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购动力费用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外购动力费用的核算:
(一)外购动力费用支出的核算
外购动力费用支出的核算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每月支付动力费用的日期基本固定,而且每月付款日到月末的应付动力费用相差不多,将每月支付的动力费用作为应付动力费用,在付款时直接借记各成本、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2、一般情况下要通过“应付账款”账户核算,即在付款时先作为暂付款处理,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月末按照外购动力的用途分配费用时再借记各成本、费用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冲销原来记入“应付账款”账户借方的暂付款。“应付账款”账户借方所记本月所付动力费用与贷方所记本月应付动力费用,往往不相等。如果是借方余额,为本月支付款大于应付款的多付动力费用,可以抵冲下月应付费用;如果是贷方余额,为本月应付款大于支付款的应付未付动力费用,可以在下月支付。
(二)外购动力费用分配的核算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动力费用应该单独地计入产品成本的“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
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在有仪表记录的情况下,应根据仪表所示耗用动力的数量以及动力的单价计算;在没有仪表的情况下,可按生产工时比例、机器工时比例、定额耗电量比例分配。
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通过编制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进行。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设有“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的动力费用,应单独地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账户和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和借方;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动力费用,用于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但未专设成本项目的动力费用、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动力费用,则应分别记入“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总账账户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外购动力费用总额应根据有关转账凭证或付款凭证记入“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
如果生产工艺用的燃料和动力没有专门设立成本项目,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费用和动力费用,可以分别记入“原材料”成本项目和“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作为原材料费用和制造费用进行核算。
B. 外购电什么意思
实际上就是耗用电力,通俗点就是生产生活用电,因为电大多都是外购的。
C. 外购水电气会计分录
外购水电气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D. 企业外购电力燃气应付账款金额是不含税金额还是含税金额
应付账款是含税的金额。
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月末分配动力费用的会计分录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应付账款,以上两个分录可以合并,就是不用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来核算,一借一贷,刚好抵消了。
E. 核算外购动力费用需要设置成本项目吗如何设置
核算外购动力费用需要设置成本项目,设置:成本项目也称为生产费用项目,按经济用途对计入产品成本的工业生产费用进行分类。
设置成本项目能够全面反映产品成本的构成情况,达到成本管理的目的及要求;帮助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费用的经济用途,便于企业对产品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和考核。设置成本项目应该遵守的原则是便于归集生产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
归集
外购动力一般是根据电表等计量仪器所显示的计量数为准,按一定的计价标准计算确定消耗的动力费用。 这计算工作是由动力供应单位定期从仪表上抄录用户所耗用的动力数量,计价后,开列账单向耗用企业收取费用。因此,企业是将账单上的数额作为外购动力费用支出。
F. 企业外购电力、燃料等动力为什么通过借记应付账款核算而不是预付账款
一、”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都是核算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关系的。区别在于”应付账款“是先取得商品后支付货款(先贷后借),而”预付账款“是先预付货款,后获得商品(先借后贷)。外购电力、燃料等动力一般是企业先使用,按实际用量与对方进行结算,支付款项,所以,一般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二、说明
1、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企业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负债类),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发生的应付账款,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的款项,或冲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
2、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资产类),反映和监督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账款”科目的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及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有关发票账单记入“原材料”等科目的金额及收回多付款项的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应付或应补付的款项。
如果企业外购电力、燃料采用先预付订金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这个科目核算
3、从两个账户的用途可见,其都是核算企业采购商品与销售方发生的结算关系的,从账户的结构来看,借方均反映支付给对方的款项,贷方均反映收到的货物,区别只在借贷方发生的时间先后。因此,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情况下,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将预付的款项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G. 企业外购动力水、电 购进时怎么做账 是不是借记原材料和应交税费 贷记应付账款
分2步进行:
1、根据发票金额分配水电费:
借:生产成本(单产品生产用)
制造费用(多产品生产用)
管理费用(照明用电)
贷:其他应付帐款——电力公司
——自来水公司
2、支付水电费:
借:其他应付帐款——电力公司
——自来水公司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H. 那个,企业外购的电费是计入管理费用吗,外购的是不是有税
企业外购电费看用途进行分类,如果是管理用就进管理费用、如果是车间用进制造费用、销售部门用进销售费用;企业购进电力时,销售方开出专票,企业获得专票可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
I. 外购动力费用怎么分配
外购动力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耗用的从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本企业自产的动力不包括在内。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
1、基本生产车间耗用的动力
基本生产车间耗用的动力按用途,可分为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生产工艺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
(1)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工艺动力用电,属于直接燃料及动力,应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的“直接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
(2)基本生产车间照明用电,则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月末分配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的“制造费用”成本项目。
2、辅助生产车间耗用的动力
(1)直接用于辅助产品生产工艺动力用电,应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或劳务的明细账的“直接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用于辅助生产车间照明用电先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月末分配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所属明细账的“制造费用”成本项目。
(2)如果辅助生产不对外提供商品产品、而且辅助生产车间规模较小、辅助产品或劳务单一时,为了简化核算工作,可不设辅助生产的“制造费用”科目,辅助生产车间耗用所有电力直接的全部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的明细账。
3、销售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电力
销售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电力,不计入产品成本,而应分别记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做为期间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冲减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