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借款费用资本化对企业的影响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资产范围的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原准则中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而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中,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均以存货的形式出现,这些产品一般建造周期长,所用资金多,其中很多资金需要通过借款来满足生产需求。这部分资金来源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能资本化,势必造成这些产品的成本计算不完整,从而导致资产计量偏低。而新准则中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许多大型制造企业由于其生产的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生产占用的资金多,且借款金额大,对这类企业的存货而言,借款费用已构成其生产经营开支的重要组成部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使得这些企业可将原本不能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存货成本中,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可提高存货的账面价值,同时减少企业的财务费用,从而也就导致该会计期间的资产增加、费用减少,进而导致企业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增加。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借款范围的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按新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不仅限于专门借款,还包括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再与发生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挂钩,在资本化期间内,可以全部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这表明,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占用了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资金而产生的借款费用也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其所占用的借款资金的借款费用也可以予以资本化,成为存货成本的组成部分。这将使得在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中占用了专门借款之外一般借款的企业,其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也可按照资产支出额的比例计入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的成本,从而导致企业当期计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增加,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金额减少,进而使这些企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当期资产增加、费用减少,从而导致利润和所有者权益上升。同时,又使得这些企业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相当长的期间内,利润会随着折旧费用的计提而下降。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确定方法的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1.由于原准则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而新准则将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到一般借款,因此,计算出的资本化金额将会加大,这将导致企业资本化当期相关资产增加、费用减少、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增加。2.对于与借款有关的利息收入,原准则规定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而新准则规定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因此,计算确定的资本化金额将会减少,这将导致企业资本化当期相关资产减少、收益减少、利润减少。3.对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原准则规定发生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的,需视辅助费用金额的大小,分别作资本化或费用化的不同处理;而新准则不需判断其金额大小,均可计入资产成本。因此,计算确定的资本化金额将会增加,这将导致企业资本化当期相关资产增加、费用减少、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增加。4.借款存在溢折价的,新准则规定只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其摊销额,因此,相对于原来采用直线法来计算溢折价摊销额的企业来说,在摊销前期将减少(折价)或增加(溢价)借款费用资本化当期的资产,而在摊销后期将增加(折价)或减少(溢价)资本化当期的资产,相应影响企业当期的费用和利润。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资产范围的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随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那些生产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的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它们为生产产品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了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也就导致相应会计期间的资产增加、费用减少。而且,借款数额越大,发生的借款费用越多,计入资产的价值也就越多,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也越大,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就会使得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所有者权益增加,利润表中费用减少、利润增加。因此,新准则的实施将对这类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改善这些企业的经营业绩。当然,这种改善只能在短期内发挥作用,从长期看,借款费用计入存货成本后,随着存货的销售,这部分借款成本对企业当期损益的影响也会逐渐消除。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借款范围的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原准则规定,只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才能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即使是为了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不能满足资本化的相关条件,也不能将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这些限制必定会使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费用有可能小于其实际发生数,导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降低,从而降低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的总额。由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是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将货币性资本转化为资本资金的投资活动,因此,按原准则的规定将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就与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明显不符。随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在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中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其借款费用也可按照资产支出额的比例计入所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毫无疑问,这将会导致企业当期计入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增加,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金额减少,从而使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总额增加,利润表中费用减少、利润增加。但以后随着这些资产的使用和出售,又会使得相关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利润减少。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确定方法的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准则将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到一般借款,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则无论其金额大小,均可计入资产成本。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在资本化期间内,可以全部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资本化金额不再与发生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挂钩。这些规定不仅使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相对简单,还能保证企业计算的借款费用更准确,同时也减少了企业进行会计选择的余地,有效地压缩了企业虚增利润的空间。对财务报表而言,这将会导致企业当期计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增加,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金额减少,从而使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增加,有效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同时,又会使利润表中费用减少、利润增加,当期盈利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同样,随着固定资产从开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和存货资产的出售,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对企业以后期间的利润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贰’ 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这两种处理方式各有何优缺点
资本化了的话,借款费用就可以直接计入资产入账价值中形成资产,就比如在建工程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的就增加了在建工程的入账价值,进而增加了资产。
费用化的化,就把借款费用计入到当期损益中,从而可以抵掉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但是这样的做法缺乏远见,不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
再用在建工程的例子,因为固定资产的折旧是计入产品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的,可以通过每一次的折旧回收前期资金,客观体现了财务的真实性与谨慎性。
这是我自己写的~我还差100分就可以换东西了,所以可以把这分给我吗?
希望回答对你有用,满意请采纳,还有什么的话请追问~
‘叁’ 借款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处理方法对财务报表有何不同影响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资产范围的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原准则中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而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中,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均以存货的形式出现,这些产品一般建造周期长,所用资金多,其中很多资金需要通过借款来满足生产需求。这部分资金来源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能资本化,势必造成这些产品的成本计算不完整,从而导致资产计量偏低。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借款范围的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按新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不仅限于专门借款,还包括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再与发生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挂钩,在资本化期间内,可以全部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确定方法的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计算确定的资本化金额将会增加,这将导致企业资本化当期相关资产增加、费用减少、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增加。
(3)借款费用压力大企业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原准则中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只有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也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而新准则规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这就意味着制造企业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等生产周期较长且用于出售的资产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与原准则相比,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了,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包括了生产周期较长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
‘肆’ 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是什么请尽量详细一点。
我是把借款费用计入到财务费用中去的
‘伍’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般借款在费用中列支,可专用借款就不一样了,有可能要借款费用资本化,把利息支出作为资产的增加,如:所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其借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在项目投产前要记入该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该费用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这个借款费用就是资本化了,它是资产的组成部分。
‘陆’ 公司债务,压力大怎么办
债务超过公司财产的,公司应当申请破产清算,清算后报人民法院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任何一个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一定数额的债务,债务的存在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有着深刻而重大的影响。加强企业债务管理,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债务资本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控制债务规模,减少利息支出。公司债务的形成有两个原因:一是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租赁等筹资方式形成的债务资金;二是信用关系形成的应付账款,以及简单的财务处理形成的应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柒’ 借款费用本该费用化却记作资本化,公司应作怎样的处理
您好 !
您的问题需要区分本年度业务还是以前年度业务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本年度业务处理方式:冲减原会计分录,按照正确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二)以前年度业务的处理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的规定处理。
规定如下: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第十三条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捌’ 公司债务压力大怎么办
法律分析:债务超过公司财产的,公司应当申请破产清算,清算后报人民法院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任何一个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一定数额的债务,债务的存在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有着深刻而重大的影响。加强企业债务管理,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债务资本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控制债务规模,减少利息支出。公司债务的形成有两个原因:一是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租赁等筹资方式形成的债务资金;二是信用关系形成的应付账款,以及简单的财务处理形成的应付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玖’ 借款费用的账务处理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借款费用》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相比的主要变化有:一是扩大了借款费用资产化的资产范围,二是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三是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同,四是借款溢、折价的摊销方法不同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简称原准则)相比的主要变化:
一是扩大了借款费用资产化的资产范围,原准则仅限于固定资产,新准则扩大到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二是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原准则仅限于专门借款,新准则扩大为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三是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同,原准则专门借款利息按各期资产支出累计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利率计算,新准则按借款的实际利息减去尚未动用借款的存款利息或投资收益计算。四是借款溢、折价的摊销方法不同,原准则允许选择实际利率法或直线法,新准则统一为实际利率法。另外,还增加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概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下面就新准则谈谈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借款费用的确认
借款费用的确认,主要解决是将每期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还是将每期借款费用费用化的问题。借款费用资本化,就是要将企业在购建资产过程中因使用借款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前计入资产的成本。借款费用费用化,就是将因借款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新借款费用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从这一规定不难看出,借款费用确认的关键是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包括借款范围、资产范围和时间范围等。
(一)借款范围。借款范围是指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的范围。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仅限于专门借款和为购建或生产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所占用的一般借款。不包括其他借款,如流动资金借款。
(二)资产范围。资产范围是指借款费用可予以资产化的资产的范围。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只限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不包括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以及生产周期较短(一年以内)的其他存货等资产。
(三)时间范围。即借款费用资产化的期间范围。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是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间到停止资产化的时间,其中还应扣除暂停资本化的期间。这里包括三个时间要素,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间、暂停资本化期间、终止资本化时间。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间,根据《新借款费用准则》第五条规定,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的时间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即企业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应发生的资产支出已经实际发生。支出的形式,可以是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承担了带息债务。
二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即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款的利息、溢价或折价摊销、汇兑差额和辅助费用等。
三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即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已经开始,如主体设备已开始安装,厂房建造工作已开始。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根据《新借款费用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非正常中断是指企业由于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中断,如与施工方发生质量纠纷、安全事故、改变设计图纸等。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从资产购建或生产非正常中断起至恢复购建或生产活动止。 3.借款费用终止资本化的时间。借款费用终止资本化的时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时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各组成部分分别建造完工的,借款费用终止资本化的时间确定有两种情况。
(1)各部分分别建造完工,且已达到独立可使用或销售状态的。应在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销售状态时,终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2)各部分分别建造完工,但不能独立使用或销售的。在该部分资产达到可使用或销售状态时还不能终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应在整体资产完工时才终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借款费用的账务处理
借款费用在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上应进行规范地记录,会计记录的首要环节就是要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一)借款费用记录涉及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银行存款”等。
(二)借款费用的账务处理。
1.发生在企业开办期间的所有借款费用。应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待生产经营时一次转入当期损益。计算确定借款费用时,应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长期借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在生产经营期的借款费用。应区分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分别情况处理。
(1)借款利息、溢折价摊销额的账务处理。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溢折价摊销额,按规定计算确定的资本化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利息、溢折价摊销额,应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银行存款”等科目。
(2)外币借款汇兑差额的账务处理。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汇兑损失,应于发生时按实际损失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外币户)”、“应付债券(外币户)”等科目。对于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损失,应于发生时按实际损失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外币户)”、“应付债券(外币户)”等科目。对于发生的汇兑收益,作上述相反分录。
(3)借款辅助费用。应于辅助费用实际支付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在资本化期间支付的,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于在非资本化期间支付的,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拾’ 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的核算内容财务应如何处理
(一)长期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内容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债券发生的利息,以及承担带息债务应计的利息;因借款而发生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主要是发行债券发生的折价或溢价,其摊销实质上是对每期借款利息的调整;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是指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诸如手续费、佣金、印刷费、承诺费等费用;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是指由于汇率变动而对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产生的影响。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在发生费用的当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予以资本化。所谓借款费用资本化就是借款费用在企业财务报告中作为用该项借款购置的某些资产的一部分历史成本的过程。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在何时予以资本化;何时停止资本化,如何予以计量,都有其处理的原则。我国会计实务中对借款费用采取了如下不同的处理方法:
(1)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除外),作开办费处理,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有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作为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二)长期借款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企业的各种长期借款,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需要说明的是,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而不是记入“预提费用”账户。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长期待摊费用”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 ;二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 ,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下面举例说明不同借款方式和还款方式下,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一)长期应付款的核算内容
长期应付款主要是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等而形成的负债。因为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或融资租入设备,一般是取得并使用资产在前,支付款项在后,由此会形成一项长期负债,即为长期应付款。
为了反映采用补偿贸易引进国外设备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形成的负债,应设置“长期应付款”账户,用来核算长期应付款这项债务的形成、偿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为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发生的长期应付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应付款数额。该账户应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