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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2022-02-02 12:36:00

⑴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⑵ 新个税扣除中继续教育扣除标准是什么

新个税扣除中继续教育扣除标准是400元,即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费用如何税前扣除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⑶ 继续教育扣税是扣自己的钱吗

继续教育抵扣税是可以抵扣本人参加学历,学位深造学费以及子女上学学费全额抵扣1000元或按比例分摊抵扣,不是扣自己的钱,是抵扣按税法规定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⑷ 继续教育项附加扣除的规定是怎样的

继续教育是国家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从国际上看,美国、日本、德国等部分国家有相关规定。美国对纳税人继续教育支出给予每年4000美元的税前扣除限额,相当于月人均工资的94%。德国规定,对纳税人第一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为6000欧元,约为月人均工资收入的150%。日本规定,为获得律师、注册会计师、税理士等资格或资质而发生的培训费,可在125万日元(相当于月人均工资收入的3倍)限额内据实扣除。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自我提升的需求,2018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⑸ 新个税扣除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样的

新个税扣除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5)继续教育费用如何税前扣除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⑹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扣除

1.根据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第十三条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⑺ 继续教育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

就是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可以在个人收入中,按照纳税额,在税前减去继续教育的月度扣除费用。

⑻ 学历教育能否记入职教费在税前扣除

公司对公司员工进行的学历教育相关费用能否记入职教费在税前扣除? 为了规范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改委、税务总局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可以在税前扣除,并要求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严禁挪作他用。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建[2006]317号文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因此,学历教育不属于财建[2006]317号文规定的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不得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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