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掠夺性定价举一个例子
1.掠夺性定价:是一种不公平的低价行为,实施该行为的企业占有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他们具有资产雄厚、生产规模大、分散经营能力强等竞争优势,所以有能力承担暂时故意压低价格的利益损失,而一般的中小企业势单力薄,无力承担这种牺牲。 其次,掠夺性定价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实施该行为的企业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会造成短期的利益损失,但是这样做的目的是吸引消费者,以此为代价挤走竞争对手,行为人在一定时间达到目的后,会提高销售价格,独占市场。
2.而在美国,涉及掠夺性定价的案件多会援引《谢尔曼法》的第二条。只要是企业为了维持垄断,或者谋求垄断所从事的不合理低价行为,都有可能依据该条,被认定为是非法的。显然,由于有了“谋求垄断”这一项的存在,因此在美国的法律中,对于掠夺性定价的非法标准要比欧洲低一些。事实上,在一些早期的案例当中,就出现了一些市场份额比较低,暂时还没有获取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因实施掠夺性定价而被定罪的情况。
3.在芝加哥学派看来,我们前面所描述的这种“放长线钓大鱼”的逻辑很难令人满意,原因有:
a、其一,掠夺性定价行为本身并不理性。如前所述,这种行为的基本逻辑就是用短期降价来赶走对手,然后再在后面通过提价把前面因降价失去的利润补过来。但是,用低价来排挤对手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即使在前面一段时期内,企业通过低价成功排挤了对手,一旦其对手看到它后期提价了,就会有机可乘,重新进入市场。企业要防止这种情况,就必须把低价行为一直进行下去。但如果是这样,它本身显然是无利可图的。此外,如果这种持续低价确实可以持续,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一个福音。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允许这种行为持续。
‘贰’ 什么是国家间的倾销行为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叁’ 什么是低价倾销行为
法律分析:低价倾销是指以低于商品成本价格的销售商品,以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肆’ 什么是价格战
价格战就是卖方为了挤占市场而采取的一种竞争手段,而今某些强势企业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而采取薄利多销的手段,甚至某些企业为了把对手彻底挤出竞争市场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从而达到垄断的地位或者是寡头市场。其主要内部动力有市场拉动、成本推动和技术推动,目的是打压竞争对手、占领更多市场份额、消化库存等,如沸沸扬扬的京东当当价格战。
同时,价格战也泛指通过把价格作为竞争策略的各种市场竞争行为,在某些行业会有高价取胜的案例。
价格战,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既能伤别人,也能伤自己;不仅能直“刺”对手“要害”,让其“一剑见血”,而且还往往能“一剑封喉”,从而将对手逼向一隅,甚至直接将竞争对手置于死地。这,就是“杀人不见血”的价格战。
对于价格战,很多人往往存在着误区,一提到价格战,意识当中就认为是拼价格,具体到怎样拼价格以及通过价格战来达到什么样目的,很多人更是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因此,要更好地运用价格战来服务于市场与企业,就必须消除对价格战的片面理解和认识,从而建立一套合理、科学的评议价格战的评判体系。
价格战作为一种最原始的营销策略,因其具有杀伤力强、短平快等诸多优点,因而被广大厂商所普遍看好和采用,综观中国消费品行业,尤其是方便食品产业,凡是目前较为知名的企业:从一线品牌康师傅到统一,二线品牌华龙到三太子等等,几乎无一不是靠价格战“跟进”或“打”出来的,它们在价格战的“刀光剑影”中,“打打杀杀”,共同走向行业和事业的巅峰。
价格战是一种市场“工具”,作为“工具”来说,它没有好、坏之分,不同厂家、不同目的的不同运用,其所产生的结果和效果也截然不同甚至大相径庭。但什么是好的价格战,什么是不好的价格战呢?笔者认为,凡是有助于环境净化、有益于行业发展、有利于企业竞争以及战略实现以达到共赢的价格战都是好的价格战,相反,那些低价倾销、投机取巧、扰乱市场秩序、毫无战略意义的价格战便是不好的价格战。
如何打赢价格战
价格战作为一种最为直接的攻击装备,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产品定价策略、销售渠道调整以及企业的销售与管理等等,因此,要想打赢价格战,就必须讲求天时、地利、人和,“该出手时就出手”,明晰价格战的定位与定性,从而更加灵活、准确地运用价格战。
打价格战不仅仅是简单的降价行为,而是使用适当的策略--战略型价格战。对消费者,以及分销渠道要有不同的策略。对消费者--有价无货,有价少货。达到饥渴营销的目的。同时,可通过事件营销达到传染营销的结果。对分销渠道--助销为主,奖励为辅。助销就是投入行动,售前,售后指导。同时,以奖励行为为主。
根据价格战的市场战略定位,价格战区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其特点、作用及操作要点如下:
(1)进攻型。快速占领市场,较大可能地抢占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狠、准、稳,打击面大、一般较为主动。主要运用于战略区域市场,幅度及规模要充分结合当地市场实际情况。进攻型价格战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往往都是出于公司的战略考虑,比如,为迎合整个行业竞争的需要,或企业自身为实现快速增长,使企业达到规模效应,从而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大多都可以采取此种战术。进攻型价格战是企业主动采取的一种市场攻击行为,这种价格战大多都是以策略性产品为“先锋”,及时跟进战略型产品,甚至有的厂家在实现了市场的规模覆盖后,实行捆绑式销售或限量发货,以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2)狙击型。细分市场,瞄准目标,有效打击竞争对手,瓜分对手市场份额。针对性比较强,打击面较窄,但较专注有力。攻击目标要明确,出手要快,速战速决,不给对手喘息机会。狙击型价格战是企业采取的介于进攻型与防御型之间的一种市场行为,它是企业为更好地进行市场细分与市场区隔而采取的一种“突击”行动。要打好狙击型价格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选准“靶子”,有目标才有行动,而“靶子”往往都是进入该市场的新品牌或当地主要竞争品牌。二、所打价格战要一打就准,不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以致半途而废。三、切入市场的产品通过狙击,一定要占领对方的市场领域,抢得市场份额。
(3)防御型。以牺牲战略性产品为代价,维护和巩固现有市场,并以此扩大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较多都是防御与进攻相结合,以退为进,于防御中展露“杀机”。建立战略市场防御体系,以策略性产品“掩护”市场现有产品“突围”。防御型价格战一般都是企业迫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市场防御行为,当领地有“强敌”入侵,企业为保全市场,往往会采取这种防御型的价格战。采用防御型价格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参与价格战的产品一定要有侧重点,要针对竞品的主要规格选取相应的产品参与价格战,不可全线参与。二、“参战”产品尽量采用新产品,因为价格战过后,这种“炮灰”产品往往不再具有保留价值。三、防御与进攻尽量完美结合,于防御中体现进攻的成分,乘机扩大市场份额。以求“一箭多雕”。
在实际的市场运做中,大多厂家有时还会遇到自己内部或企业经销商自己“开战”的现象,比如,遍布各地的分公司掀起的价格战,流通渠道的经销商挑起的价格战,以及零售商自己发动的价格战等等,对于这些既让厂家头痛但又不能不管的内部纷争,厂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处理这些稍不留心,就又可能招致后患的价格纷争。对于分公司挑起的价格战,作为厂家要硬起手腕,严肃纪律,以杀鸡敬猴的态势,果断处理,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以扭转不利局面;对于渠道经销商掀起的价格战,厂家更要铁拳出击,以区域保护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返利、促销等相关政策扶持,直至取消其经销资格;对于零售商发起的价格战,由于其时间短,幅度小,因此,作为厂家要合理引导,晓以利害,使其向着有利于公司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