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时用电多少钱一度
您好,临时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不执行峰谷分时计费,具体电价执行等级需要根据用电电压等级而定。您可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咨询> 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的城市>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到电价信息了。
2. 临时用电的电费收取有哪些规定
1、对基建施工、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临时性用电,可提供临时电源。
2、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四年。
3、申请用电2年及以下,按容量费标准的70%。
4、收取2年以上至3年,按容量费标准的,3年以上至4年,按容量费标准的130%收取。
5、在合同期内结束临时用电,预交的临时接电容量费全部退还客户。逾期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临时接电容量费的千分之三从临时接电费中计收违约金。
(2)临时用电有哪些费用扩展阅读:
临时用电的要求:
(依据:供电营业规则)
第四十五条
用户建设临时性受电设施,需要供电企业施工的,其施工费用应由用户负担。
第四十六条
用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等供电设施建成后,其运行维护管理按以下规定确定:
1.属于公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规划走廊的,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供电企业应在交接前,与用户协商,就供电设施运行维护达成协议。对统一运行维护管理的公用供电设施,供电企业应保留原所有者在上述协议中确认的容量。
2.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内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如用户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
3.在公用变电站内由用户投资建设的供电设备,如变压器、通信设备、开关、刀闸等,由供电企业统一经营管理。建成投运前,双方应就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等项事宜签订交接协议。
4.属于临时用电等其他性质的供电设施,原则上由产权所有者运行维护管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
第四十七条
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
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
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5.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
在电气上的具体分界点,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十八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和受电设备,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管辖单位同意,对方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管辖单位。
第四十九条
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供电企业须在用户处进行凿墙、挖沟、掘坑、巡视等作业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应遵守用户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
用户到供电企业维护的设备区作业时,应征得供电企业同意,并在供电企业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作业完工后,双方均应及时予以修复。
第五十条
因建设引起建筑物、构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时,应按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担负的责任。
如供电设施建设在先,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在后,由后续建设单位负担供电设施迁移、防护所需的费用;如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在先,供电设施建设在后,由供电设施建设单位负担建筑物、构筑物的迁移所需的费用;不能确定建设的先后者,由双方协商解决。
供电企业需要迁移用户或其他供电企业的设施时,也按上述原则办理。
城乡建设与改造需迁移供电设施时,供电企业和用户都应积极配合,迁移所需的材料和费用,应在城乡建设与改造投资中解决。
第五十一条
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但产权所有者不承担受害者因违反安全或其他规章制度,擅自进入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以及在委托维护的供电设施上,因代理方维护不当所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3. 临时电费如何收取
不用交! 电力法里面写的很清楚! 第一:临时用电是不可转让的! 也就是说 物业或者开发商是无权收取费用的!第二:临时用电里不包括生活用电!(请问临时用电的住户您家安装电表了么?如果装过表的请问上面是否有 封签呢?)不是我胡说哦! 您自己可以去查!
4. 建筑工地用电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对基建施工、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临时性用电,可提供临时电源。
二、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四年。
三、申请用电2年及以下,按容量费标准的70%
四、收取;2年以上至3年,按容量费标准的,3年以上至4年,按容量费标准的130%收取。
五、在合同期内结束临时用电,预交的临时接电容量费全部退还客户。逾期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临时接电容量费的千分之三从临时接电费中计收违约金。
(4)临时用电有哪些费用扩展阅读:
电度电费
按实际用电量计算的电费部分。电度电费用以补偿电力企业随发供电量变化而变化的变动成本支出部分。
对居民等小用户,电度电费即为其全部应交电费;对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电度电费仅为应交电费的一部分,再加上基本电费才为其全部应交电费。
电度电费是按照电力企业在用户处安装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中有功电能表读数为基数计算的。
由于电能表计数是累计值,因此在计算一个规定期限内的用电量时,应是期末读数与期初读数之差。
在电能计量装置中装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时,还要分别乘以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变比。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的变比为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与二次绕组的额定电流(或电压)的比值。
高电压用户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如装在其专用变压器低压侧,执行高压侧规定的电价时,称为高供低量用户。
这类用户的用电量应把用户专用变压器的铜铁损电量中的有功损耗电量部分并入用电量之内,计算出电度电费。
5. 临时接电费大概是怎么收取的,按变压器容量,还是按用电量来计算的。
1、对于正规的供电企业,临时用电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2、过去供电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因为临时性用电可以不装电能表,而临时用电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所以按照用电的容量和6个月用电时间,计算出这6个月可能的总用电量,提前收费电费,并不是收取接电费用;到你不用电时,再进行退补;
3、虽然接用临时用电时供电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你要承担从“供电点”到你“用电点”的受电设备安装费用,这个很好理解,你自己家的灯就应该你自己买,以后不用了这个资产还是你的;当然这是你自己设计、自己采购原材料、自己安装的;如果你没有能力,需要供电企业帮助,供电企业一定是收取费用的;
4、现在和以前大不一样了,临时用电也装表计量了,也是每个月交电费,只是用电性质是临时性质的,但电价、计量、算费及交费形式和正式用电没有区别;
5、另外,这类问题可以直接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进行咨询,她们会给你正确的指导,最好不要在网上进行咨询。
6. 小区临时用电转正式用电费用
会减少0.07元每度。每个小区的临时用电的电费都是0.64元每度,在从小区临时用电转正式费用后会成为0.57元每度,属于市政用电,会减少0.07元每度,也是正式业主的一项福利。
7. 不好意思,请问办理临时用电,需要收费吗
只要用电即会产生收费,办理临时用(供)电,或建建立临时用(供)电合同关系,是否收取投施投入费用、初装费用、开户手续费等,须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供电双方合同约定。假定重新为你开设供电线路,又存在较远的杆距,你又用不了几天,必收取你相应的费用,供电企业也不会作赔本的“买卖”。
8. 临时用电的电费收取有哪些规定
1.对基建施工、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临时性用电,可提供临时电源。
2.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四年。
3.申请用电2年及以下,按容量费标准的70%
4.收取;2年以上至3年,按容量费标准的,3年以上至4年,按容量费标准的130%收取。
5.在合同期内结束临时用电,预交的临时接电容量费全部退还客户。逾期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临时接电容量费的千分之三从临时接电费中计收违约金。
9. 报基建临时用电,流程及用户需支付的项目费用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服务范围内的客户,办理报装低压临时用电业务包含用电申请和装表接电两个流程,所需资料如下:
1、户主身份证明;
2、用电地址物业产权权属证明;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如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交相关缴费资料。
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办理途径:
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选择低压报装>办理>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基本报装信息提交即可(请在详细地址后备注临时用电)。
完成报装申请后,供电部门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完成现场勘查并收集办理资料后就可为您装表送电。
电表由供电部门投资建设,不需要收取费用;报装临时用电,表前线路由客户投资建设并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如您现场的情况特殊,涉及到配套工程,则收费问题需要以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为准,建议您直接与现场为您办理报装电表的工作人员沟通。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