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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成本的分配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5-04-08 05:38:45

‘壹’ 房地产企业土地成本及其他成本如何分摊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土地成本、公共配套的分摊方法
1.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2.将“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按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3.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一般按照可售面积分摊各期、各项目应负担的成本。

‘贰’ 房地产企业成本分摊方法整理(附案例分析)

房地产企业成本分摊方法整理与案例分析

建筑面积法

建筑面积法是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的成本分摊方法。具体操作分为一次性开发与分期开发两种情况。以老王计划在老家宅基地修建的两层门房为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共花了75000元,计算每平方米的单位造价为375元。在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单位成本是必经步骤。灵活运用建筑面积法,结合实例案例进行解析。

预算造价法

预算造价法是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预算造价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预算造价的比例进行分配的成本分摊方法。通过滚动开发三幢楼的案例,解释如何计算1#楼各年利息成本,并强调预算造价法在分摊利息成本时应注意时间节点,以及其适用于支付未支付的拆迁补偿费、未建设或未竣工决算的公配、基础设施等场景。

占地面积法

占地面积法是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的成本分摊方法。以某房地产企业建设项目土地10000㎡,土地成本10000万元,A、B项目基座占地分别为4000㎡和3000㎡,绿化面积3000㎡为例,计算A项目的土地成本。通过案例解析占地面积法的运用过程,包括扣除绿化面积的土地成本、剩余面积中计算A项目占地成本等步骤。

直接成本法

直接成本法是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的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的成本分摊方法。通过商住一体建筑主体中不同成本的直接归集案例,解释如何直接归属于计税成本对象的成本,无需采取建筑面积法、占地面积法等其他方法进行分摊。

层高系数法

层高系数法通过利用层高系数来均衡分摊由于层高不一样而影响的建筑成本。以老王计划修建的两层门房为例,通过计算层高系数、层高系数面积、单位成本和商业总成本,解析层高系数法的运用过程。注意层高系数法考虑纵向成本不足以及仅适用于开发成本---建筑安装费的局限性。

其他方法

除上述方法外,部分省市根据地域政策创新了其他成本分摊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方法、实际合理方法、销售收入比例法和售价系数法等。这些方法需要与当地税务机关积极协调与沟通。通过分析宁夏、安徽、江西和南通等地的政策,了解不同地区在成本分摊方法上的创新与实践,为企业提供参考。

‘叁’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如何分配

一、成本费用的归集方法8 1、对当期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其性质、经济用途及发生的地点、时间区进行整理、归类、并将其分为应计入成本对象的成本和应在当期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 2、对应计入成本对象中的各项实际支出、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合理地划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共同成本,并按规定将其合理的归集、分配至已完工成本对象、在建成本对象和未建成本对象。 3、对前期已完工成本对象应负担的成本费用按已销开发产品。未销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进行分配。其中应由已销开发产品负担的部分,在当期纳税申报时进行扣除;未销开发产品应负担的成本费用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 4、对本期已完工成本对象分类为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并对其计税成本进行结算,其中属于开发产品的应按可售面积计算其单位工程成本,据此再计算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和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本期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准予在当期扣除;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 5、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再予结算。 二、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 企业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其中,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和能够分清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直接计入成本对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按收益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个成本对象,具体可分别选择以下方法进行 1、占地面积法。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照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2.建筑面积法。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照期内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计划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期内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3.直接成本法 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4.预算造价法 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预算造价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预算造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几项特殊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 (1)、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几项分配。如果确需要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经税务机关同意 土地开发同时连结房地产开发的。属于一次性取得土地分期开发房地产的情况,其土地开发成本经税务机关同意后可先按土地整体预算成本进行分配,待土地整体开发完毕再行调整。 (2)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法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3)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 (4)其他成本项目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总之,房产开发去会计人员在日常按照去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成本费用进行管理与核算时,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以提高所得税核算的准确性,从而降低纳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