机制的充分关注。进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自律应是我们的追求方向。目前,不但经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自律意识很差,甚至行业内的自律性组织也未能完成职能角色的转变。但是,“欲速则不达”,要达到自律的境界,首先要在他律问题上“过关”,解决其合理性和权威性问题,制定一系列科学、合理、高水平的法律制度,并在实践中切实执行。

大多数心理学流派认为,道德行为起始依赖于环境的刺激,依托于特定的环境。当我们分析我国会计市场中道德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国尚未建立有助于经理人员、会计人员诚信行为的制度环境。譬如:产权改革滞后,国有股“一股独大”;尚未广泛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政府不当干预时有发生;腐败的蔓延以及法制不健全产生的负面效应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会计市场主体的道德取向。可见,如果丧失制度基础,缺乏强制性的道德,实施成本就会大大提高,还很容易出现诚信问题。他律不能“过关”,自律更是遥远,抽象地从“道德观”上谈道德毕竟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