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我的装修费怎么补偿
如果房东知道你装修了房子,表示同意或者虽然没有表示同意,但是知道后没有反对,则你的行为是善意添附,可以向房东索要一定的装修补偿。
租房东的房子后,对房子进行装修,这要看房东是不是知道,知道后的表现如何来判定你的这个行为是善意添附,还是恶意添附。如果是善意添附,那房东在收回房子后享受到你装修房子带来的好处(装修后房子价值提高,再次转租租金也会提高),所以房东是要给一定的补偿的。
这件事的善意添附指的是,你租下房子后,与房东谈好或者告知房东你要对房子进行装修,而房东表示同意,或者房东没有明确表示同意,但是知道你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而没有表示出反对。
这件事的恶意添附指的是,你组下房子后,没有通知房东的情况下或者在通知房东,但是房东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盲目的装修了房子。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反对的,这就是恶意添附,虽然你花费了一定费用,但这些费用是房东不愿意看到的和反对的,这些费用房东不但不会承担,甚至会因为你装修导致一些结构变化等而扣除你一些费用。
‘贰’ 租客装修了要求房东赔偿
法律分析:租户自费装修房屋房东是不会补偿,除非房东有提前收回房屋等违反合同规定才会去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叁’ 店铺租赁期间房东卖掉房子,我如何打官司获得装修赔偿
店铺在租赁期间被房东卖掉,房东违反合同义务,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规定,房东违约买房,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规定,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法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限使用房屋,也就不能完全享用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价值,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
所谓“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剩余的租赁期限内尚存在的价值。
计算残值的方法是按照租赁期限,将装饰装修费用平均分摊,从而得出合同解除时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价值。若双方对装饰装修投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承租人要求宣告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根据《民事诉讼方》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3)如何向房东索赔装修费用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肆’ 租房未到期的可以要求房东返还装修费吗
租房期满退房时不能向房东索要装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以及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伍’ 房东违约,装修费用怎么赔偿
房东违约要按你两个人签订的合同来赔偿,当时你们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怎么写的赔偿就怎么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一般按总房款的百分之几赔偿,具体要看双方签订合同上写的百分比来计算。
‘陆’ 租客装修房子问房东要装修费
法律分析:租房期满后一般不能向房东索要装修费。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以及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柒’ 二房东要求赔偿装修费
1、根据合同约定。
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赔偿违约金问题不能忽视。
3、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是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向出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如果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可向出租人请求赔偿。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如果是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捌’ 店面拆了租户怎么赔偿装修费
法律分析:在租房的过程中如果遭遇拆迁可以和房东共同协商赔偿金额。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装修费赔偿。而租房户拆迁补偿办法,可以采用金钱补偿方法、调换房屋等等方面来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玖’ 租房期间房东可以索要装修费吗
租房期满后,承租人不能问房东索要装修费。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装修房屋;但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还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