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会议指出,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工作保障和必要业务支出进行系统规范的总体要求,将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和严格规范管理。
要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的原则,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
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用于个人支出。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严禁用公款支付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对所属中央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各中央企业要对集团本部和各级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层层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健全管理制度,逐级实施预算管理,逐级推进公开透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具体办法。
㈡ 招待费用报销制度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招待费用报销具体管理办法由公司来规定,国家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所发生的费用报销有具体规定,即报销时应当提供内部审核流程、发票以及招待清单,如实反映招待对象、业务招待活动内容、招待费用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相关部门及时结算。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核流程、发票以及招待清单,如实反映招待对象、业务招待活动内容、招待费用等情况,不得将业务招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
㈢ 黔党办发[2015]31号 履职待遇
摘要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从严治党、依规治企的要求,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中办发〔2014〕5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31号)和《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州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党办发〔2016〕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㈣ 如何加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费用管控
坚定不移执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是贯彻党的十八
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工作保障和必要业务支出进行系统规范的总体要求,将
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和严格规范管理。
要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的原则,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
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
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用于个人支出。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
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
严禁用公款支付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礼品及
培训等各种费用,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
㈤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包不包含薪酬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包含薪酬。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的要求,第一次将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的工作保障和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界定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㈥ 国企高管培训费属于领导履职待遇吗
属于。
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等。
“履职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强调,除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更重要的是,在确定规范内容的基础上,《办法》还首次明确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上限标准和禁止性规定。 以公务用车为例,《办法》提出企业要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车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下同)提供公务用车;其他负责人参加车改。车改前,除主要负责人外,企业不再为其他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以适当集中形式为其提供车辆,保障公务出行。在办公用房方面,《办法》提出企业负责人原则上只能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饰办公用房,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㈦ 如何贯彻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工作保障和必要业务支出进行系统规范的总体要求,将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和严格规范管理。
要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的原则,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
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用于个人支出。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严禁用公款支付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对所属中央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各中央企业要对集团本部和各级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层层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健全管理制度,逐级实施预算管理,逐级推进公开透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