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际施工人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中哪些费用不应该取费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2. 什么款项支出了又不能算费用
什么款项支出了又不能算费用?这个是如果是不是公司的经营费用,如果是股东啊,或者员工个人的不能入到公司的费用,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3. 材料调差要不要取费
法律分析:材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4. 哪些费用必须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除大额的借款利息、房租、工资可以预提外,其余的一般不用预提。
5. 建设工程中什么叫不取费项目
1.
建设工程在收取定额子目套用后不再计取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等间接费,只计取营业税、城市建设围护费、教育附加和车船使用税,这几项总费率大约直接费的3.7%左右。
2.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6. 工程造价中,价差不能参与取费,但价差属于工程直接费吗
建设工程费(即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组成简图如下:
建设工程费 1。 直接费 ----- (1)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2)措施项目费(通用措施费、专业措施费)
2。 间接费 -----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3。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4。 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价差不属于工程直接费,价差只是材料当时价格与预算定额编制时的价格之间价格的调整,属于动态调整,不能参与有些取费,只能取规费与税金。
附内蒙古2009年适用于工料单价计价法的取费程序,供参考: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1 直接费(含措施项目费) 按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计算
2 直接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 按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计算
3 企业管理费、利润 2×费率
4 价差调整、总承包服务费 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计算
5 规费 (1+3+4)×费率
6 税金 (1+3+4+5)×税率
7 工程造价 1+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