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培训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培训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一、开支范围:
(1)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2)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3)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4)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5)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6)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7)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二、标准:
1、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1)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省部级及相应人员的培训项目。
(2)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司局级人员的培训项目。
(3)三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
以其他人员为主的培训项目参照上述标准分类执行。综合定额标准是相关费用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0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2、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1)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2)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本办法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3)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异地(含境外)邀请授课老师,路途时间较长的,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
政策解读:
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对外发布修订版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在培训计划管理、组织管理、培训项目分类管理和讲课费计算等方面对原办法加以修改,以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
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在很多方面颇有特色,比如明确了讲课计费标准,规定院士讲课每学时不超1500元,省部级参训每人每天最高760元,强调“谁举办,谁承担费用”,不得向参训人员收费,严禁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并增加“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监督检查内容。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⑵ 讲课费多少要交税
讲课费是老师的应得收入,应该算在自己的课时中来统计,是薪资的一部分,如果应得工资超过了基本工资水平,那就按照正常的费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额。
课费属于劳务费。税率为: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
⑶ 授课费归属于哪三大费用的哪一类
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⑷ 讲座费用属于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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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时,以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支付。
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员工出差报销差旅费时,应计入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库存现金(多余现金退回) 贷:其他应收款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因公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⑸ 单位培训机构老师课时费属劳务收入吗,应该怎么缴税
如果老师是培训机构的聘用人员,培训机构给老师发工资,那么老师取得的工时费就是工资收入,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培训机构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⑹ 中学请外边的老师讲课的课时费计入什么科目
高校教师的课时费没有收费标准,一般每小时有40元、60元、100元不等,那些给emba或者研修班上课的达到上千元。国家没有对课时费有明确规定,在一些知名大学,课时费可根据主讲教师教授的水平而定,其他一般学校都是由双方谈判敲定的。
一般高校老师的收入结构组成:
基本工资,根据学校素质及教龄来定。
上课的报酬,即课时费 。
科研经费剩余。
教师讲座,出版书籍等得到报酬。
国家及学校各种补贴、奖金等。
⑺ 请教老师,单位给讲课老师的课时费是按劳务费计算吗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怎么计算还有给老师的交通
你好,如果是兼职性质按劳务报酬计算,需扣个税超过4000、收入/1.03(-20%)*适用税率。不到4000.(收入/1.03-800)*20%
⑻ 师资费标准
为解决干部培训工作中师资费不足问题,参照《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培训费中师资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行〔2018〕49号),自2018年 7月1日起,将《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忻财行〔2014〕26号)规定的讲课费标准等事项调整:
一、将分项定额中的“场地、讲课及其他费用”调整为“场地及其他费用”。
二、将“讲课费”改为“师资费”。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三、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一)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二)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市直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伙食费按照市直机关培训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三)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异地(含境外)邀请授课老师,路途时间较长的,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
四、因师资费标准调整增加的培训费支出,由各单位通过预算安排的培训费或相关专项经费解决。
⑼ 讲课费属于什么所得
法律分析:讲课费属于劳务费。 税率为: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⑽ 单位上聘请老师讲课补贴应算什么费用,怎么造表
单位上聘请老师讲课补贴应算什么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X年X月讲课补贴发放表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姓名 金额 领取人签字
1 张三 1000
2 李四 1000
合计 2000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