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外地生孩子回老家医保怎么报销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拓展资料】
一、异地生育报销流程:
申报-受理-审核-支付
1.单位社保专干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申请报销,并如实填写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2.经办机构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录入,签收并打印回执单。
4.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经办机构完成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5.通过银行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6.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员报销费用、支出单号码。
一般缴纳了规定生育险的,异地生育是一样可以享受正常的生育险的。需要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申报。必须的几样证件: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证明、住院期间的发票。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另外,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贰’ 新生儿医保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
法律分析:
新生儿在异地就医是可以报销的,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新生儿医保卡报销流程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非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7、发票姓名既非参保新生儿姓名、亦非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其收费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的姓名应同时更改; 8、母亲生产住院时,新生儿的相关费用,医院单独为新生儿开具发票及汇总清单的,可以报销,但须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 9、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社/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衍生问题:
异地就医如何报备?
备案方式:参保人员可选择“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服务号、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大连市转诊定点医院(三级医院、市内专科医院及区市县中心医院)等途径中的一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备案有效时间。参保人员应在异地就医前进行登记备案,最迟应于异地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未办理登记备案的,视为未登记备案。备案有效期为一年,原则上当次有效,因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需要连续、多次治疗的,有效期内不设就医次数限制,一年内可多次在备案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就医结算。登记备案成功的,按照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有关规定,参保人在就医备案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持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或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或未登记备案的,持现金结算。
‘叁’ 新生儿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新生儿住院报销流程如下:1.先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夫妻双方的户口、结婚证、身份证,出院结算清单);2.给宝宝上户口;3.社区录入个人信息及办理新生儿社保(给宝宝上完户口,28天之内,拿着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自己所在的社区,给宝宝录入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4.银行开卡;5.社保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肆’ 新生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三、规范异地就医流程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六)规范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七)强化跨省综合协调。部级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经办规程)负责协调和督促各省(区、市)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无故拖延拨付资金的省份,部级经办机构可暂停该省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各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督促统筹地区及时上缴跨省异地就医预付及清算资金。
‘伍’ 新生儿异地就医报销吗
法律分析:新生儿异地就医报销,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陆’ 新生儿在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有哪些
新生儿异地就医报销,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柒’ 在外面生完孩子 回老家报销 在哪报销 需要什么东西
患者属于异地生育住院,其所住医院暂不具备即时结算条件,根据《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要求。
出院后应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需携带以下材料:发票、费用总清单、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结婚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双方身份证、社保卡(须开通银行功能)原件及复印件及等资料。
作用
区域之间,人口流动非常频繁,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求学、务工,这就要求相关的政策跟得上形势。许多城市的政策不利于人口流动,医保政策便是一例,因为难以异地结算。这次长三角地区实行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措施,是对医保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对方便群众就医和人口流动非常有利。
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以解除异地就近就医无法结算的难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
人到老年,有许多人随儿女离开原居住地,医保却无法迁入外地。于是许多地区就用办相关证明去异地就医的办法,报销一点医药费。但报销时还得回到原所属地,耗时费力,很不方便。因此,尽快推行医保异地结算制度,是得民心之举。只要管理部门想着老百姓,任何有利于群众的办法都能够推行。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 医保异地结算、平舆县人民政府 异地生孩子报销问题、凤凰网 史上最全攻略: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捌’ 新生婴儿在外地住院怎么报销
一、人社局规定,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先治病后参保的也可进行报销。
二、报销流程:
1、住院时使用新生儿的名字,尽量避免使用“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的名字;告知医生已参加居民医保,尽量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内药物和治疗方式,少使用自费药品。
2、新生儿参保后,使用医保结算系统较为方便,倘若没有参保,报销程序就相对复杂,因此应尽量避免现金报销,以减轻个人报送材料、占用资金的负担。
3、需现金报销的,需将新生儿的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住院病历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新生儿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新生儿个人页)复印件交所在区医保办。
4、参保后新生儿需住院的,须在住院时持“住院证”到参保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无卡证明,并交至医院医保办,住院时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算时,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只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8)异地出生新生儿住院费用怎么报销扩展阅读:
报销流程
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统筹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
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
启动区域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即日起正式启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将于明年6月底前逐步启动;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于2009年逐步启动。
参保对象
居民医保适用于西安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
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
城镇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
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150元)。
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报销额度
参保后,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城镇非从业居民为3.5万元,少年儿童为4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10年的,从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额可适当提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