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买公司的费用是计入费用还是资产,被购买公司应该如何做账
摘要 借:管理费用—聘请中介机构费 或 咨询费 等
2. 什么是价外费用,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通常所说的价外费是已经包含增值税的,如包装费是价外费,这个费是含税的费用。算的时候需要换成不含税金额。但增值税本身是不包含在价外费里面的。增值税是价外税,但不是价外费。二者是不一样的。详见如下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规定中的”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即是指出了增值税不含在里面。
3. 公司购车的各费用怎么入账
一般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财务会计科目使用的是企业会计科目。
1、公司购车时,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2、公司购车时,入账金额含车辆购置费、及各项附加费等。
3、公司购车时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公司购车是欠款购的车,则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某某售车单位
5、办理牌照、检测等费用、车辆保险费等,不计入固定资产。而作为期间费用。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6、以后按期计提折旧,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4. 我方销售发票中开出价外费用,作为销货方应如何账务处理冲费用,还是做收入具体做那种收入合适
何必多此一举呢?价外费用对应的项目在你的经营范围里有吗?如果有,可以按照“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如果没有,一个是可能超范围经营,另一个可能是混合经营。如果是混合经营,正常销售收入提增值税的话,价外收入交营业税,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
开发票时不是什么都可以列明的,要在经营范围以内!
5. 收到价外费用如何做账
其他业务收入,计提流转税金
6. 购货方收到价外费用发票如何入账
延期付款利息,那就进财务费用
7. 作为购买方,价外费用怎么会计处理
根据采购实际情况,如果是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计入存货或固定资产成本。
如果金额较小,也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8. 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但依据增值税税法有关规定,价外费用则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企业价外费用的会计处理,必须把会计核算和应缴增值税结合起来。现将各项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详述如下。
1.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取补贴: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取违约金: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支出(因为支出作营业外支出、故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收取基金、集资费(具有专款专用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基金、集资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收取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格上加价的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收取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代垫款项(不包括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代收款项(如广告宣传费等):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如:某工业企业向购货方收取价外费用延期付款利息234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2340
贷:财务费用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9. 价外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吗
价外费用不计入采购成本。
价外费用应在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核算,在计税工作中,应从有关会计科目中归集价外费用,计算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以外的各种费用、租金、补贴等。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各项收入
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10. 销售方开出价外费用发票,购买方如何做账
作为销售方来说,开专票和开普票的税率是一样的;作为购买方来说,如果其为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取得普票则不可抵扣。所以销售方在可开专票的情况下,开具普票是合法的,但是购买方不一定答应。
【法律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既然销售额包含价外费用,那么是应该要开票的。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账务怎么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在通俗点讲就是没有发票能不能做账? 当然可以,会计准则可没说没有发票不能做账。但是实务中我们为何要强调发票呢?因为我们还要考虑税务的问题。先说做账问题1:不涉及增值税(后续会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暂估或不暂估后续取得增值税专票税额)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2: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成本/费用,其他应付款-暂估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后续取得发票,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其他应付款-暂估进项税额。
【拓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因此,此种情形,销售方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发票及抵扣联)交给购买方。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但由于红字发票也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一般是销售方留存记账联,其余联次交与购买方。并没有规定,要求销售方必须开专票的情况,只有规定不能开专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