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3万块钱打官司划算吗
单纯从诉讼费用上来讲,标的额为三万的争议,诉讼本身的费用是很低的,如果确实能够胜诉并得到赔偿,那么一般是划算的。另外,胜诉的机会大不大是根据各自的诉讼请求,证据的齐全度与说服力决定的,无法直接给出结论,因此还要考虑败诉风险。
建议计算一下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如果低于一万的话诉讼是比较划算的。
法律分析
3万块钱已经超出了大部分地区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按理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但可以通过当事人约定进行适用,以缩短案件的审结时间(6个月→三个月),具体而言,在数额较低的金钱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先选择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请求国家强制力介入。请求介入,也可以通过请求法院出具支付令的形式进行,若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且不提出异议,则支付令生效。支付令生效后,对方如果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一般将会被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因此对方如果认为自己不需要履行债务的,一般会提出异议,进入诉讼程序,此时才进入到诉讼程序当中。,判决生效以后,可能还面临执行问题,因此当事人若有需求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三万元为例计算相关的费用(不含律师费、自己的差旅费、误工费):
①申请支付令的,需要交纳183.3元;②诉前财产保全费320元;③进入诉讼的,案件受理费550元(达成调解或者一方撤诉的,案件受理费会折半返还);④执行费350元。
如果胜诉的,以上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己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是自己承担的(除非合同有约定),因此,综合计算各种成本,肯定不如调解,建议先调解,不成再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❷ 职工劳动维权成本太高,导致员工不敢维权,问有何方法解决此问题
职工维权成本太高,导致员工不敢维权,问有何方法解决此问题?这的确是一个比较具体的问题,员工不敢维权,其实不是成本高低的问题,关键还是法治意识的问题,如果大家都不敢去维权,其实也是对违法者的一种纵容。
维权肯定是要付出成本的,但是违法者的成本实际更高。比如企业不为职工办理 社会 保险,如果职工不维权,忍气吞声,最终得利的是企业,而受损失最大的还是职工自己。如果职工维权,失去的可能是眼前的利益,就是工作的机会,但是得到了企业要为员工补缴多年的 社会 保险的实惠,眼前的饭碗虽然丢了,但还可以找,这也是可以找回来的,但是 社会 保险一旦丢了,自己是无法补缴的,而且这个是长久的代价,即今后无法按时办理退休的代价。但如果维权成功了,这个代价也就找回来了,违法者要承担补缴 社会 保险和滞纳金,同时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所以丢失工作和挽回自己更为长久的损失相比,既有成本,但是获得的成果是完全可以弥补这种成本的。
如果劳动有心要维权,其实违法者始终还是害怕的,毕竟他们是违法的一方,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只要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实际都是保护劳动者的,一般情况下只要有维权的意识,有维权的意愿,对劳动者都是有利的,当然做任何事情都是要有成本的,该维权的时候就要维权,实际上获利的还是自己。劳动维权一般都是出现的企业,如果企业违法,劳动者不举报,不维权,执法部门是无法介入的,不管哪种情况都需要劳动者的配合,都需要劳动者提供有力的证据。
目前我国劳动维权,大都是采用举报,投诉和劳动仲裁等方式,不管哪种方式,劳动者的成本就是丢失工作,但是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维权成本过高,解决的途径就是依靠政府的法律援助。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的机构设在县级总工会,本身工会就是我们自己的家,只要有充分的证据,找到各级工会组织,法律援助都能解决;第二个渠道就是舆论监督。各个地方的电视台都推出了许多 社会 监督的节目,都有相应的举报或是热线电话;第三是网络渠道,网络的影响力也是非常之大的,只要在网上曝光,问题解决起来也比较方便。但是我们在使用网络曝光时,一定注重事实,讲究证据,如果出现恶意的污蔑和攻击时,不但无法维权,可能自己还有牢狱之灾,这是务必要高度注意的。
综上所述,在劳动纠纷维权中,劳动者的确是属于弱者一方,需要的得到 社会 的同情和支持,但是很多人因为维权成本太高的原因,不敢维权,不愿意维权,解决之道除了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以外,可以寻求政府部门、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的帮助。
其实维权成本并不高,仲裁不需要费用,法院只收取10元,还是谁输谁支付,比如,我给别人打官司,劳动者先支付的10元最后由法院判用人单位承担了。
打劳动维权官司难的就是劳动者的心理素质,因为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一无所知,完全听任公司摆布,遇到事情也是忍气吞声,想要维权心里没底,不知道从何处下手,咨询律师吧,一开口先打200元过去再说,根本不知道这个律师水平如何,说实在的,好多律师胡说八道,完全是骗钱,为什么这么说呢,举个例子,有个律师告诉公司老板,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国企和政府部门的,管不了民营企业,还有律师说劳动合同法中公司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支付补偿金,只有对孕妇、工伤等解除合同才算是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这样的律师别说要钱了,白给打官司还怕她把有理变成没理呢。所以劳动者平时多看一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错,不说很懂,起码不会两眼一抹黑,成为公司砧板上的鱼。
而打劳动纠纷官司最大的成本就是律师费,请个好律师尽心尽责的也还值,万一请个吃里扒外的律师,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分钱讨不回来还赔一大笔律师费,这可能是所有劳动者所不愿意打官司维权的原因。
要想打官司不被坑,还真不能什么都依赖律师自己当甩手掌柜,律师毕竟没有当事人清楚怎么回事。那么自己可不可以打官司呢?完全可以,平日里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并且严格遵守,当然有的公司根本没有规章制度,做什么全凭老板心情,很任性,这种公司相信他炒掉你也拿不出合理合法的证据做支持。
平日里在公司工作,首先是要有劳动合同吧,要有我们自己签收了劳动合同的签字,否则就是公司没有签合同,那他要支付你从第二个月开始双倍的工资,最长十一个月,一年后你就自动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员工了,公司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炒掉你。
如果没签或者签了没给合同,那就记得多拍一些工作场景的照片视频,上面要有你本人,总之,多证明你就是那个公司的员工即可,比如,领导安排工作的微信,如果是企业微信,那就截图保存下来。当公司要炒掉你的时候,前提是你自己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符合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范围,你就开始录音吧,录下公司为什么炒掉你,欠你多少工资、加班费等等,什么时候给你,录音的时候要记住称呼对方的职位名字,不然不知道你和谁对话,然后公司让你签字别签,很可能他让你签离职申请书,保密协议,竞业协议等等,都别签,那些是入职的时候需要签的,离职了还签那些没用的干嘛?问清楚让你离职补偿金给你多少(这个也要录音),合意的拿钱后签字走人,不合意的等着公司给你解聘通知书,这没什么丢人的,就像你炒了公司,就代表公司不好?
然后拿着解聘通知书和离职证明去申请仲裁吧,人家会告诉你该做什么事的,很简单,对了,还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金。
仲裁申请书就是写明原因,诉求和你的个人信息等,并且去公司所在的工商局打印公司信息,一说仲裁,办事人员就知道给你什么了。然后把你是公司员工的证据和公司违法炒掉你的通知书,有合同的最好拿合同一起复印了提交给仲裁委收资料的,然后等着开庭就可以了
在企业职工维权,有些领导是不会妥协的,领导是不会认错的,领导常说的一句话,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了,我向你低头我的威严我的颜面何存,领导不仅不面对问题,他们会制造许多问题来让维权的职工痛苦不堪,什么劳动法呀工伤法呀!早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是中国政府对企业员工没有最基本的法律法规 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让企业有了商量的余地 为什么外企遵纪守法的多 违反劳动法的少 中国政府应该像对外企那样 坚决执行劳动法没有妥协 只有这样没有企业敢违法 员工和企业就双赢 工人阶级只要有钱了 国家只会更富强 更不会再依赖外国来消化中国生产的产品 工人阶级是中国政府不可呼试的中坚力量
同用人单位相比,那劳动者确实不存在很多劣势。虽然我们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职工享有相应的权利,但基本多数用人单位难以落实相应规定,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这是常见现象。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相应的维权成本自然是需要承担。对于劳动者来说,若是考虑到聘请律师等维权费用,那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多数律师来说,虽然属于法律援助,但也基本会用心提供服务。
劳动者想维权真是很难,找证据难,请律师难,时间也难,厂里不管输赢都和你打,你想仲裁,仲裁差不多两个月,一审,二审共计要一年,你说说劳动者有多少人等的起?都是赚钱养家糊口的人,能有这么多时间吗?希望国家政府能为劳动者主持公道。
劳动者维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请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二、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三、申请劳动仲裁。三种方式都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申请仲裁时自己委托律师是要支付律师费的,如果最终取得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较高,花律师费也是值得的。当然如果劳动者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则由司法局安排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时诉讼费有的地方只收10元线,所以劳动者维权的经济成本并不高,但所花的时间成本会比较高。
楼主您好,职工劳动维权的成本太高,导致员工不敢维权,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在现实中如果说索道的企业单位不遵守相关规定,比如说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说没有给员工正常的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那么都是属于劳动维权的范畴之内。我们确实是可以依法来进行维权,一方面是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问题。
但同时在维权的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实际上还是比较高的,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单位一旦发现是你本人申请维权的,那么在这个维权的结果出来以后,实际上企业单位就很有可能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申请维权,可能会冒着被公司解雇的风险,那么也就意味着劳动成本确实是非常高,这也就是很多人不愿意进行劳动维权的根本原因。
除非你确实不想干了,那么利用这样的方式得以让自己得到一定的补偿,然后再离开这家工作单位,但是这样的概率对于一个员工来说是比较低的,所以大多数人可能还是想继续留在原工作单位,但是又不敢去维权,如果不维权自己又失去了相关的权益。那么确实是比较矛盾的事情,实际上现在较以前来说相对好一些,因为你可以直接通过网上来进行监察和仲裁举报。那么在整个流程的过程中,也可以匿名劳动监察,那么以这样的方式多多少少对自己来说是有一定的保护,但是想要做到完全的规避也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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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是错误的。现在国家给予职工劳动维权的通道还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劳动仲裁部门还是比较给力的,而且职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如果被受理后是不收费的。法院也同样对职工劳动维权给予了方便之门,如果针对劳动仲裁不服裁决的,需要提起法律诉讼的。法院收费也是非常便宜的,而且有时候还不予收费。
如果觉得劳动维权成本太高,其实主要存在于两个原因:
1.不懂如何去维权。有些职工在受到损害后,总是想到了去打官司、去找律师,但是这是一个比较错误的做法。劳动仲裁委员会是首先应该去的申诉部门,而不是去找律师去打官司。律师为了赚钱,有时候会开出比较高的代理费,这样还没有开始维权,费用已经付出去了。而且不论是否输赢,前面付出的律师费是不会退的。
2.不找相关部门,而自己同企业进行谈判。进行所谓和解和调解,以及反复谈判,而导致的劳动者人力成本投入太多。劳动者在此过程中需要放下工作去专门谈判,有时候拖延时间过长,导致证据还发生了缺失,这样其实对劳动者来说,也是维权成本非常高,因为时间就是金钱嘛。
所以如何正确解决劳动维权呢?其实按照下面4点步骤来进行,那么基本上都能解决:
1.首先员工和企业之间产生矛盾的事情,自己先要心中有数,是不是企业有了过错,是不是劳动者合法权益遭到了损害?自己先要定个性,既不要胡搅蛮缠,也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利。
2.其次就是收集证据,准备材料。在正式同企业进行劳动维权之前,一定要将证据固化出来,也就是说人证、物证、客观证据全部要收集好。否则等同企业开始纠纷时,有些证据其实已经很难收集了,可能有些同事不敢作证,可能企业会销毁某些证据,可可能企业在往来谈话时,会小心谨慎,避免被人录下证据。
3.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只要手里的证据确凿,事情描述清楚,一般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受理并且立案的。要相信我们政府部门是为广大劳动者做一些工作的。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不立案,那么他们也会反馈给劳动者相关的书面通知。如果觉得不服,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诉。
4.其实在劳动仲裁委,基本上把大部分的劳动纠纷都解决掉了。那么在仲裁委出了仲裁决议书后,如果劳动者或者企业不服裁决,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理要求法院审查办理。此时法院对于劳动者是给予照顾的,一般起诉费非常便宜,大约50元。那么法院也会进行快速简易审理,并且尽快给出判决。
当然不论是劳动仲裁委还是法院,都会以双方调解为主,判决或者裁决为辅。这样可以快速促进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快速了结此事。
德先生建议,如果对方或者中立机关提出和解建议,那还是积极配合,争取能达成一致意见,有时候条件还是不错的哦。我可是办理过多起此类事情呢。
楼主你好,职工劳动维权的成本太高,导致员工不敢维权,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这个问题确实是客观事实存在的,由于职工在维权的过程中属于弱势群体,或者说弱势一方,那么一旦维权成功,即便是维权不成功,那么企业方面一旦得知是员工哪个人为的全,所以说一定会以各种理由来辞退这个员工,所以对于员工来讲,它所意味的结果就是很有可能会失去现有的这份工作。
这也就是很多员工不敢劳动维权的一个根本原因,因为毕竟他不想失去现有的这份工作,如果一旦失去这份工作,由于自己的年龄技能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可能在实现再就业的过程中并不会一帆风顺,所以说工作单位即便是没有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相关的规定,比如说缴纳社保或者是签订劳动合同等这样的规定,那么作为员工来讲也是不能不敢轻易的去维权的。
我认为想要根本性的解决这些问题,那么首先要建立匿名维权的通道,这个方式比较的合理。因为如果说能够通过匿名维权来解决这个问题的话,那么基本上我相信企业单位是很难查出是哪名员工申请的劳动维权,所以说最终也只会是不了了之,他不可能拿所有的员工去开刀,所以说这样的方式有助于保护自己的利益,有助于保护自己在这份工作单位的岗位,但是匿名维权实际上还是有很多问题无法实现,比如说你要提供你的工资表,你要提供你的流水明细,你要提供你的劳动合同,基本上命名是很难去,做到真实意图的劳动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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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要账难,诉讼成本高,法律如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法。讨债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讨债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讨债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申请先予执行法。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讨债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讨债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8、优先受偿权法。
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10、代位追偿法。所谓讨债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讨债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以上介绍的讨债方法,都是以法律规定为辅助工具的,在法制社会,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最安全可靠的方法。如果债权人凭借自己的力量无法实现债权,可以发布债权信息到催天下平台,催天下平台是互联网催收平台,平台提供机器人催收,律师催收,催收机构催收,大数据催收工具辅助催收等催收服务,弥补债权人法律认知上的不足,证据收集中的困惑,为您追讨欠款提供帮助。
❹ 诉讼维权成本高于主张的金额怎么办
诉讼维权成本高于配顷主张的金额,我认为这察卖含个首先有一点,如果说你的官司打赢了,那么它的所有诉讼费是由对方支付的,所有的政治和法律都站在你这一边,那么所产生的费用,对方是需要支付的,但也可以通败笑过协商解决
❺ 怎样节约纠纷成本与诉讼资源
在日常生活中,相邻人因相邻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必然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必然会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所以,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有利于发挥财产的效益,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守法观念,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保护相邻人的合法权益,树立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调解,则是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最理想的方法。1.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发生相邻关系纠纷后,如果在涉讼前能达成调解协议,则能免除当事人的讼累,避免产生诉讼成本。如果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则该调解协议的效力等同于判决书,同样能使纠纷尽快了结,节约诉讼成本、时间、精力和司法资源。2.有利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实现调解协议的达成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的结果,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证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使双方实现“双赢”。相对于强制性的法院判决来说,调解更容易为双方当事人所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也会比较顺利。3.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团结与法院判决相比较,以调解方式处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相邻关系纠纷,不仅可使双方之间的对抗性减弱,而且有利于矛盾的彻底解决。法院判决则有可能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及对抗情绪。这是因为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法,这就在消除矛盾、解决纠纷的同时,也促进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如果以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由于纠纷主体一般是相互熟悉、居住多年的邻居,往往不利于纠纷双方关系的修复和弥合。4.有利于预防、减少纠纷调解的过程也是辨明是非、明确责任,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因为调解也是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并依照法律原则解决纠纷,它能使当事人明白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负的义务,即可以使当事人知道什么是法律禁止的和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合法的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从而加强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达到减少、避免纠纷的目的。还有,警民关系是永恒的话题,怎样处理好警民关系,就像如何处理好鱼和水的关系一样。警察是威严的职业,为了保护人民安全而存在,所以肯定要保留一点冷漠威严。作为人民的你不要气馁,要迎难而上,用自己人民平凡的气质,感动他、感化他,理性对待一切问题。记住一定要遵纪守法,心里一直想着服务好人民群众,这样必然警民关系就如同如鱼得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