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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哪些费用

发布时间: 2022-02-07 18:46:59

① 生育险报销的是什么费用

法律分析:生育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费用是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这些都是可以报销的。除此之外,在产假期间女职工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② 生育险的报销包括什么

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拓展资料:主要报销从怀孕到生产全过程的费用,比如产前检查、分娩产生的医疗费,部分城市还能报销节育费。由于生育期间不能工作,国家为了弥补这期间的收入损失,会给予的一定补偿。北京有报销上限;广州对医保内费用全额报销;上海最特殊,一次性给 3600 元生育补贴,分娩住院费再通过医保全额报销。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个人建议:我们在报销前,一般要先缴满一段时间。如果缴费时间不够,需要以后补够了,才能申请报销。对于补缴的情况,生育津贴是没什么影响的,不过生育费用的报销会有些不同: 报销比例降低:广州只能报销 80%;北京和上海不受影响。 申请流程麻烦:要比正常报销多提供一些证明文件,比如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等,申请流程要复杂一些。 因此,最好是生育前就缴满足够的时间。

③ 生育保险能报销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除此之前,生完孩子之后,还可以领取一笔不菲的生育津贴,最少也是上万元,有些人可以领取几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④ 报销生育保险用哪些医疗费用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参保人的产前检查费和住院生产的费用,在计划生育时期还包括计划生育带来的医疗费用。另外,职工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晚育津贴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⑤ 生育保险一共能报销多少费用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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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小诺解答:

您好!

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具体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参保人的产前检查费和住院生产的费用,在计划生育时期还包括计划生育带来的医疗费用。

产前检查费也就是产检的费用,需要参保人先缴纳费用,产后将所有产检费用收据统一交给工作单位,再由工作单位交到社保局报销,报销费用将返还到工作单位的社保账户,再由单位给个人。

住院生产的费用可以在出院时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要缴纳个人自费部分即可,不需要再进行报销。

⑦ 生育保险都是报销什么

奶爸首先建议一下大家,生育保险有着很大的用处,但是真正起到全面保障的还是需要商业保险呢:有了社保,还要买商业保险吗?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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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分别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 ,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 ,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 ,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地方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 ,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 ,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 ,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 ,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 ,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 ,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 ,增加35天;
晚育的 ,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 ,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 ,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 ,其中 ,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 ,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 ,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 ,标准为500元 ,其中 ,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 ,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 ,个人自负30% ,医疗机构负担30%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 ,个人自负30% ,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 ,标准为15元/人次 ,累计限额30元。
另外 ,生育津贴 ,是职工缴费基数除以30 ,再乘以可以享受的产假时间(常规产假+难产假+晚育假)。
产假期间给报销是指生育津贴 ,不给奖金 ,不违规。

⑨ 生育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报销标准,分别是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补贴。其中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为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⑩ 生育险都报销什么费用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享受。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三部分:门诊费、住院生产费和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