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简述机会成本、沉没成本概念
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为从事某项经营活动而放弃另一项经营活动的机会,或利用一定资源获得某种收入时所放弃的另一种收入。
另一项经营活动应取得的收益或另一种收入即为正在从事的经营活动的机会成本。通过对机会成本的分析,要求企业在经营中正确选择经营项目,其依据是实际收益必须大于机会成本,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佳配置。
沉没成本,是指以往发生的,但与当前决策无关的费用。从决策的角度看,以往发生的费用只是造成当前状态的某个因素,当前决策所要考虑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所带来的收益,而不考虑以往发生的费用。
人们在决定是否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仅是看这件事对自己有没有好处,而且也看过去是不是已经在这件事情上有过投入。我们把这些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如时间、金钱、精力等称为“沉没成本”。
在经济学和商业决策制定过程中会用到“沉没成本”的概念,代指已经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沉没成本常用来和可变成本作比较,可变成本可以被改变,而沉没成本则不能被改变。
(1)承诺的机会成本是多少扩展阅读:
沉没成本并不是由企业自身造成的,而往往是由合作方或供应链的上、下游方中断合作引起的。由于一项用于某一特定交易的耐用性投资往往具有专用性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易突然终止,则所投入的资产将完全或很大部分会报弃,从而产生相当一部分沉没成本。
通过合资或双边契约确保交易的连续性便显得格外重要,因为契约性或组织性的保障可以大大降低交易费用。从减少沉没成本的角度来看,采用非市场的规则结构对企业是比较有利的,因为这一结构能为交易提供更有效的保障,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风险。
现代企业经营中,技术合作、策略或战略联盟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趋势,其内在原因,其实就包含了分散技术开发和市场拓展风险、减少沉没成本方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